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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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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所有董事均已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6,934,68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作为中国大陆本土UPS产业领航者、行业领先的安全用电环境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新能源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致力于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品、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产品、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储能产品、直流电源产品的研发、制造及一体化解决方案应用。公司致力于电力电子领域20余年,所有主营业务产品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建立了行业领先的实验室体系、完善的营销网络和先进的供应链生产平台,为公司业绩持续健康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的各核心业务产品的用途和市场特点如下:

 (一)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品

 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品包含:不间断电源(UPS)、精密空调、精密配电、蓄电池、网络服务器机柜、动力环境监控等,广泛应用于金融、通讯、政府、轨道交通、电力、制造等行业的数据中心,是保障数据中心信息安全、有效运行必不可少的关键设备。早期数据中心产品的市场份额一直被以施耐德、伊顿、艾默生等国外品牌掌握,随着以科士达为代表的国内品牌的成长,市场进入进口替代的过程。目前,国内品牌产品和服务的市场接受度在逐步提高,市场份额也在逐年增加,且由于国家对国有品牌存在政策导向,进口替代正加速进行。公司是最早进入数据中心产品领域的国内品牌之一,据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统计,自2000年起公司国内UPS销量市场占有率居本土品牌第一位,根据国家商务部研究院快睿咨询(ChinaQuery)历年发布的《中国UPS配套铅酸电池产品市场报告》显示,公司在中国UPS配套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销量市场占有率居本土品牌第一。报告期内,公司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24,212.11万元,同比增长15.13% 。

 (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产品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产品包含:光伏逆变器、智能汇流箱、防逆流箱、直流配电柜、太阳能深循环蓄电池、监控等,光伏逆变器分为地面电站集中并网光伏逆变器产品和分布式并网光伏逆变器产品。根据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统计,2013年起,公司光伏逆变器装机量居行业第三位。目前光伏发电多集中在西北部地区,供需地区分布不均衡,电力供应能力面临阶段性过剩风险,光伏发电的限电问题较为严重,光伏产业发展进入产业升级和调整期。报告期内,国家推出领跑者计划、光伏扶贫等重点项目,为光伏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会和发展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为了控制经营风险,加强合同的风险评估,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3,144.39万元,同比减少23.04%。

 (三)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产品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产品包含:直流充电产品、交流充电产品、监控等,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基础,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产品目前有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分体式直流充电机、便携式直流充电机、车载式直流充电机、落地式交流充电机、壁挂式交流充电机。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密集出台,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产品市场开始爆发。公司早在2014年已完成该产品的技术储备并批量出口日本,报告期内,公司该项业务快速成长,并跃居市场领先地位,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4,065.31万元,同比增长1,333.06%。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15年11月14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要求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按照解释第7号执行并进行追溯调整,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库存股”项目2014年12月31日余额均调增15,108,330.60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我国经济下滑的格局仍未改变,GDP增速创25年来最低值,制造业更是进入寒冬时期,新的经济形势迫切需要注入新的内生增长动力,改革创新成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重要主题。面对严峻的外部经济环境,公司全体员工群策群力,创新求变,发扬“开拓进取、勇往直前”的企业精神,抓住绿色数据中心和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机遇,推进营销体系改革,完善研发体系建设,提升生产和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进由产品提供商向绿色智能网络能源企业转型。凭借更先进的技术、更优质的服务、更快的市场响应速度、更有效的管理,公司经营业绩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648.31万元,同比增长9.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41.59万元,同比增长53%,基本每股收益0.79元,同比增长51.92%。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2,648.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99%;实现营业利润26,040.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5.95%;实现利润总额26,916.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341.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00%。以上各项利润指标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毛利率较高的UPS中大功率产品及充电桩产品销售比重增加;同时加大产品技术研发创新力度,加强成本控制,提升了公司产品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14,977.0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5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工资费用和产品安装维护增加;管理费用为12,640.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管理人员工资费用增加;财务费用为-1,720.4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57.9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汇兑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报告期内研发投入7,957.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24%。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608.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1.9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采取加大对客户欠款的催收力度、考核应收账款回款率等措施,增加销售回款。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495.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30%,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理财产品本金及利息。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58.8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5.6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现金分红比例上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公司对2014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及2014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资入股方式与合作方共同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南京天阳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取得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煜翔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方式成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士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毅科达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宏志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恒盈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的财务报表对以上六家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合并,除此之外,公司本期合并范围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未发生变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1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上午9: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彭建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公司独立董事徐政、彭建春、陈彬海、王苏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6,483,093.4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415,925.35元,基本每股收益0.79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524,749,952.5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40,224,608.99元。上述财务指标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232,261,322.24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3,226,132.22元,截至2015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4,290,549.54元。

 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296,934,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4,233,670.00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445,402,020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以上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鉴于以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6,934,680股增加为445,402,020股,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和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以上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2015年度工作中,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因此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执行审计工作并发表审计意见,审计费用届时另行约定。聘任期限为一年。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度经营目标测算,201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000.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25,00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00万元; 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00万元,上述额度总计53,000.00万元,有效期限为一年,同时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申请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程宇先生、刘玲女士、李祖榆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度报告相关章节;《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择机购买一年以内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以上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5年11月4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财会[2015]19号),公司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并对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配套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章程修改对比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改对比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6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改。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2016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改。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2016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6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1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软件园一栋四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华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蔡艳红女士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方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届时另行约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运用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配套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1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5号”文件许可,公司于 2010年11月29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0元,共募集资金94,250.00万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89,042.50万元于2010年11月29日汇入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验资专户,账号6012700004761。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6,796,814.09 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628,185.91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之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0] 418号《验资报告》。

 2、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为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各家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133,818,128.98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理财产品结余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投资于精密空调项目的资金进行专户管理。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

 说明:*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2,131.09万元,比承诺募集资金总额多出1,851.09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1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之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提请授权在不超过15,000万元额度内使用超募资金择机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15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2.50元,共募集资金94,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871,814.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628,185.91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2010年11月30日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418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比本次上市计划募集资金超出 656,828,185.91元。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年1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6,300万元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太阳能逆变器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11年6月2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1年12月将其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1年12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8,5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2012年7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9,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投资精密空调项目。

 (5)2013年3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6)2014年2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额度内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和将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6,077.96万元(含各账户转出当日的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2015年3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额度内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8)2015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人民币1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超募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还未有合适项目进行投资,故公司有部分超募资金处于闲置状态。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超募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

 6、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1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运用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科士达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注:截至公告日,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成投产)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科士达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科士达本次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1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3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不超过8.5亿元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投资的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8.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8.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不超过8.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1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5年11月4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财会[2015]19号),公司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并对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的时间要求开始执行新的规定。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14年修订或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修订或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配套解释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公司对2014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额及2014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配套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配套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配套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1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期限:一天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3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4、《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5、《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6、《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7、《关于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8、《关于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9、《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11、《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2、《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上将听取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年度报告摘要》、《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关于使用不超过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公司章程(2016年3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6年3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16年3月)》内容详见2016年3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其他说明

 议案5、6、7、9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6年4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保荐机构代表;

 (五)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16年4月1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6年4月18日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委托数量”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3)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科士达”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采用互联网投票为2016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6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其他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2)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艳红 宁文

 联系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0755-86169275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

 邮编:518057

 电子邮箱:ningwen@kstar.com.cn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企业注册号):

 持 股 数 量: 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18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5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程宇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蔡艳红女士、副总经理兼研发总监杨戈戈先生、独立董事陈彬海先生和保荐代表人颜利燕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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