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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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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各种输水管道及其异型管件和配件、地铁盾构环片等水泥制品的制造、运输及相关的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主要产品为PCCP。PCCP广泛应用于跨流域引水、输配水重点工程以及城市输水大中口径主干管网等国家水资源重要领域中,具有口径大、使用寿命长、耐腐蚀能力强、抗渗性强、密封性强、抗震能力强、维护成本低等突出优势。

 根据公司确定的“调整转型、创新发展”的经营发展战略,公司在立足PCCP主业的同时,积极参与水务领域建设、城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创新业务模式、创新经营模式,集合各种优势参与PPP业务。

 在积极参与PPP业务,实现经营模式、业务模式创新的同时,响应国家力推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的号召,依托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逐步形成具备自身企业特色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模式,将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作为公司未来新的业务、利润增长点。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是公司面对复杂严峻的经营形势,攻坚克难、沉着应对的一年,也是公司坚定信心、持续落实“调整、转型、创新、发展”目标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国内经济持续下行,行业市场低迷,水泥制品板块再次受到重创的严峻形势下,公司紧紧围绕“调整转型、创新发展”的总方向,着力稳增长、促转型,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总结以往经验,探索发展新路,努力寻求新的发展突破。对内继续深化和完善企业内部改革,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对外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积极调整经营发展战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015年,公司新签合同订单3.11亿元,上一年度存量合同5.25亿元,年度已履行合同4.77亿元,跨年度执行合同3.5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动,主营产品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的设计、科研、生产销售、运输和安装。该产品广泛被应用于水利、市政、电力、热力燃气和农业灌溉等领域。实现营业收入39,298.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09%;实现利润总额-6029.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6.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92.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8.68%。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5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7户,详见财务报告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户。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相关内容,公司决议设立全资子公司中材永润,认缴的注册资本为6,000.00万元,分期认缴,认缴期限10年,截至目前尚未实际出资。中材永润成立于2015年9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卢兆东。本年度中材永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2016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徐永平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6-00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并于2016年3月23日上午10: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8人,实际到会8人,分别为:徐永平、刘崇生、陈小东、卢兆东、陈正民、汤洋、陈彤、邓峰。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请见《2015年度报告》。《2015年度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汤洋女士、陈彤先生、邓峰先生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2015年度报告摘要》还将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四、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在2015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分析2016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预计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5030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510万元。同时,本预算报告仅为公司内部经营指标的测算和经营成果的考核依据,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201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合并数)-52,924,086.03元,2015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0,868,119.14元。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合规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分配预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形。

 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专项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2015年度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 01780007号);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董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内控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健康稳定的运行。《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本年度审计业务完毕,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双方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作和履职能力,在公司持续经营及国家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建议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十、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3名关联董事徐永平、刘崇生、陈小东回避表决。

 2016年度,本公司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1500万元以内;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达坂城分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800万元以内;与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2000万元以内;与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2000万元以内;与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400万元以内;与新疆中材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300万元以内;与新疆天山建材技术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200万元以内。以上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意见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6年公司预算及生产经营计划,2016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217,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含为子公司办理保函27,500万元),其中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10000万元授信额度,已与2015年12月3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本次会议需提请审议授信额度207,000万元(含为子公司办理保函27,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以上授信额度的贸易融资中包含以公司下属子公司名义申请的各类保函,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公司将以各银行最终核定数额、核定有效期为准,授信担保方式采用信用、公司自有资产抵押、保证等方式。

 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徐永平先生签署办理授信的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6

 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2016年度本公司部分子公司拟向银行(具体银行将根据实际获批情况确定)申请办理各类保函,包括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按照银行的要求,需由公司对其申请开立的各类保函向银行提供担保,如子公司违约,造成保函项下被索赔,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笔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母公司报表口径)10%和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母公司)为817,292,524.13元,因此以上一、二、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以上担保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意见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并依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职业操作和履职能力,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 40 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2014年5月28日 证监会公告【2014】19号)及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关于落实中央党建工作要求修改企业章程的通知》(新天建集党字【2016】2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和补充,具体如下: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排序相应调整。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兹定于2016年4月20日上午10:30,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相关内容详见登载于2016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6-007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单位:万元

 ■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系同一控制人或控股股东下的子公司,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其中3名关联董事徐永平、刘崇生、陈小东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

 法定代表人:张丽荣

 注册资本:88010.1259万元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水泥厂街242号

 经营范围:水泥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建材产品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或本企业成员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石灰岩、砂岩的开采、加工及销售;房屋、设备租赁;财务咨询;技术咨询;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服务;货运信息、商务信息咨询;钢材、橡胶制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水性涂料、电线电缆、机械设备、机电设备、木材、石材、耐火材料、玻璃陶瓷制品、环保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器材的销售。

 天山股份为上市公司,截止目前,其相关数据尚未披露,故无法提供其相关财务数据。

 (2)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达坂城分公司(以下简称“达坂城分公司”)

 负责人:贾志芳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白杨沟村

 经营范围:水泥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企业经营本企业或企业成员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

 达坂城分公司为天山股份的分公司,截止目前,其相关数据尚未披露,故无法提供其相关财务数据。

 (3)新疆阜康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康水泥”)

 法定代表人:徐克瑞

 注册资本:30832.00万元

 住 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重化工业园区阜西工业园

 经营范围:水泥配料用页岩露天开采,水泥熟料、水泥的生产销售,对水泥行业的投资,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进口,粉煤灰、电石渣、矿粉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阜康水泥为天山股份的子公司,截止目前,其相关数据尚未披露,故无法提供其相关财务数据。

 (4)新疆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米东水泥”)

 法定代表人:张成旺

 注册资本:25648.08万元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华泰街586号

 经营范围:水泥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房屋、设备、土地租赁;财务咨询;技术咨询;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米东水泥为天山股份的子公司,截止目前,其相关数据尚未披露,故无法提供其相关财务数据。

 (5)伊犁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犁水泥”)

 法定代表人:徐克瑞

 注册资本:24100.00万元

 住 所:新疆伊犁察布查尔县伊南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砖瓦用页岩、粘土开采与销售。水泥及熟料生产与销售,石灰、矿粉、石灰石颗粒、干粉砂浆、粘贴砂浆、粉煤灰生产与销售,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对外贸易经营和边境小额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伊犁水泥为天山股份的子公司,截止目前,其相关数据尚未披露,故无法提供其相关财务数据。

 (6)新疆中材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精细化工”)

 法定代表人:汪国华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石化南路3444号

 经营范围:混凝土外加剂、石油助剂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以及其他建筑材料、建筑设备、仪器仪表的研究、开发、销售。销售:化工原料: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5年12月31日,精细化工总资产6496.82万元,净资产2844.78万元,营业收入3102.11万元,净利润-153.83万元。

 (7)新疆天山建材技术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建材技术装备”)

 法定代表人:栾德华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开泰南路3481号

 经营范围:软质建筑材料制造、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销售;金属制品制造、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销售;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场地租赁;建材机械设备的制造安装、及技术服务;设备的检修、维修;电器设备安装;水暖安装、维修;矿山设备制造、销售;耐磨材料的制造、销售;工程模具制造、销售;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五金交电产品、金属材料、机电产品、汽车配件。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天山建材技术装备总资产2763.7282万元,净资产67.2406万元,营业收入506.0623万元,净利润-25.3315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天山股份与本公司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天山股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原材料水泥的采购。2015年度,本公司与天山股份未发生关联交易;

 (2)达坂城分公司与本公司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达坂城分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原材料水泥的采购。2015年度,本公司与达坂城分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3)阜康水泥与本公司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阜康水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原材料水泥的采购。2015年度,本公司与阜康水泥发生该类交易金额为61.63万元;

 (4)米东水泥与本公司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米东水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原材料水泥的采购。2015年度,本公司与米东水泥未发生关联交易;

 (5)伊犁水泥与本公司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伊犁水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原材料水泥的采购。2015年度,本公司与伊犁水泥发生该类交易金额为30万元;

 (6)精细化工与本公司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精细化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原材料减水剂的采购。2015年度,本公司与精细化工发生该类交易金额为6.57万元。

 (7)天山建材技术装备与本公司是同一控股股东下的子公司。本公司与天山建材技术装备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机械加工。2015年度,本公司与天山建材技术装备发生该类交易金额为18.19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2016年度,本公司与天山股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15,000,000元以内;

 2、2016年度,本公司与达坂城分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8,000,000元以内;

 3、2016年度,本公司与阜康水泥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20,000,000元以内;

 4、2016年度,本公司与米东水泥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20,000,000元以内;

 5、2016年度,本公司与伊犁水泥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4,000,000元以内;

 6、2016年度,本公司与精细化工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3,000,000元以内。

 7、2016年度,本公司与天山建材技术装备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在2,000,000元以内。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值确定,定价须符合市场化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存在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相关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汤洋、陈彤、邓峰对公司?2015年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部分日常交易涉及的交易方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所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 ? ??2、公司2016年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 ?3、我们同意将该项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汤洋、陈彤、邓峰根据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以市场作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其他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6-008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7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615.201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7.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36,104,48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523,134.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1,581,351.42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2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浩华验字[2010]第123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金额为423,021,351.42元,与募集资金净额421,581,351.42元相差1,440,000.00元,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1,440,000.00元已从公司基本户中支付,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上述发行费用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募集资金于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为326,410,075.23元,本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424,426.31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5,459,872.86元,2014年度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2,439,500.00元,募集资金年末余额87,694,317.5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母公司设立了8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在中国银行米泉市支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新医路支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东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子公司设立了5个募集资金专户分别在工商银行天津宝坻支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工商银行天津开元支行、兴业银行中山沙溪支行、农行法库县支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母公司5个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华夏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5689、中国银行米泉市支行281、东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子公司3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中山三角支行、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兴业银行中山沙溪支行账户无余额。

 本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专款专用。本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①伊犁国统管道工程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2015年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环境下,项目投资的实施节奏和进度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本项目所覆盖区域范围内引配水工程主要是伊犁河流域的引配水工程,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已建成的生产能力完全能够满足该区域范围内的引配水工程对管材的需求,所跟踪的大型引配水工程并未按最初规划预期得以实质性的开工建设,考虑到实施方案的复杂程度,在合理时间范围内预期的投资收益很可能无法得以实现,故公司在该投资项目的实施决策上保持充分的谨慎,暂时未实施该项目。本年度公司将依据该募投项目所覆盖区域市场的水利工程情况进展来决定项目的实施时机与进度,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②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技术中心的建设必须紧密结合公司生产实际、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研发的最新进展相配套,公司已于2014年初取得国家级技术中心的资格认证,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自身技术研发工作,逐步推进本建设项目的实施。

 ③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天津PCCP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PCCP生产线扩建项目在本报告期未能实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天津公司原跟踪的项目未能如期招投标,合同订单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导致在报告期天津公司生产处于半停产状态,由此产生的固定费用计入停工损失。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6-009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2016年度本公司部分子公司拟向银行(具体银行将根据实际获批情况确定)申请办理各类保函,包括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按照银行的要求,需由公司对其申请开立的各类保函向银行提供担保,如子公司违约,造成保函项下被索赔,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担保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按照银行的要求,需由公司对其申请开立的各类保函向银行提供担保,如子公司违约,造成保函项下被索赔,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全票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笔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母公司报表口径)10%和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母公司)为817,292,524.13元,因此以上一、二、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海源管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4年3月24日

 (2)注册资本:5,027万元

 (3)注册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金鲤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郑杏建

 (5)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砼管(简称PCCP)、PVC等复合管材及各种输水管道及其异型管件和配件、钢筋混凝土管片、混凝土预制构件、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限自产)及与其相关的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水工金属结构(钢结构、机械设备)及化工建材的生产;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以资质证书为准)。

 (6)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广东海源总资产为10106万元,净资产为8128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84万元,营业利润-1249万元,实现净利润-1274万元,资产负债率19.57%。

 2、四川国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1日

 (2)注册资本:4,185万元

 (3)注册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军屯镇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张伦

 (5)经营范围:预应力混凝土管道、各种钢筋混凝土输水管道及其异型管道、配件、预制混凝土衬砌管片、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制品、混凝土梁、轨枕、桩、玻璃钢制品及辅料、金属机构、输水钢管的生产、销售、安装、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

 (6)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四川国统总资产为16275万元,净资产为11419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313万元,营业利润221万元,实现净利润453万元,资产负债率29.83%。

 3、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年1月25日

 (2)注册资本:16881.02万元

 (3)注册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马家店镇津围公路东侧(开发区国泰路)

 (4)法定代表人:华宁

 (5)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砼管(简称PCCP)、输水管道及其异型管件和配件、钢筋混凝土管片、混凝土预制构件、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限自产)及与其相关的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水工金属结构生产;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以资质证书为准);建材技术及咨询服务。

 (6)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天津河海总资产为19966万元,净资产为15289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53万元,营业利润-3066万元,实现净利润-3066万元,资产负债率23.42%。

 4、哈尔滨国统管道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3年6月23日

 (2)注册资本:4,000万元

 (3)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经济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卢兆东

 (5)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等水泥制品及配件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钢筋混凝土管片的开发制造。

 (6)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哈尔滨国统总资产为7687万元,净资产为6718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82万元,营业利润-254万元,实现净利润-254万元,资产负债率12.61%。

 5、新疆天河顺达物流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年2月20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

 (4)法定代表人:卢兆东

 (5)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一类)。仓储;装卸搬运;销售:建材、机械设备;吊车、汽车(货车)、起重设备租赁服务;物流配送。

 (6)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5年12月31日,新疆天河顺达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07万元,净资产为459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23万元,营业利润-91万元,实现净利润-91万元,资产负债率86.89%。

 三、担保协议内容

 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跟进披露,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广东海源、四川国统、天津河海、哈尔滨国统分别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其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为其提供的以上银行保函担保均为非债务性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

 以上担保不涉及反担保。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徐永平先生与相关银行签署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963.83万元,均为向子公司提供的非债务性担保。该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计划总金额为27,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母公司报表口径)的33.65%。各笔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情况如下:

 ■

 本次担保做出后,公司担保总额为963.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母公司报表口径)的1.18%。均为向子公司提供的非债务性担保。

 以上担保的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系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办理银行保函,向银行提供的非债务性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担保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6-010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监事7人,实际到会6人,分别为杭宇、董一鸣、沙建义、阿不拉海提·那斯肉拉、雅斯玛、马军。监事张洪维因出差在外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杭宇代为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议,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

 七、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八、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16-011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20日上午10:30(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15:00至2016年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16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各项议案内容均登载于2016年3月25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汤洋、陈彤、邓峰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除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第6、7、9、10、11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4月15日-2016年4月19日,每日10: 00-13: 00、15: 30-17: 00。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831407)

 3、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6年4月19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831407,信函请注明“2015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

 联系人:陈 莹 郭 静

 联系电话(传真):0991-3325685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5

 2、投票简称:国统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国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止2016年4月14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国统股份”(002205)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5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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