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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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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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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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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审[2016]191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合并报表净利润为41,247,319.87元,基本每股收益0.12元。同时确认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82,618,977.1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704,967.38元,扣除已分配2014年度利润14,119,830.32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942,216.5元。

 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非公开发行67,665,758股后的总股本352,995,7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元(含税)现金红利,派发现金总额为35,299,575.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须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同时经营污水处理和输水管的管道安装业务。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水力发电,供水(限分公司生产),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排水,水利资源开发,水利工程承包,水产养殖,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旅游服务(不含旅行社)。公司经营模式:公司主要通过实施横向并购,继续扩大业务规模;实施纵向并购,完善产业链布局,通过与当地水务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组建水务公司。公司的制水及自来水供应业务由下属各分子公司分别承担,其经营模式是净化原水,并向下游自来水终端客户销售和进行自来水管网维护;公司的排水业务包括从城市污水管网收集生活污水、工商业污水、雨水及其他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使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达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目前包括丽水供排水、永康钱江水务从事排水业务,公司污水处理业务规模较小, 污水处理规模约18万吨/日。公司还拥有作为水务业务的延伸,包括管道安装工程业务和水务工程材料销售,其中管道安装工程业务一般由下属分子公司承接施工,主要业务包括房产片区自来水管道铺设、农村自来水及管网改管和配合市政道路自来水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业务。

 供水行业属公用事业领域,具有自然垄断性、规模经济性、区域垄断性、必需品和安全性特征,同时受行政政策干预较大,水价尚由政府主导,未实现市场化。目前全国水价普遍偏低,导致水务行业经营效率不高、整体盈利能力不佳。但从我国水资源的稀缺现状、与国际水价水平比较以及水务企业提升服务品质等方面来看,未来我国水价仍有一定的上涨空间和需求。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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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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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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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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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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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不断深化水务专业化管理,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公司供水主业随着兰溪钱塘垅管线的建成通水以及平湖独山水厂的合作完成,公司供水规模不断扩大,水务产业链不断延伸,供、售水量显著上升。报告期,公司全年实现售水量 29,678 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 100.26%,同比增长 5.28%;实现污水处理量 6,752 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110.74%,同比增长 11.42%。各水务分子公司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经营工作及工程建设任务。2015 年度,公司房地产业务继续努力推进转让事宜,同时全面加强风险管理,严控工程支出和费用支出,确保公司稳定运行。参股创投公司天堂硅谷努力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推进多元化的资产管理业务,并在2015年底顺利完成增资扩股。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443.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0.18%,其中水供给及处理行业的营业收入73,602.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2%,实现稳步增长。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124.73万元,同比增长132.98%,利润增长主要来自于公司投资、理财收益的增长和参股公司天堂硅谷盈利的大幅增长。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浙江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嵊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投资新设成立平湖市钱江独山水务有限公司,由此平湖市钱江独山水务有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公司2015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刘正洪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6-010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3月29日上午9:00在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董事叶建桥先生、副董事长韦东良先生因公出差均分别委托董事长刘正洪先生、董事王树乾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正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和年报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钱江水利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6}第2015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非公开发行67,665,758股后的总股本352,995,7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元(含税)现金红利,派发现金总额为35,299,575.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2015年度绩效考核》的议案;

 同意给予公司经营层奖励,总经理奖励15万元(税前),其他高管人员按系数予以相应奖励。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七、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有关报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工作,2015年审计费用为70万元人民币,2016年审计费用为7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16年度内控审计单位》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审计费用2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6年向中国农业银行等有关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9.0亿元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贷款有关的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分别为: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5.0亿;交通银行杭州武林支行1.0亿;上海浦发银行杭州分行1.6亿;建设银行杭州宝石支行1.0亿;中国银行杭州开元支行1.2 亿;兴业银行杭州分行1.0 亿;招商银行杭州之江支行1.0 亿;民生银行杭州西湖支行4.0亿;杭州银行保俶支行2.0亿;渤海银行杭州分行1.0亿;中信银行杭州凤起支行1.2亿;宁波银行城北支行1.0亿;工商银行杭州之江支行2.0亿;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徐汇支行2.0亿;南洋商业银行杭州分行2.0亿;平安银行2.0亿。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在2016年度为各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额度为人民币0.8亿元的担保,具体如下:为控股子公司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担保0.4亿元;为控股孙公司安吉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提供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担保0.1亿元。

 为控股子公司嵊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担保0.3亿元。

 上述担保议案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本授权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详见公告临2016-012)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在2016年度与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以人民币3.5亿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次提供保证,该担保额度可用于发行公司债券或用于向金融机构借款,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

 上述担保议案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本授权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详见公告临2016-013)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董事会提名姚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四、审议通过《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参股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6-014)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1、3、5、7、8、10、11、13项议案。(详见公告临2016-015)

 表决结果: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毅,男,1972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6-011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下午2:00在杭州三台山路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主席钱建国先生主持,经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15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在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执行有效,并对董事会做出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上第一、二、四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0283 公司简称:钱江水利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03号文《关于核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2,054,800股新股。本公司于2015年3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7,665,7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0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4,999,995.5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867,665.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19,132,329.82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5年2月16日到账,全部存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5]2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5年度,本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共473,731,640.02元(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10,132,334.24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364,833.9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4,765,523.7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3年经本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账号19000101040023869)、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湖滨支行(账号356990100100054681)。并于2015年3月10日分别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本公司2013年5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2013年6月14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舟山岛北水厂建设项目、舟山市临城水厂扩建项目、舟山市平阳浦水厂深度处理工程项目,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公司”)实施。舟山公司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账号19000101040023844)。2015年3月10日,舟山公司与本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2013年5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2013年6月14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募投项目中:兰溪市输水管道建设工程项目,由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分公司(以下简称“兰溪分公司”)实施。兰溪分公司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滨支行(账号356990100100054569)。2015年3月10日,兰溪分公司与本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滨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前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未发生违反协议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4,765,523.70元,存于4个募集资金专户和6项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合计为16,000.0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2013年5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2013年6月14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计人民币473,731,640.02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262,340,000.00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15]323号”《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用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263,818,310.53元。对此,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发表同意意见。本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2015年5月25日实际置换了262,340,000.00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共计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262,340,000.00元。

 本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发布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报告》(临2015-007),对该项募集资金置换进行了详细披露。

 (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2013年5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2013年6月14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本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支付了110,132,334.24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10,132,334.24元。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并确保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1、本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本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分别购入海通证券理财产品1亿元(期限为91天)和0.5亿元(期限为35天)、华泰证券理财产品1.5亿元(期限为182天),共计3亿元理财产品。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9日、2015年6月24日到期赎回上述海通证券理财产品1.5亿元;于2015年9月30日到期赎回上述华泰证券理财产品1.5亿元。

 本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发布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5-008)、于2015年7月1日发布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部分到期赎回的公告》(临2015-024)、于2015年10月8日发布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部分到期赎回的公告》(临2015-044)对该项募集资金购买和赎回进行了详细披露。

 2、本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0.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本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购入海通证券理财产品0.5亿元(期限为182天)。

 本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发布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5-030)对该项募集资金购买进行了详细披露。

 3、本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发表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本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29日购入浦发银行理财产品0.5亿元(期限为1个月零3天)和0.3亿元(期限为3个月整);于11月3日、11月10日、11月18日、11月25日购入华宝证券理财产品0.8亿元(期限为94天),共计1.6亿元理财产品。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到期赎回上述浦发银行理财产品0.5亿元。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发布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5-046)、2015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5-051)、2016年1月22日发布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部分到期赎回的公告》(临2016-001)对该项募集资金购买和赎回进行了详细披露。

 综上所述,本公司在2015年度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1亿元,其中已到期并赎回3.5亿元,未到期1.6亿元。其中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为:海通证券理财产品0.5亿元,浦发银行理财产品0.3亿元,华宝证券理财产品0.8亿元。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254,765,523.70元,其中:存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4,765,523.70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160,000,000.00元。该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内部用途变更的议案》,会议决定:

 1、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原募集资金计划投入24,300万元,现工程已基本完工,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根据现在工程实际投入情况分析,募集资金投入预计约为17,423万元,将减少投入共6,877万元,其中减少募集资金投入3,236万元。

 2、兰溪市输水管道建设工程项目原总投资额9,479万元,根据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兰发改投[2015]12号《关于兰溪市钱塘垅输水管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核定项目投资概算为12,715万元,预计增加3,236万元的工程款投入。

 至此,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变更后较变更前投入减少了3,236万元,兰溪市输水管道建设工程项目变更后较变更前投入增加了3,236万元。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本次变更结合了工程实际施工考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发布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2015-038),对该募集资金变更事项进行了详细披露。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钱江水利编制的《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钱江水利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钱江水利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钱江水利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舟山市临城水厂扩建项目2015年9月主体工程完工,附属工程尚未完工,截至2015年12月31日项目正式运营3个月。

 [注2]:兰溪钱塘垅输水管线工程项目2015年8月主体工程完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5年12月31日项目正式运行4个月。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舟山市岛北水厂建设项目2015年9月主体工程完工,附属工程尚未完工,截至2015年12月31日项目正式运营3个月。

 [注2]:兰溪钱塘垅输水管线工程项目2015年8月主体工程完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5年12月31日项目正式运行4个月。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6-013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天堂硅谷

 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为其担保计划金额:35,0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为互保;

 ● 对外担保无逾期

 一、互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2016年度与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堂硅谷)建立以人民币35,000.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该担保额度可用于发行公司债券或用于向金融机构借款,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上述担保议案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本授权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互保事项,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次互保须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三路478号华星时代广场D楼3层D301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向东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11日

 主要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的创业投资;教育投资。为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及管理、会计咨询(除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咨询项目),空调及配件、家用电器及配件、机电产品、计算机配套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纺织品、建筑材料、电子产品的销售,软件开发。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天堂硅谷资产总额为260,293.50万元,净资产为209,401.05万元,营业收入32,974.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663.55万元。

 2、本公司持有天堂硅谷27.90%股份,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

 三、互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天堂硅谷互为担保计划金额为35,000.0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发展的需求。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此互保事宜进行了充分论证,参会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与天堂硅谷互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天堂硅谷资产实力较强,偿债能力和经营业绩良好,进行互保属于公司资金合理使用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阅读和参加董事会审议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关于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担保,是生产经营需要,已持续互保多年,存在的风险较小。

 五、截止2015年年末,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8,678万元人民币,占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4.68%,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6-014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参股公司

 控股子公司舟山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确保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资金,拓展融资渠道,我公司控股子公司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下称“舟山公司”)于2016年1月向舟山市发改委启动了中央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为此本公司、舟山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下称“国开发展基金”)三方经过商洽并签署了《投资合同》,约定国开发展基金以现金方式对舟山公司进行单方面增资,增资金额为5,200万元,增资完成后拥有舟山公司9.43%的股权。

 二、本次交易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8号国家开发银行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用生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5日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国开发展基金是国家开发银行下属的全资子公司,采用建立专项建设基金的方式,用于项目资本金投入、股权投资和参与地方投融资公司基金。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舟山市自来水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中辉

 成立日期:2002年1月25日

 与本公司关系:在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入股前,本公司持有该公司86.12%的股权,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集中式供水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及防腐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总资产153,881.40万元,净资产56,659.59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35,125.48万元,净利润2,657.80万元。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资金的用途

 国开发展基金此次的投资资金将用于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建设。

 2、以增资方式注入

 国开发展基金以现金5,200万元对舟山公司进行增资,即舟山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亿元增加至5.52亿元。增资完成后舟山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8.00%股权,舟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57%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持有9.43%股权。

 3、投资期限及投资收益要求

 (1)国开发展基金的投资期限为自增资款缴付完成日之日起10年。在投资期限内及投资期限到期后,国开发展基金有权按照本合同的有关约定行使投资回收权。并要求本公司对其持有的舟山公司股权予以回购,以实现其收回对舟山公司的投资本金。

 (2)在投资期限内,国开发展基金的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最高不超过1.2%。

 (3)项目建设期届满后,国开发展基金每年通过现金分红、回购溢价等方式取得的投资收益应按照 1.2%/年的投资收益率计算的投资收益。国开发展基金每年的投资收益=国开发展基金实际投资(即国开发展基金本次增资0.52亿元+国开发展基金实际追加投资(如有)-国开发展基金已收回的投资本金)

 × 投资收益率。在每个年度内国开发展基金应当获得的投资收益=该年度的 投资收益+以前年度内应得未得的投资收益。项目建设期内国开发展基金投资收益未收取的,国开发展基金有权在建设期结束后,在 7 年内连同建设期后投资收益一并收取。

 4、投资回收

 (1)项目建设期届满后,国开发展基金有权要求本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比例、和价格回购其持有的舟山公司的股权,本公司有义务按照国开发展基金要求回购有关股权(每一次回购的股权以下称为“标的股权”),在规定回购交割日之前及时、足额支付股权回购价款。

 (2)本公司在每个回购交割日前应当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按每次退出的标的股权的实际投资额为定价基础确定。回购计划如下:

 ■

 5、投后管理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开发展基金不向舟山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舟山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6、违约及赔偿

 合同各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若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则构成违约,应充分、有效、及时赔偿其他方的损失。

 五、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国开发展基金对舟山公司进行增资实质是低息贷款,有利于公司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015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2016-015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28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28日

 至2016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除上述议案外,会议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履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六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3月31日的《上海证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22日—2016年4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双休日除外)

 3、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7974387

 传 真:0571-87974400(传真后请来电确定)

 六、其他事项

 1、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

 邮政编码:310013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16-012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安吉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嵊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计划金额:8,000.00万人民币;

 ●本次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为控股子公司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担保4,000.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安吉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提供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担保1,0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嵊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担保3,000.00万元。

 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本授权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康水务”)

 注册地址:永康市银川东路19号内第二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朝晖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5日

 主要经营范围:卫生设备销售: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项目投资;给排水管道用井盖、水表箱制造、销售;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城市污水处理;生物炭制造、销售,中水回用,集中式供水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股份51.00%。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永康水务总资产37,340.73万元,净资产8,078.58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3,202.15万元,净利润1,185.65万元。

 2、安吉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公司”)

 注册地址:安吉县高禹镇高禹村西阳队(安吉县高禹镇天子岗水库管理所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曹文遴

 成立日期:2008年3月6日

 主要经营范围:制水、供水、管道安装、维修,水暖管件销售。(说明: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持有浙江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股份75.00%,安吉公司是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安吉公司总资产4,414.15万元,净资产2,714.87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1,332.87万元,净利润572.10万元。

 3、嵊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投发展”)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揭建强

 成立日期:2001年2月1日

 主要经营范围:城市供水(水源水),水资源开发,绿化工程、实业投资、污水处理、管道输水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股份70.00%。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嵊投发展总资产18,755.17万元,净资产8,902.66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3,081.08万元,净利润891.91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永康水务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计划为其提供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担保4,000万元;安吉公司因生产经营及改扩建工程的需要,公司计划为其提供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担保1,000万元;嵊投发展资金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计划为其提供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借款担保3,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宜进行了充分论证,参会董事认为:各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借款资金主要用于工程建设期间的资金周转,现有项目前景较好,偿债能力和经营业绩稳定,属于公司资金合理经营需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截止2015年年末,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8,678.00万元人民币,占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4.68%,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0283 公司简称:钱江水利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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