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5 年9月18日召开的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临2015-047号)。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CP91 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 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