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合作概述
2015年12月25日,公司与三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陶晓莺、黄恩泽、徐松屹各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浙江智慧生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将分期出资2640万元,占合资公司出资份额的30%,三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陶晓莺等分期出资6160万元,占合资公司出资份额的70%。具体内容详细披露于2015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外投资合作公告》。
二、终止投资合作的原因
《投资合作协议》签订后,双方就业务合作事项进行多轮磋商。但由于各方对于合资公司发展定位及日常经营等重大方面存在明显分歧且无法达成一致性意见。经友好协商,公司与三替集团等各方同意中止投资合作,并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
三、终止投资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终止协议》约定:三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各方保证合资公司未产生任何负债及或有负债。《投资合作协议》终止后,各方不再承担《投资合作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亦不再享有《投资合作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各方对《投资合作协议》的终止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公司将所持有合资公司的全部股权(实际出资额为0元)以壹元人民币转让给三替集团有限公司。三替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在《终止协议》签署后5日内办理完毕股权工商变更手续。终止本次投资合作不会对我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与三替集团合作是我公司对于互联网+传统行业客户深度融合的一次探索,虽然双方由于在合资公司发展定位及理念上存在明显分歧,不再作资本层面合作,公司将在技术层面与三替集团开展合作。公司仍将积极探索进行互联网+的业务合作,持续推动公司的互联网+的战略,助力传统行业进行互联化升级。
四、备查文件
《投资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