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光泽县人民政府下发的《光泽县人民政府关于拨付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优秀大型企业特别贡献奖励及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环保专项补助的通知》(光政综[2016]40号),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收光泽县人民政府拨付的2016年度专项补助资金共计1036万元,具体补助项目为2015年度优秀大型企业特别贡献奖励500万元以及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环保专项补助536万元,目前该补助资金1036万元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补助资金1036万元列入2016年营业外收入,将对公司利润产生正面影响,该损益最终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公司现任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初步意见,认为公司将该笔补助资金计入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现有会计政策的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