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8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3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3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A

 ■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B

 ■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月29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A

 (2008年1月29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B

 (2008年1月29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注:1.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08年1月29日。

 2.自基金转型至报告期末,A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0.43%,B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5.6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76%。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A

 ■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B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1、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A

 单位:人民币元

 ■

 2、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B

 单位:人民币元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2亿元,旗下设有北京、广州、上海、成都、南京、大连分公司和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易方达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增长”的经营理念,以严格的管理、规范的运作和良好的投资业绩,赢得市场认可。2004年10月,易方达取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5年8月,易方达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7年12月,易方达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2008年2月,易方达获得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2015年12月31日,易方达旗下共管理88只开放式基金、1只封闭式基金和多个全国社保基金资产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总规模8269.58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公告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公平交易的适用范围、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内容、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交易执行程序、反向交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公平交易的原则包括:集中交易原则、机制公平原则、公平协调原则、及时评估反馈原则。

 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执行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控制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日同向交易价差;建立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能,对于满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根据交易所场内竞价交易和非公开竞价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设定合理的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于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审核确认方可执行。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并借助相关技术系统,使投资和交易人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公司利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和工具,按照不同的时间窗口(包括当日内、3日内、5日内),对我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2015年度的同向交易价差情况进行了分析,包括旗下各大类资产组合之间(即公募、社保、年金、专户四大类业务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各组合与其他所有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以及旗下任意两个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根据对样本个数、平均溢价率是否为0的T检验显著程度、平均溢价率以及溢价率分布概率、同向交易价差对投资组合的业绩影响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1次,其中8次为旗下指数及量化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而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 3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15年的经济增长可谓一波三折,最终GDP以6.9%的增速较为惊险的保持在7%左右。上半年经济基本面数据整体呈现先弱后稳的走势,在金融市场带动下6月份宏观数据的改善较为明显,但从微观情况看实体经济表现依然较弱,物价数据整体表现平稳,工业品价格继续处于通缩状态。二季度以后由于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等力度逐步加大,社融和信贷数据有所改善。下半年,在股灾带动下基本面未能维持二季度的复苏趋势,增长数据出现明显下滑,结构上零售和投资数据均在7月份出现更为显著的下滑,8月份则在低位企稳,但力度仍然较弱。通胀方面,消费端在食品价格的影响下有所走高,但非食品物价保持稳定,中上游价格的通缩压力进一步加剧,反映内需依然疲弱。直至四季度经济才从股灾震荡中走出,工业数据表现出较弱地复苏,同时投资数据仍然不振;通胀水平处于低位,中上游价格在前期大幅下跌的基础上仍在快速下跌,尤其是加工工业环比跌幅扩大,而更为重要的是非食品价格月度环比连续两个月为负显示通缩有向下游消费品扩散的趋势。中国政府在8月11日选择放开汇率市场波动,改为盯住一篮子货币,人民币贬值预期骤升,资金外流严重。11月份美联储选择加息,全球资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进一步加大了资金外流的压力。与此同时随着股市的复苏与IPO的重启,部分大类资产配置重新出现转移,债券收益率一度大幅回调,但最终受经济基本面疲弱影响再度下行。进入12月后,经济数据中开始出现了部分积极信号,如工业增加值超出预期,同时基建投资增长较快,但由于市场配置资金需求旺盛,债市收益率快速走低,其下行幅度及节奏均超出我们的预期。

 金融市场2015年更是跌宕起伏。股票市场在经历了一轮快速的牛市后在7月份又经历了一场史无前例的股灾,全年来看上证综指上涨9.41%,深证成指上涨14.98%。债券市场在货币政策呵护下一路披荆斩棘,15年共5次降息5次降准,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利率、回购开盘利率也随之下调,流动性整体较为宽松,全年来看,中债总财富指数上涨8.03%。

 回顾过去的一年,金融市场惊心动魄的大幅波动引发了较多批评的声音,必须承认股灾对经济复苏和财富的再分配都有非常负面的影响,811汇改后引发的资本外流在目前经济环境中也极为不利。但是我们也应透过这些波动看到决策层强烈的改革意愿,坚定的改革目标和处惊不变的魄力和胸怀。我们一向认为真正的改革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须要有明确的目标和坚定的意志。只要在正确的方向上行进,我们就会以更加正能量的心态和更加宽容的胸怀去迎接未来市场的挑战。

 2015年还是信用风险暴露的元年,全年信用事件频发,违约事件蔓延到国企发行人和银行主承债券,风险暴露范围扩大。从监管层的态度来看,“零违约”已经不是唯一目标,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监管层更多强调的是有序地打破刚性兑付。在此过程中,不断有低资质产业个券出现收益率的大幅上调。不过在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的大背景下,监管层对地方政府的信用风险仍然比较谨慎,因此城投债的信用风险仍然较低,收益率水平的波动更多受流动性溢价变化的推动。

 操作方面,基于对经济基本面中期偏悲观的判断,本组合整体保持了中性偏长的有效久期。在利率债的波段操作上,一季度保持偏低仓位,但基于3月份持续偏差的基本面数据和金融数据,同时考虑偏高的收益率水平、央行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导向,二季度开始积极增加了组合有效久期。三季度,基于对经济基本面中期偏悲观的判断,并认为宽松财政货币政策对经济的正面影响时点不确定、对收益率向上的影响幅度不会太大,组合维持了中性偏长的有效久期,并在组合流动性允许的范围内保持了较高的城投仓位和杠杆比例,保持对产业债券信用风险的谨慎。该操作较好地实现了三季度收益率平坦化下行、流动性溢价收窄带来的超额收益。之后,11月初债市的下跌带来了比较好的配置机会,组合择时配置了部分流动性较好的长久期利率债,维持了较高的杠杆比例和中性偏长的久期水平。12月中旬,考虑到市场收益率已经处于较低的水平,且市场累积的风险因素在不断增加,组合缩短了久期,减少了长端利率债的配置。此外,在信用债的操作上,本组合在流动性允许的范围内保持了最高的城投债仓位,同时对产业类债券的信用风险暴露保持谨慎,较好地获取了全年流动性溢价下行的资本利得收益。

 权益类操作方面,本基金上半年在情绪高涨的行情中一直持谨慎态度,一季度考虑到可转债估值水平过高,逐步卖出了可转债,随着6月股市情绪高涨,基金及时降低了股票仓位较好地回避了市场暴跌的风险,在市场丧失定价能力陷入极度恐慌的时刻,本基金基于对政府的信心和政策的判断,又较好地把握了底部建仓时机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弹收益,利用5-10%的仓位进行了波段操作并及时获利了结。一方面避免了8月中旬市场的再次下跌,另一方面也获取了较好的市场超跌反弹带来的波段操作收益。四季度,组合维持了对权益市场中性的策略,选择长期具备投资价值的品种进行调仓。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净值为1.511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63%;B级基金份额净值为1.515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0.8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5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短期来看我们仍然对债券市场持乐观态度,经济复苏的预期仍然疲弱,中央计划大力推进供给侧改革可能会加剧短期经济下行的压力,甚至有可能引发通缩风险,加上银行和保险的部分非标资产到期再配置的压力,会继续推动债券市场上涨。

 但展望2016年全年,我们认为累积的风险因素在持续增加,市场的波动也会随之加大。首先,持续的财政政策刺激对实体经济的效果可能逐步体现,尤其是2016年政府将加大相关政策力度。近几个月以来房地产销售保持高位,投资增速却依旧疲弱,但即使如此相较于2015年,2016年房地产投资对经济增速的拖累将大幅缓解。其次,从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来看,政府信用供给的增加以及股权融资的增加有助于降低全社会的财务风险,并且若快速推进供给测改革加大坏账核销力度,也有助于银行风险偏好的修复。这些积极因素在短期很难显著带动经济走出泥潭,但最终会逐步改善市场信心重拾增长。最后,对于货币政策而言,自去年10月下旬的“双降”以来,央行在货币政策上释放的积极信号已经比较有限,尤其是2016年初以来,尽管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持续紧张,但市场机构预期的降准政策迟迟没有兑现。虽然我们认为央行货币政策仍处于宽松周期内,但其政策出台的节奏及力度较难预期,往往滞后于经济和通胀下滑的走势。

 信用市场方面,高评级品种流动性溢价将维持在偏低水平,但中低评级板块信用风险释放的进程则可能刚刚开始,未来可能会有更多信用风险事件出现,对此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在配置上提前防范。

 新年伊始,股票即陷入了剧烈的震荡之中,但是我们也观察到较多估值合理的蓝筹受到市场追捧,同时主题投资也此起彼伏。我们认为在“新常态”的经济环境下,中国政府大力推进改革的方向正确和决心坚定,经济长期趋势依然向好,因此总体而言权益市场仍存在较多结构性投资机会。

 展望市场,短期内市场利空因素有限;长期来看,考虑到风险因素在不断叠加,我们对债券市场保持谨慎乐观态度,避免进行过于极端的配置操作。

 实际操作中,本组合会继续根据规模变动安排好流动性,在组合流动性风险承受的范围内重仓配置城投品种。久期继续维持中性的水平,并预留灵活的仓位适时把握市场的波段操作机会。权益方面将积极把握波段操作机会,精选个股,选择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品种积极调仓,力争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持有期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营运总监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研究部、固定收益总部、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A: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应分配利润531,841,915.74元;本报告期内2015年1月20日已实施的利润分配70,938,813.37元是对2014年度利润进行的分配,本报告期末应分配尚未实施的利润为531,841,915.74元;本基金已于2016年1月4日进行了利润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2.00元,总分配金额为600,314,037.40元。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B: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应分配利润1,097,442,571.09元;本报告期内2015年1月20日已实施的利润分配87,523,640.69元是对2014年度利润进行的分配,本报告期末应分配尚未实施的利润为1,097,442,571.09元;本基金已于2016年1月4日进行了利润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2.00元,总分配金额为1,232,889,545.93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对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了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5年12月31日,A级基金份额净值1.5112元,B级基金份额净值1.5153元;基金份额总额9,072,802,436.01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A级基金份额总额2,986,039,052.22份,B级基金份额总额6,086,763,383.79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原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易方达月月收益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007年12月21日审议通过的《关于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1号《关于核准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变更基金类别决议的批复》核准,由原易方达月月收益基金转型而来。

 根据《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2008年1月29日起生效,原《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失效。

 本基金自2008年1月29日起,根据申购费用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级别。不收取申购费用、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等级称为A级;收取申购费用、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等级称为B级。本基金A级、B级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级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级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级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除下述事项外,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鉴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本基金本报告期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2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于2015年9月8日前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自2015年9月8日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基金前一日的资产净值乘以0.6%的管理费年费率来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该基金资产净值×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该基金前一日资产净值乘以0.2%的托管费年费率来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该基金资产净值×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30%,B级基金份额不计提销售服务费。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日应支付的A级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A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R÷当年天数

 R为A级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A

 无。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B

 份额单位:份

 ■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以上“可流通日”是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估算的流通日期。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189,998,255.50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562,000,000.00元,于2016年1月4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509,303,092.79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5,566,256,503.2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4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1,142,484,904.48元,第二层次1,098,151,587.62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本基金于2015年3月19日起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4年12月31日:同) 。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efunds.com.cn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5年6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工作,公司法定代表人正式变更为现任总经理刘晓艳。

 2015年4月,李爱华先生不再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上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转型之后连续8年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用为9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单元,无新增交易单元。

 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