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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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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4 证券简称:宁波富达 公告编号:临2016-022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场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2亿元。广场公司累计为公司担保余额为39.61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122,545.44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419,089.34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102,60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本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事项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的授权额度内。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3月29日,公司与安微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四期)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GYDY04(贷款)2016第014号-02,信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整,期限1年,自2016年3月29日起至2017年3月28日,年利率为5.50%。

 为保证信托合同履行,2016年3月29日,公司、广场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已签署编号为GYDY04(贷款)2016第014号-02《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四期)信托贷款合同》,三方同意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四期)信托贷款合同》项下通过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全部信托贷款纳入《综合授信合同》的最高授信额度内。3月29日,广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出具了《同意将信托贷款纳入综合授信的声明》:“我公司同意将通过贵公司向融资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四期)信托贷款合同》编号GYDY04(贷款)2016第014号-02纳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余20140066)的最高授信额度内,并同意据此履行最高额担保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余20140066)的签署时间为2015年2月2日,其主要内容为:合同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年限为叁年,自2015年2月2日至2018年2月1日;担保:抵押人广场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公高抵字第余20140019);授信额度及类别: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授信有效期内可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申请使用的最高授信额度为玖亿元整人民币。

 最高额抵押合同(公高抵字第余20140019)的签署时间为2015年2月2日,其主要内容:抵押人广场公司,抵押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广场公司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玖亿元整。抵押物为广场公司的编号为“甬国用2008第0101969”、“甬国用2008第0101972”的地产权证和编号为“甬房权证海曙字第20130056530”、“甬房权证海曙字第200832902”的房产权证,其评估价值为229908.3万元,最高债权总额9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45亿元,注册地址:余姚市阳明西路355号,法定代表人:庄立峰,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家用电力器具、电机、文具、鞋帽、工艺品、水暖管件、塑料制品、模具、金属制品、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除尘设备、环卫车辆配件、针织品、编织品及其制品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家电维修;计算机产品设计;自来水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7.56亿元,负债总额145.57亿元,其中短期借款35.94亿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9.09亿元,长期借款29.86亿元,资产负债率81.99%。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46亿元,净利润-11.58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2亿元抵押担保的事项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的授权额度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余额122,545.4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84%;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余额419,089.3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46%;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余额102,6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73%。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零。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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