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3月24日,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通知,近日其将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0,440,000股以及质押给上海杰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1,000,000股解除质押,另将本公司限售流通股40,000,000股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3,877,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61%,其通过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7,97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15%(其中11,768,364股因2014年置入资产经营业绩未达业绩承诺,目前处于锁定状态),通过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899,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
本次股权质押融资目的为实际控制人投融资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69,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57%。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