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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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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15年度,环维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一期项目(微小化系统模组制造新建项目) 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32,195.59万元,税后亏损总额为人民币41,449.88万元。

 注2:高传输高密度微型化无线通信模块制造技术改造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无线通讯模组重点技改项目的技术升级项目,其实现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无法分割统计。本年度两个项目共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86,089.25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16,548.64万元。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6-012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和子公司留存部分闲置资金,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生产、建设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广大投资者,董事会提议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6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该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占201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3.50%),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国家银监会批准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须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品种,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银行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然后再由董事长审批。

 2、公司稽核室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审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公司独立董事对2016年3月24日召开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公司短期现金流充裕,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国家银监会批准的低风险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6-013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衍生品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

 具体内容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针对日常营运过程中需要涉及的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及负债进行避险操作,避险交易金额以不超过经批准的交易规模为限。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避险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避险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公司目前存在大量以外币计价的产品销售收汇,原材料、设备及配件进口等与经营行为相关的业务,为管理进口付汇业务的汇率波动风险,通过固定收益型衍生品投资降低汇兑损失,提高公司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外汇收入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致使以美元和欧元为主的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以减少外汇风险敞口。

 三、交易规模

 考虑到公司管理的风险控制,公司预计2016年度外汇避险交易总规模合计以不超过6亿美元为限额,业务期间为整个业务年度。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进行相关外汇避险操作。如2016年度外币避险交易规模超过6亿美元,将根据《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规定,再次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2016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测的议案发现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提出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符合《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要求及规定。

 2、公司2016年度金融衍生品预测额度,是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多币种购汇和结汇的结算需求而制定;公司衍生品交易仅限于与公司正常的产品销售收汇,原材料、设备及配件进口等与经营行为相关的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管理外汇风险,能够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衍生品交易计划,是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是可行的、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测报告》,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6-014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有关规定,《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对此两项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张洪本、张虔生,Rutherford Chang和魏镇炎先生回避了表决,其它四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2016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合理的,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的发表意见如下:

 基于对公司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所进行的调查,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关联交易并已履行有效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对《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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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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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日月光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最终控制公司,1984年3月设立,注册地点为高雄市楠梓加工出口区经三路二十六号,实收资本NTD 79,097,418,960元,法定代表人为张虔生,主要业务为各型集成电路之制造、组合、加工、测试及销售。

 环电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2015年4月设立,注册地点为台湾地区南投县草屯镇太平路一段351巷141号,注册资本NTD$10,000,000,000元,法定代表人为魏鎮炎,主要业务为一般投资。

 环诚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2007年11月设立,注册地点为Rooms 2702-3, 27th Floor, Bank of East Asia Harbour View Centre, 56 Glouceste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实收资本USD219,427,186.98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洪本,主要业务为投资咨询服务及仓储管理服务。

 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和本公司为同一最终控制公司,2001年12月设立,注册地点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金科路230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075,249,568元,法定代表人为张虔生,主要业务为从事半导体材料制造业务。

 日月光半导体(昆山)有限公司和本公司为同一最终控制公司,2004年8月设立,注册地点为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黄浦江路东侧中央大街北侧,注册资本USD268,000,000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洪本,主要业务为从事半导体材料制造及半导体产品之封装测试业务。

 日月光封装测试(上海)有限公司和本公司为同一最终控制公司,2000年12月设立,注册地点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669号,注册资本 USD25,35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洪本,主要业务为从事各型集成电路之制造、组合、加工、测试及销售。因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新增租赁日月光封装测试(上海)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张江之办公楼用于公司办公场所。

 ASE (U.S.) Inc. 和本公司为同一最终控制公司,1983年12月设立,注册地点为1255 E. Arques Ave. Sunnyvale, CA 94085, USA,注册资本USD20,000元,法定代表人为Kenneth Shih-Jye Hsiang,主要业务为从事市场营销支持及顾客服务等业务。

 日月光集成电路制造(中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为同一最终控制公司,2010年7月设立,注册地点为上海浦东新区华东路5001号T3-10-202室,注册资本USD4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虔生,主要业务为半导体集成电路器件的封装和测试,开发,销售及咨询服务等。

 上海宏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公司为同一最终控制公司,2013年06月设立,注册地点为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祖冲之路2288弄2号1202室,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曾元一,主要业务为物业管理,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消防设施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水暖电安装建设工程作业,物业管理咨询,建筑工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租赁,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机械设备、五金机电、电子产品、建筑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ASE (Korea) Inc韩国和本公司为同一最终控制公司,1967年3月设立,注册地址76, Saneopdanji-gil, Paju-si, Gyeonggi-do, Korea,注册资本USD 67,976,468元,主要业务为从事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业务。

 日月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为同一最终控制公司,2006年3月设立,注册地点为高雄市楠梓加工出口区经三路73号,注册资本NTD 4,500,000,000元,法定代表人为张虔生,主要业务电子零组件制造业,电脑及其周边设备制造业,其他电机及电子机械器材制造业,电子材料批发业。

 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遵循公平原则,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交易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的价格应公平及合理,并且该价格按照市场价;如无该等市场价,执行协议价。

 1、“市场价”:是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a)在该类产品或服务的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或(b)若以上第(a)款不适用时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务条款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2、“协议价”:即经各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成本或合理成本(以较低者为准)加合理利润。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关联方最终控制公司日月光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就关联销售,采购,租赁等事宜拟定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交易标的,定价原则,期限和协议的终止,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定,协议的有效期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待经股东大会审议并由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后签订。

 同意公司于关联交易框架性协议范围内与关联方签订具体协议,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决定并处理所有相关事宜。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和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关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并不会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相应项目比例较低,本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16-015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发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27亿元)的中期票据,并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额度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2、发行期限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利率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并遵循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4、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或收购资产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6、决议有效期

 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事宜相关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负责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实施,并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和修订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16-016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27亿元),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或收购资产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债券利率

 本次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提请股东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簿记管理人协商确定。

 (六)上市场所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转让,具体交易场所提请股东授权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批准和市场情况予以确定。

 (七)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下述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开展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担保方案、办理并确定担保相关事项、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具体偿债保障、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交易方式、债券上市地点、评级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以及在股东核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2、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上市及其他所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各种公告等,并根据审批机关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以及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提请股东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届时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债券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7、根据适用的法律和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派发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公告等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9、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11、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公开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四、本公司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本公司最近三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15年本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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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4年本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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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3年本公司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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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公司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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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三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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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最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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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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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最近三年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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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最近三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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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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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总资产平均余额;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四)公司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结合公司最近三年的合并财务报表,公司管理层对资产及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末,本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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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三年末公司总资产规模稳步提升,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303,143.49万元、1,233,357.44万元和847,839.98万元。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资产结构呈现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的特点,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8.75%、79.68%和84.13%。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和存货等构成。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026,240.64万元、982,754.82万元和713,284.05万元。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构成。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76,902.84万元、250,602.62万元、134,555.92万元。

 2、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本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总资产规模的扩大,公司负债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622,243.40万元、600,749.05万元和467,736.68万元。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等构成。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613577.30万元、594,749.91万元和458,518.4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61%、99.00%和98.03%。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8666.10万元、5,999.14万元和9,218.2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9%、1.00%和1.97%。

 3、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本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0,107.85万元、96,322.17万元和132,639.90万元,主要系2015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2014年增加575,948万元,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增加。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1,308.96万元、-95,472.20万元和-3,127.82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0,064.08万元、196,373.97万元和-14,786.81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是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致2014年筹资活动产生大额的现金净流入;2015年偿付负债金额增加。

 4、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本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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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短期偿债能力方面,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67、1.65和1.56,速动比率分别为1.26、1.34和1.22。总体来看,本公司流动比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速动比率也稳中有升,表现出本公司具有较好的短期偿债能力。

 从长期偿债能力看,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75%、48.71%、和55.17%,稳中有降,反映出本公司财务管理的稳健性。2015年度、2014年度和2013年度,公司EBITDA分别为12.74亿元、10.77亿元和8.89亿元,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53.03、37.80和56.64,说明公司对债务的保障能力较强。

 5、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本公司主要盈利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2015年度、2014年度及201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32,307.73万元、1,587,300.10万元和1,427,234.67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了22.23%;本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69,051.65万元、70,139.40万元、和56,421.31万元,保持较好的发展势头。

 本公司严控成本,提高管理效益,始终保持较好的盈利能力及较稳定的利润率水平,2015年度、2014年度和2013年度,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0.46%、13.03%和11.92%,销售净利率分别为3.24%、4.42%、3.95%和4.85%,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0.51%、13.85%和15.58%。

 6、未来业务发展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2015年,公司的策略主轴从原有的DMS(Design, Manufacturing, Services)进化到D(MS)2,所增加的M是Miniaturized (微小化),而S则是Solutions(解决方案)。在微小化M(Miniaturization)的部分,藉由与日月光集团的整合力量,“微小化:产品的能力已经是公司拉开与竞争者距离的强力武器,未来营业收入的成长可以期待,主要的挑战是精致管理,努力创造出利润。至于增加的S (Solution)的部分,是要开发出完整的解决方案,整合软件、硬件能力,以差异化创造产品附加价值及利润。

 再者,除持续广纳两岸优秀研究发展人才,组建高素质优秀团队、提升管理水平,打造高端制造的能力;公司另成立专门组织,针对重复性的作业项目,导入自动化设备制程,同步世界级制程水平。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关注环保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推动绿色产品及积极参加环保公益活动。产业环境不断在改变,企业要不断调整做法才能持续发展、茁壮。

 五、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27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或收购资产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1、为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提供担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合营、联营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0万元。

 (二)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16-01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19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浦东国际人才城酒店一楼致远厅(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科苑路1500号)会场附近交通车辆有:浦东22路(终点站曙光医院)大桥六线(终点站曙光医院)张南线(科苑路张衡路)188路(曙光医院)609路(曙光医院)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19日

 至2016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要求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环诚科技有限公司,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以下地址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 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轨道交通: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3号口出

 公路交通:临近公交车有 01 路、62 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 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3、 联系人:欧阳小姐

 4、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5、 联系传真:021-52383305

 6、 登记时间:2016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558号

 3、联系电话:021-58968418

 4、传真号码:021-58968415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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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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