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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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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4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并发布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议高送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现将该高送转公告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股东提议高送转的情况及理由

 受宏观经济和市场发展形势等因素影响,公司财务指标2015年1—6月比去年同期有一定程度下滑,但三季度市场开始回暖,截止到2015年三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5288.15万元,市场显现好转趋势。公司资本公积金及利润水平可以支持本次分配方案。

 汽车电子行业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司做为汽车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有信心未来取得较好的发展。目前公司股票二级市场流通股较少,流通性较弱,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积极履行与所有股东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综合考虑广大股东的利益和诉求,有效地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满足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需要,综上原因,提议股东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提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以及公司的实际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1、截至本公告发出日前6个月,公司提议股东、董事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2、提议股东陈振华及董事刘国平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后6个月内无增减持计划。董事白哲松持2,412,000股,在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后的6个月内、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有减持其本人股份的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无增持计划。董事吴鹏程持963,000股,在审议本次高送转议案后的6个月内、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有减持其本人股份的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无增持计划。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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