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15年12月2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木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的部分设施改建于新增的建设用地。详见公司2015年12月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5-026 。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与靖江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靖江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拍卖)出让成交确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靖工-2016-001号宗地(斜桥镇黄普村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拍卖)出让竞得人。详见公司2016年3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暨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6-014。
2016年3月28日,公司与靖江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编号为3212822016CR0012。出让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靖工-2016-001号;出让宗地面积为136,439平方米;出让宗地坐落于斜桥镇黄普村;出让宗地的用途为仓储用地;出让年期为50年(按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公司已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了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人民币27,833,600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的土地毗邻公司原木堆场,主要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木材物流配送中心项目(2015年设计调整)的建设,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