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3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奎屯宏源时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变更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编号:临2016-015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奎屯宏源时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签订《变更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奎屯宏源时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时代物业公司”)就公司租赁开设的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的超市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租赁合同》签订《变更协议》,变更该项目租金单价,将租赁期内平均租金单价由每平方米每天1.14元下调为每平方米每天0.70元,新的租金标准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直至租赁合同期届满。租金单价下调后,该项目租金总额由5,195.12万元减少至3,027.74万元。原《租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签订上述《变更协议》,可减少公司对该项目的租金总支出约2,167.38万元(其中:可减少公司2016年租金支出约64.11万元),从而降低该项目经营成本,有利于缓解其经营压力,缩短该项目的市场培育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4年8月27日,公司与宏源时代物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阿克苏西路与团结街交汇处的地下一层和地上一层共计7,771.21平方米的商业房产开设超市大卖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14年8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该项目已于2014年9月6日开业。

 二、签订《变更协议》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按照既定发展规划,大力拓展商业主营业务规模,加速疆内商业网点的布局,然而受国内及自治区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商业零售业态转型、电商崛起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新拓门店培育期较预期均有所延长,使得公司商业主营业务利润大幅下降。现为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经公司与该项目的出租方宏源时代物业公司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签订《变更协议》。

 三、《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

 1、将原《租赁合同》“第五条 房屋租金的缴纳期限”中约定的租赁期内平均租金单价由每平方米每天1.14元下调为每平方米每天0.70元。新的租金标准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直至合同租赁期届满。变更后该项目租金总额由5,195.12万元减少至3,027.74万元。原《租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2、变更前后的具体租赁期限及租金金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租金均为含税租金。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签订上述《变更协议》,可减少公司对该项目的租金总支出约2,167.38万元(其中:可减少公司2016年租金支出约64.11万元),从而降低该项目经营成本,有利于缓解其经营压力,缩短该项目的市场培育期。

 五、备查文件:《变更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编号:临2016-016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新疆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变更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工地产”)就公司开设的伊犁天百国际购物中心租赁部分(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租赁合同》签订《变更协议》,变更该项目租金单价,即变更D区(包含地下一层)、F区、H区面积合计为30,495.88平方米的租赁场所的平均租金单价:①将租赁期内D区(不包含地下一层)、F区、H区面积为25,785.17平方米的租赁场所的平均租金单价由每平方米每天1.39元下调为每平方米每天0.93元,新的租金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租赁合同期届满。下调租金单价后,该部分面积租金由20,309.64万元减少至12,970.38万元;②将租赁期内D区地下一层面积为4,710.71平方米的租赁场所的平均租金单价由每平方米每天1.25元下调为每平方米每天0.93元,新的租金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租赁合同期届满。下调租金单价后,该部分面积租金由3,016.22万元减少至2,096.16万元。变更后该项目租金总额由23,325.86万元减少至15,066.54万元。原《租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签订上述《变更协议》,可减少公司对该项目的租金总支出约8,259.32万元(其中:可减少公司2016年租金支出约228.84万元),从而降低该项目经营成本,有利于缓解其经营压力,缩短该项目的市场培育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开设的伊犁天百国际购物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62,688.30平方米(不含公司承租其他出租方的物业面积合计约2,677平方米),其中自有物业面积32,192.42平方米,租赁面积30,495.88平方米,出租方为天工地产。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签订《变更协议》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按照既定发展规划,大力拓展商业主营业务规模,加速疆内商业网点的布局,然而受国内及自治区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商业零售业态转型、电商崛起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新拓门店培育期较预期均有所延长,使得公司商业主营业务利润大幅下降。现为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经公司与该项目的出租方天工地产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签订《变更协议》。

 三、《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

 1、将原D区(不包含地下一层)、F区、H区部分《租赁合同》“第三条 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中约定的“租赁期内平均租金单价为每平方米每天1.39元”变更为“2016年1月1日起含税租金为每平方米每天0.93元”。变更后,该部分面积租金总额由20,309.64万元减少至12,970.38万元。

 2、将原D区地下一层部分《租赁合同》“第三条 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中约定的“租赁期内平均租金单价为每平方米每天1.25元”变更为 “2016年1月1日起含税租金为每平方米每天0.93元”。变更后,该部分面积租金总额由3,016.22万元减少至2,096.16万元。

 3、新的租金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租赁合同期届满,原《租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变更后该项目租金总额由23,325.86万元减少至15,066.54万元。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签订上述《变更协议》,可减少公司对该项目的租金总支出约8,259.32万元(其中:可减少公司2016年租金支出约228.84万元),从而降低该项目经营成本,有利于缓解其经营压力,缩短该项目的市场培育期。

 五、备查文件:《变更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编号:临2016-017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乌苏宏源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变更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乌苏宏源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苏宏源时代房地产公司”)就公司租赁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的商业房产(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租赁合同》签订《变更协议》:①将租赁起始日由2015年10月1日变更为2016年5月1日,租赁截止日相应顺延7个月,变更为2031年4月30日,总租赁年限不变,将租金起算日由2016年10月1日延迟两年,变更为2018年10月1日;②下调该项目租金单价,将租赁期内平均租金单价由每平方米每天0.66元变更为每平方米每天0.50元,签订上述协议后,该项目租金总额由7,588.35万元减少至4,821.60万元。原《租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延迟租金起算日,下调租金单价,有助于降低该项目的资金成本,并可减少公司对该项目的租金总支出约2,766.75万元,从而降低该项目经营成本,有利于缓解其经营压力,缩短该项目的市场培育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4年3月24日,公司与乌苏宏源时代房地产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的商业房产拟开设超市大卖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14年3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目前该项目尚未交付公司使用,公司对该项目也未支付任何费用。

 二、签订《变更协议》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按照既定发展规划,大力拓展商业主营业务规模,加速疆内商业网点的布局,然而受国内及自治区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商业零售业态转型、电商崛起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新拓门店培育期较预期均有所延长,使得公司商业主营业务利润大幅下降。现为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经公司与该项目的出租方乌苏宏源时代房地产公司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签订《变更协议》。

 三、《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

 1、将原《租赁合同》“第三条 合同期限”中约定的①租赁期限由“2015年10月1日至2030年 9月 30 日”变更为“2016年5月1日至2031年4月30日”,总租赁年限不变;②租金起算日由“2016年10月1日”变更为“2018年10月1日”。

 2、将原《租赁合同》“第五条 租赁场所房产租金的缴纳”中约定的“租赁期内平均租金单价为每平方米每天0.66元” 变更为“每平方米每天0.50元”,原《租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3、签订《变更协议》后,该项目租金总额由7,588.35万元减少至4,821.60万元。

 4、变更前后的具体租赁期限及租金金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租金均为含税租金。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延迟租金起算日,下调租金单价,有助于降低该项目的资金成本,并可减少公司对该项目的租金总支出约2,766.75万元,从而降低该项目经营成本,有利于缓解其经营压力,缩短该项目的市场培育期。

 五、备查文件:《变更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