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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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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6-013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66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逐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6-014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公司应对措施(更新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盈利承诺,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原重工”)经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披露的有关公告)。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进行了分析,补充说明了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在人员、技术和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应对措施(更新稿)》。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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