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3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I类场外份额分红公告

 博时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I类场外份额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3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I类场外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02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站前置的博时基金网上直销自助式前台销售的博时黄金ETF的I类场外份额的分红方式均为红利再投。

 (2)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6日

 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3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申购金额,追加最低申购金额或追加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申购均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

 (注:一年指365日)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 日但少于一年的A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C类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场外非直销机构

 ■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机构或场外非直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月23日《证券日报》上的《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6日

 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3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6年3月30日起,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本基金A、C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计);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