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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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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6-027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3月31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6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2),现将会议有关事宜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依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杨占民先生决定,公司定于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召开程序和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3月31日下午2: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下午3:00至2016年3月3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表决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23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的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5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聘请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请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请见2016年3月1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3月24日-25日、3月28日-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5层,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电话:0431-85666367

 传 真:0431-85675390

 联 系 人:焦敏 刘思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1

 2、投票简称:“高新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高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5666367

 传 真:0431-85675390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提示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附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6年3月31日召开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委托指示对议案投票。

 委托人名称: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2016年 月 日

 需表决议案列示如下:

 ■

 注:

 1、委托人请本人签名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进行相关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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