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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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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16—0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会议有表决权董事15人,实到12人,李汝革副董事长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丁世龙董事行使表决权;樊大志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吴建董事长行使表决权;肖微独立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于长春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5票。到会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成燕红监事会主席,孙彤军、王立英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吴建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本行变更股权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入股资格的议案》,同意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为股份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本行股份按照《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转让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同意本行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相关变更股权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入股资格的审核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2票,弃权0票。李汝革副董事长、丁世龙董事投反对票的理由是: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实现同时通过协议方式受让本次转股中部分股份的诉求。

 董事会对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卢森堡股份有限公司、萨尔?奥彭海姆股份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为股份公司)投资入股华夏银行十年来为华夏银行的发展所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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