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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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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6-039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通知,其一致行动人高靖娜于2016年3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29,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

 同日,公司收到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完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的通知。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的具体情况

 (一)股份减持情况如下

 ■

 (二)交易对象:财通证券资管莱茵体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三)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减持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480,866,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控股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于2014年9月25日认购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94,382,022股,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莱茵达控股集团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控股股东将继续严格履行该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情况

 公司于2016年2月16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财通证券资管莱茵体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201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修订稿)》进行了进一步修订。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求,公司已于2016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2016年3月23日,公司收到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完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将该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止2016年3月23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定向大宗交易(定向购买高靖娜、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买入的方式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均价15.33元/股(价格为前一日收盘价的九折计算),购买数量39,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5%,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本公告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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