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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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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没有董事声明对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813,731,596股为基数,向在本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出租及管理住宅、商用物业、工业物业,主要产品有壹号系列、祥云系列、锦云系列、鸿云系列等住宅产品,目前已进入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等全国11个城市。

 2015年,中央政府面对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结构性改革,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发展态势。稳中有进的同时,稳中有忧,各领域分化加剧。

 2015年国家房地产政策以促消费、去库存为总基调。年初两会提出稳定住房消费,积极鼓励住房需求,并在中央层面多轮降准降息,放宽公积金政策,持续下调房贷首付,调整交易税,鼓励自住及改善需求,促进消费,去化库存;同时调控土地规模结构,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利用效率。地方政府积极跟进,灵活调整细则,多管齐下稳定市场预期。

 伴随经济新常态,房地产行业步入重大变革时期。房地产投资持续回落。但在多轮政策组合刺激下,楼市持续回暖: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比上年增长6.5%,销售额比上年增长14.4%。住宅市场稳定回暖,但城市分化明显:一线城市成交量显著增长,月均成交同比增长 42.4%,二、三线城市月均成交同比分别增长21%、30%;百城住宅价格累计上涨4.15%,一线城市上涨17.2%,二、三线城市在高库存下价格略有下跌。

 新常态下的土地市场,城市分化加剧。热点城市地王频出,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住宅地块成交楼面价呈走高态势,土地市场资金门槛值持续提高。公建用地供应比例增大,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公建用地供应比重已超经营性用地出让的40%, 多功能混合用地供应渐成趋势。强强联合、合作拿地成为行业新趋势。

 2015年,公司团队积极面对各种困难,努力拼搏,全年实现签约金额151.41亿元,营业收入135.00亿元,利润总额14.01亿元,净利润实现10.01亿元。与领先企业相比,公司所在城市项目开发数量较少,市场份额偏低,增速较慢。未来公司将继续进一步聚焦和深耕城市,充分发挥城市公司二级发动机作用,提升规模实力。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经过多年发展,依托中粮的品牌优势、资源优势,以及多年房地产开发经验,以城市公司为平台深耕城市,在行业和已进入城市具有良好美誉度及一定影响力。根据克尔瑞最新发布的《2015年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金额TOP100榜单》,公司排名47,较2014年提高3位。

 项目发展和开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公开市场竞拍,分别在北京、南京及苏州成功获取五宗国有土地建设使用权,计容建筑面积合计102.10万平方米(按权益计71.88万平米)。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持有的项目占地面积(按权益)合计487.04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按权益)合计823.65万平方米。

 公司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项目。除在建的深圳中粮紫云、深圳祥云国际、深圳云景国际等城市更新项目外,公司还申报了深圳宝安25区城市更新项目、宝安69区城市更新项目。深圳市宝安25区城市更新项目已于2011年12月8日纳入更新单元,目前处于专项规划审批阶段;深圳宝安69区城市更新项目2015年3月9日纳入更新单元,2016年2月4日取得专项规划批复。

 此外,公司在深圳宝安区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约115万平米(含竣工并转为可出租物业的67区中粮商务公园)。其中新安片区建筑面积约32万平米(占地约19万平米);福永片区建筑面积约83万平米(占地约43万平米)。

 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合计133.41亿元。具体构成如下:

 商品房销售:2015年度,公司住宅类项目(包含权益类项目)实现签约面积91.48万平米,较上年同期增长31.06%;签约金额151.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55 %;结算面积82.25万平米,较上年同期增长49.62%;结算收入129.5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38%;已售待结转面积78.13万平米。

 房屋租赁:收入33,899.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624.53万元,增长34.12%,主要是北京祥云国际项目及北京长阳1、5号地项目物业租赁收入增加。

 物业管理:收入11,603.5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99.76 万元,增长10.47%,主要是物业管理项目增加、规模扩大。

 此外,公司其他业务本年实现收入合计1.5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82%,主要是本年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收入减少。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5.0亿元,较上年增长49.32%,主要是本年住宅商品房项目结算收入增加;商品房销售营业成本95.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62%,主要为本年商品房项目结算收入、成本增加;房屋租赁营业成本2.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8.96%, 主要是公司物业租赁收入增加,相应成本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2亿元,较上年增长20.60%,主要是本年商品房项目结算收益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收益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年新增公司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6-015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4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周政先生、马建平先生以电话会议方式参会并参与表决。

 董事长周政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参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晋扬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听取《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过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和部分存货等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董事会同意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合计233,430,309.91元、计提坏账准备合计44,279,434.79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减值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经审计的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年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044,151,743.53 元,加上本年母公司净利润660,238,111.70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6,023,811.17元以及本年度分配普通股股利63,480,605.86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74,885,438.20 元。

 根据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董事会同意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13,731,596股为基数,向在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即72,549,263.8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15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2016年需向金融机构申请多笔贷款用于发展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授信额度,并在公司累计贷款余额不高于公司当期总资产70%比例范围内向金融机构申请发放贷款。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支持城市公司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度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议案

 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金融服务协议》将部分流动资金存入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帐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王浩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5年12月31日)》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王浩已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类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16年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大悦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卓远地产(成都)有限公司进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81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预计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类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王浩已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受托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董事会同意公司受托经营管理苏州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的全部经营管理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托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王浩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及所属项目开发,董事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申请60亿元授信额度,用于项目开发或补充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流动资金。上述向中粮集团申请的授信额度期限三年,利率为不超过额度项下每笔借款对应的同期同档次银行贷款利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审议事项属关联事项,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王浩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专业服务,同时为公司2016年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聘期一年,费用为182.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2.60万元。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业务及其他业务服务时,有权在行业费用标准内决定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李曙光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曙光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5年12月11日辞去其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其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李曙光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为止。

 公司董事会谨对李曙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地为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风险管控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以及为公司科学专业决策、持续稳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曙光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5年12月11日辞去其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提名王涌先生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委员会审核了王涌先生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候选人资格审核备案。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提出异议,公司则取消该候选人的选举。如在规定期限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未提出异议,则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5-016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商誉、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过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和部分存货等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合计233,430,309.91元、计提坏账准备合计44,279,434.79元。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单位:元

 ■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2015年度期末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的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销售费用和税金后确定。

 公司对目前在建项目进行了相应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合计233,430,309.91元。其中,对杭州云涛名苑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540,363.81元;对杭州方圆府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0,178,453.10元;对成都祥云国际项目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8,895,542.40元。对沈阳中粮隆玺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1,815,950.60 元。

 (二)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2015年度期末,公司根据以往坏账损失发生额及其比例、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等相关信息,对期末应收款项做出了合理估计,并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单项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本期末,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并结合个别分析认定法,拟对应收款项提坏账准备,并记入当期损益。

 根据应收款项的分类,公司应收账款按照单项减值测试及账龄组合分析计提坏账准备12,788,168.54元,其他应收账款按照单项减值测试及账龄组合分析计提坏账准备31,491,266.25元,本年计提坏账准备合计44,279,434.79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公司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中粮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粮地产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存货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合计233,430,309.91元、计提坏账准备合计44,279,434.79元。我们认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减值准备金额的计提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杭州云涛名苑、杭州方圆府项目、成都祥云国际项目、沈阳中粮隆玺项目存货及应收款项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合计233,430,309.91元、计提坏账准备合计44,279,434.79元。我们认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减值准备金额的计提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在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审议时,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专项意见;董事会在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杭州云涛名苑、杭州方圆府项目、成都祥云国际项目、沈阳中粮隆玺项目存货及应收款项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对杭州云涛名苑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影响公司2015年合并净利润 32,540,363.81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540,363.81元;对杭州方圆府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影响公司2015年合并净利润60,178,453.10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178,453.10元;对成都祥云国际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影响公司2015年合并净利润78,895,542.40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226,879.68元;对沈阳中粮隆玺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影响公司2015年合并净利润61,815,950.60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180,367.89元。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影响公司2015年合并净利润44,279,434.79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912,432.63元。

 六、其他说明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存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备查文件

 1、中粮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粮地产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事项的专项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6-018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16年度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上述议案内涉及的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其自身融资需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及金融机构洽谈具体的融资条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的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110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基本介绍

 (一)总体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2016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时间为2006年10月23日,注册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交易广场34楼,注册资本980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曹荣根。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4.3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存在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公司2016年度拟为该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深圳市锦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中粮地产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中粮地产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3区中粮地产集团中心2楼,注册资本3000万,法定代表人曹荣根,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粮地产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中粮地产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公司2016年度拟为该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三)深圳市创芯置业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深圳市创芯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注册地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二路3号中粮地产集团中心第2层3室,注册资本1000万,法定代表人曹荣根,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市创芯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深圳市创芯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公司2016年度拟为该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四)中耀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中耀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

 中耀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 2010年12月14日,注册地点为沈阳市皇姑区蒲河街7号,注册资本46,877.42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政,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自有产权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酒店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公司持有该公司65%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耀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等事项。中耀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与上海盈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诉讼,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

 中耀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公司2016年度拟为该公司提供不超过12.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中耀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将按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

 (五)上海置悦实业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上海置悦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置悦实业有限公司2015年1月14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天目中路585号601-G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叶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置悦实业有限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上海置悦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公司2016年度拟为该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六)成都怡悦置业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成都怡悦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怡悦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6年2月5日,注册地点为成都市金牛区西华街道侯家社区二组,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政,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成都怡悦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公司2016年度拟为该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七)成都天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担保对象:成都天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天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时间为 2002年7月4日,注册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阳光大道138号,注册资本2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政,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仅限龙泉驿区境内);物业管理;销售建筑及装饰材料;机电产品(不含汽车);五金交电、百货、塑料制品;咖啡馆、酒吧、室内游泳池;中餐类制售:含凉菜和鲜榨饮料;不含生食海产品和裱花蛋糕;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成都天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成都天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公司2016年度拟为该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八)北京正德兴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北京正德兴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正德兴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德兴合”)注册成立于2013年8月27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77号,注册资金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政,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房地产咨询;投资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正德兴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北京正德兴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北京正德兴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贷款,用于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瑞府项目的开发建设及偿还股东借款。由公司为正德兴合不超过20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正德兴合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九)中粮地产南京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中粮地产南京有限公司

 中粮地产南京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注册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经济开发区九龙湖路1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政,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粮地产南京有限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中粮地产南京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公司2016年度拟为该公司提供不超过3.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十)中粮祥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中粮祥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

 中粮祥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5年08月19日,注册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3789号(江宁高新园),注册资本4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政,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粮祥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或仲裁等事项。

 中粮祥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公司2016年度拟为该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中粮祥云置业南京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十一)天津粮滨投资有限公司

 (1)担保对象:天津粮滨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粮滨投资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08年8月22日,注册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66号,注册资本5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政,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工程、物业服务。公司持有该公司9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不存在担保、抵押等事项。天津粮滨投资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城市轨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存在诉讼,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

 天津粮滨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公司2016年度拟为该公司提供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天津粮滨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获调剂方未出现财务情况恶化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70%、贷款逾期等风险;

 4、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或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有利于促进各项目生产经营,满足项目开发贷款及融资需要。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促进其生产经营发展,满足项目开发贷款及融资需要。

 2、鉴于上述公司均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同时,上述担保对象中,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持股股东将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由该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3、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31,382万元,占上市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的122.3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731,382万元,不存在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6-019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给公司的贷款授信额度限额,期限至公司三年后股东大会再次审议相关金融服务议案为止,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利息。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已于2016年3月24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王浩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三名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项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证监会等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的实质控制。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4日,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00000000037158,注册地址为:北京,法定代表人:马王军,注册资本10亿元,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1]206号文件批准,于2002年9月24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37158)。2009年6月24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2014年5月8日,因更换法定代表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2006年3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京银监复【2006】86号)增加注册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从人民币46,520万元增至100,000万元;2012年9月24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银监复【2012】537号)中粮期货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3,256.40万元股权转让给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后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6,223.60万元,美元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2.74%;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原中粮粮油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3,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原中粮明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256.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6%;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

 财务公司2013-201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44,612,155.42元、350,455,289.34元、296,695,507.20元,最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为31.64%。公司业务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同时公司不断与合作银行密切配合、增强互信,不断提高银行授信额度。

 财务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公司拟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给公司的贷款授信额度限额;期限至公司三年后股东大会再次审议相关金融服务议案为止;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利息。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合作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财务公司提供给公司的贷款授信额度限额。

 4、对于公司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财务公司应将其全部存入国家正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

 5、生效条件及有效期: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三年后股东大会再次审议相关金融服务议案为止。??

 6、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应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发生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方便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管理,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该预案对风险的分析与控制全面、防范措施得当、责任明确,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该预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相关披露内容。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0亿元授信额度,期限1年,利率为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01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给公司的贷款授信额度限额,期限至公司三年后股东大会再次审议相关金融服务议案为止,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上述事宜详情请见公司2014年10月30日、2015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披露内容。

 截止2016年3月24日,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户上的贷款余额为39500.00万元,利息支出472.25万元;存款余额为28776.71万元,获得利息收入28.44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粮地产(集团)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6-017

 (下转B34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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