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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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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6-02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南证券大厦1楼106会议室(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由余维佳代董事长、总裁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委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分项表决)

 5.01 议案名称:与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因其参控股、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所引致的关联方以及该等主体之附属公司等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

 5.02 议案名称: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该等主体之附属公司等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

 5.03 议案名称:与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

 5.04 议案名称:与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

 5.05 议案名称:与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

 5.06 议案名称: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交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07 议案名称:包含于本议案中的,除去前述5.01-5.06项预计关联交易事项之外的其余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工作报告》。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523,443,610股;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均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分别持有公司328,427,012股、400,500,000股、305,400,000股、300,000,000股;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前任董事任职其董事长的企业,持有公司88,738,868股。上述关联股东中,除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外,其余关联股东均回避各自《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对应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所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对应关联交易事项的有效表决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雯文、王秀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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