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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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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998,503,2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数字电视智能终端及软件系统与平台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运营与服务。基于“终端、平台、内容、服务”的模式并积极转型,公司在数字智能终端方面有较为完整的产品系列及运营布局,主要数字网络机顶盒包括DVB有线、数字卫星、数字地面、IPTV、互联网OTT、直播卫星、DVB+OTT、智能互联融合等;主要宽带网络接入设备包括智能网关、EPON、GPON、CableModem、C-Docsis等产品。智能网络机顶盒实施数字电视的信号处理,通过内置的高速数字信号处理芯片及多层级的应用软件系统等,实现数字信号的高清转换;同时,集音频、视频、网络、娱乐、媒体存储、智慧生活、数字监控等多功能的应用、娱乐化、平台化为一体。随着智能盒子融合了宽带网络接入、无线覆盖、4K、VR、3D等功能,已经成为家庭智能网关的多媒体智能处理中心及智慧家庭与娱乐的重要入口。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拓展新的运营与服务市场,包括与广电运营商拓展增值服务运营、基于自主OTT云平台的运营与服务、智能家居以及O2O管家上门服务等。

 ■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公司主营产业是国家十三.五战略规划及中国制造2025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于全球机顶盒行业十几年的发展及存量与更新需求的视角,全球机顶盒行业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并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点。对于技术研发实力强、市场覆盖广、客户与用户规模大的优势企业,基于互联网、通讯网、电视网等,公司的客户市场覆盖全球主要的国家和地区,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性特点。2015年,在互联网+智能处理客厅经济背景下,基于产品形态变化与功能升级,智能硬件的形态及属性已经发生改变,开始承载更多的功能及使命,走向智能化、网络化、平台化,成为新兴的信息物理融合系统,也成为全新的平台、产业和生态。

 基于国办发〔2015〕65号文,国务院办公厅三网融合推广方案的通知,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将扩大至全国范围。宽带通信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的宽带建设将加快推进,积极促进三网融合关键信息技术产品研发及制造。围绕光传输和光接入、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重点领域的高端光电设备、基于有线电视网的接入技术和关键设备、IPTV和数字电视智能机顶盒、互联网电视及配套应用、操作系统、多屏互动技术、内容传送系统、信息安全系统等的研发和产业化将进一步发展。融合业务和网络产业的加快发展,也将推进新兴业务发展及未来娱乐、信息消费的快速增长。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国内较早从事数字电视机顶盒研究、开发、设计、生产以及销售的公司,在国内广电运营商市场、国内智能终端市场、出口海外销量均为国内第一,国内电信运营商市场居第二,整体规模是国内行业的龙头企业。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稳中求进、创新驱动、有质增长”的发展战略,一方面继续巩固原有优势市场地位,另一方面积极布局“智慧互联生态链”,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保证经营持续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08亿元,同比增长15.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15亿元,同比增长8.94%,实现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2015年的业绩承诺。

 过往与公司合作的国内大小广电网络公司客户共969家,报告期公司于国内406家有线网络运营商实现销售,且高清占比达85%。公司继续深耕国内广电运营商市场,基于强化B2B领域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巩固和开发智能终端市场。随着广电市场省级平台的整合和集中,目前公司在中国区广电市场全部省份均形成供货,并连续8年在广电有线机顶盒终端市场市场占有率保持第一名。除传统业务外,公司采用与国内广电运营商合作或合资的方式,共同拓展广电增值服务运营。基于创维海通的Pangea多屏OTT增值服务平台系统,采用WiFi网络建设和“医疗健康+电视视频”APP业务投放模式,公司的“健康+电视”业务旨在帮助医院提升院内服务品质,提供高价值信息宣传渠道,报告期内已在重庆、太原、吉安、赣州、常德、秦皇岛的6家三甲大中型医院落地,2016年将开始大规模投入医院业务覆盖,计划覆盖三甲医院超过60家。随着医院、社区等覆盖范围的扩大和用户数量的增长,未来将对公司持续产生利润贡献。基于此,在国内广电业务系统,已经形成了前端软件系统、终端软件应用、终端机顶盒硬件(包括智能交互与平移型)、家庭宽带接入产品的全系列解决方案。

 ■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国际化战略,在全球境外95个国家及地区实现了批量销售。公司陆续引进了多位具有丰富国际化经验、在行业领先企业或世界500强企业工作多年的资深经营和管理人员,建立国际化、本地化的销售团队,打造多元化的销售渠道和服务平台。公司积极拓展欧洲及南美市场,同时为进一步深化本地化服务,在南非和印度成立了子公司,并建立了当地生产、交付的供应链及服务体系。2015年7月,公司收购欧洲著名的机顶盒品牌企业Strong集团,充分利用其渠道和品牌影响力,进入高端市场。同时在销售模式上从B2B向B2C延伸,在欧洲布局互联网OTT零售渠道品牌智能终端的销售及后续的增值服务运营。2015年10-12月,Strong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1,622.67万元,净利润为954.29万元,为公司带来较好的收入和利润增长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国电信“悦Me”、中国联通“沃TV”、中国移动“和家庭”战略项目中的IPTV、OTT、IPTV+OTT进行合作,基于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成本控制能力、产品差异化水平的领先,于三大电信运营商实现销售的版图进一步扩大,在中国26个省份的203家地级市运营商实现智能IPTV、OTT产品的销售;同时,光接入设备达到商用标准,产品在3个省份实施批量销售。

 在互联网OTT领域,公司已联手腾讯推出创维互联网Q+、创维爱奇艺、创维芒果TV、创维百度影棒3S定制版、创维搜狐盒子、创维歌华有线定制DVB+OTT“彩云盒子”等,在京东、天猫、唯品会、怡亚通等线上渠道销量同比增长122.91%,线上排名进入京东前三、淘宝前十。上述互联网智能盒子带有云服务平台,内含智能EPG、视频服务、应用商店、媒体中心、手机服务端、系列服务APP(教育、医疗、健康、电商等),广告平台,支付平台等,该智能终端与创维数字云端服务的数据采集及回馈功能系统对接,实施对用户的进一步服务及运营。目前应用商店的激活用户已达700万,其中应用商店已上线各类应用967款,覆盖市场上已有的全部分类,日均活跃数比去年同期增长101%,日均用户下载数比去年同期增长115%,报告期从内容、应用商的视频、广告、教育及游戏等获得分成,优质应用生态平台已经形成。

 ■

 2015年11月,腾讯联手公司发布了miniStation微游戏机,其中研究、制造、市场、销售及除游戏外的内容由公司负责,腾讯负责游戏内容的提供与运营,双方共享用户平台及运营收益。miniStation定位于家庭游戏机市场,除普通版外,还将推出VR版,在腾讯完善的支付和社交生态链、丰富的游戏资源支持下,有望获得大量用户,成为公司切入VR领域的入口。miniStation微游戏机将在今年上半年推出。

 报告期内,除传统业务外,公司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利润增长点。①2015年7月,公司收购了创维汽车智能公司。汽车智能公司提供智能车载终端、行车安全辅助产品、智能交通辅助系统等,依托智能终端,搭建智能车联网应用生态链,布局移动客厅。报告期内,汽车智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29.30万元。②积极布局智能家居硬件及系统应用服务。公司目前已搭建了“创维智能家居云平台”,构建了以公有“云”为中心的家庭外网络和私有“云”为中心的家庭内网络,集中管理智能家居网设备。同时公司开发低成本的物联网通讯模块,以成本价授权给第三方厂商进行产品集成,构建创维智能家居生态圈(目前已开发的产品有智能插座、智能摄像头、智能台灯、智能环境监测传感器等)。③蜂驰电子O2O管家拓展服务领域。公司旗下蜂驰电子围绕云平台,通过整合线下服务资源,为家庭用户提供家电维修、延保、安装物流、配件销售、查询预约、服务网点查找、比价咨询等多元化服务。当前已可向机顶盒、电视、冰箱洗衣机等多种家电提供服务,后期会拓展到汽车、手机、电脑等商用、家用电子产品。目前蜂驰电子在国内覆盖30个省级网点、615个地市级网点、472个县级网点、917个乡镇网点,服务的对象除了广电运营商和家庭用户外,还包括中国电信、中国移动、长城宽带等企业的家庭用户,阿里巴巴、京东、百度、BesTV、PPTV、印纪湘广等互联网客户。基于用户场景与需求,O2O管家服务将为公司引入大量家庭数据,为未来布局O2O家庭其他上门服务打下基础。报告期内,蜂驰电子实现营业收入1,431.79万元。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4家:

 1、2015年3月,公司以75万元取得了深圳创酷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0%的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为2015年3月31日;

 2、2015年9月,公司以2400万欧元取得了Strong Media Group Limited80%的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为2015年09月30日;

 3、2015年8月,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取得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日为2015年8月31日,2015年11月公司处置了其40%股权;

 4、2015年5月,公司投资设立深圳蜂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简称:创维数字 股票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6-02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维数字”)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在深圳南山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东文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九节 公司治理”部分。独立董事对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汇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基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预计2016年将与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创维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创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接受劳务、购买原材料、租赁等。

 《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关联董事杨东文、施驰、张知、应一鸣、刘小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5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5年12月31 日股本总数998,503,2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4,842,842.93元(含税),不送红股。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9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07,829,939.92元,利润总额473,063,306.7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5,495,839.96元,基本每股收益0.42元。截止2015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资产为5,268,973,778.4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301,750,446.80元。

 本次财务决算结果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以大华审字[2016]003886号审计报告予以确认。

 表决情况:9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2015年度,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特字[2016]002541号《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置入资产2015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1,428.14万元,超过2015年度承诺净利润数992.32万元,实现了业绩承诺,无需对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

 《关于2015年度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201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杨东文、施驰、张知、应一鸣、刘小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修订前:

 第十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内,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内的关联交易,其协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总额在人民币300万元-30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0.5-5%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修订后:

 第十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内(含),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内的关联交易,其协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公司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总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不含),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的关联交易协议,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投资决策权和资产处置权”的权限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有权行使涉及金额等于或低于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值30%的投资决策权和资产处置权,包括该限额内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技术改造等。董事会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对超过上述金额权限的投资决策和资产处置事项,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如属关联交易,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除按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之外,公司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进行决策。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的2/3或以上签署同意。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长行使涉及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值3%的投资决策权和资产处置权,包括该限额内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技术改造等。董事会行使在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值3%(含)至30%(不含)之间的投资决策权和资产处置权。对超过上述金额权限的投资决策和资产处置事项,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如属关联交易,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除按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之外,公司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进行决策。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的2/3或以上签署同意。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00万元投资理财产品,该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实施。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关联董事杨东文、施驰、张知、应一鸣、刘小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基于公司现有审计范畴,审计费用共9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72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18万元,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杨东文、施驰、张知、应一鸣、刘小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期限起止时间、贷款金额及贷款利率以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并授权施驰先生签署公司申请办理以上业务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期限起止时间、贷款金额及贷款利率以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并授权施驰先生签署公司申请办理以上业务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证券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6—02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17日-2016年4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下午15:00 至2016年4月18日下午15:00 中的任意时间。

 (3)催告公告日期:2016年4月15日

 5、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2日

 6、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6年4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6年3月25日相关公告。

 议案1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6年4月13日-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 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联系人:张知、牟海涛

 联系电话:0755-26545464

 传真:0755-26010028

 邮编:518057

 六、备查文件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股东授权委托书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注:请在议案相应的栏内打"√"。

 如果委托人对此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__________股,(大写):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 日 受托日期: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810”。

 2.投票简称:“创维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创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7日15:00至2016年4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在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四)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股票简称:创维数字 股票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6-02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在深圳南山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利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该等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按市场原则作价,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情况及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我们认为:2015年度,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6]002541号《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置入资产2015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1,428.14万元,超过2015年度承诺净利润数992.32万元,实现了业绩承诺,无需对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特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第八条规定,交易对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应当以其获得的股份和现金进行业绩补偿。业绩补偿应先以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参照上述规定,交易各方拟签署《盈利预测补偿补充协议》更能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6-027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预计2016年将与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电视控股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RGB公司”)、创维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澳门离岸公司”)、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无线公司”)、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平面显示公司”)、深圳市创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建设发展公司”)、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集团”)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接受劳务、购买原材料、租赁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关联董事杨东文、施驰、刘小榕、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16年度将与以下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概述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香港鲗鱼涌华兰路20号华兰中心1601-1604室;企业性质:境外公司;授权代表/董事:杨东文;注册资本:普通股:港币30,600,000元无投票权递延股份:港币2,500,000元;注册号码:234650;主营业务:物料采购及投资控股。

 (2)关联关系

 创维电视控股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2、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南四道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22楼;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法定代表人:杨东文;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营业执照号码:??440301503327309;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彩色电视机、监视器、显示器、视听器材、通讯器件、声光电子玩具;与彩色电视机配套的接插件、注塑件、包装材料、五金配件及新型电子元器件;可兼容数字电视、高清晰度电视(HDTV)、数字磁带录放机、接入网通信系统设备;标清晰度电视(SDTV)、投影机、新型显示器件(液晶显示、等离子显示、平板显示)、高性能微型电子计算机、综合业务数字网络(ISDN)系统及设备、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氮化镓、砷化镓新型半导体、光电子专用材料及元器件、集成电路新技术及设备,从事信息网络技术、微电子技术、软件开发业务。一般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不含配额许可证管理及专营商品)。从事物业管理和南山区科技园创维大厦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在本市设立一家非法人分支机构。生产经营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增加:家用电器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增加:自有物业租赁,房地产经纪。增加:以旧换新电器电子产品的销售。

 (2)关联关系

 创维RGB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8.54%股份。

 3、创维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澳门南湾大马路619号时代商业中心7楼K室;企业性质:境外公司;法定代表人:孙伟中;注册资本:普通股:葡币100,000元;注册号码:DSO/041/2002;主营业务:研究与开发及消费类电子产品之贸易。

 (2)关联交易

 创维澳门离岸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4、深圳创维无线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008号创维大厦A座3A01室;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赫旋;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营业执照号码:440301105061060;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移动电话机、数码产品、网络通讯终端的研发;销售自产产品、无线通讯终端、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批发、进出口及其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设计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移动电话机、数码产品、网络通讯终端的生产(生产由分公司经营)。

 (2)关联交易

 创维无线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5、创维平面显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塘头村18号;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杨东文;注册资本:美元3950万元;营业执照号码: 440301503287663;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新型显示器件(平面显示器及显示屏)、可兼容数字彩色电视机、高清度电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从事创维工业园停车场经营。

 (2)关联交易

 创维平面显示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电视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6、深圳市创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601-604室;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林卫平;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营业执照号码:440301104408628;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租赁,酒店管理(酒店执照另行申报),清洁服务;许可经营项目: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机电设备安装维护。

 (2)关联关系

 创维建设发展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7、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22-24层;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林卫平;注册资本:港币183000万元;注册号:440301503357688;主营业务:①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②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③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④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⑤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承接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⑥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从事高清晰度电视、数字彩色电视机、大屏幕彩色投影电视、等离子电视、高画质激光视盘、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视听器材、通讯器材、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商务、电子网络技术、上网终端设备等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研究业务,并从事校园、社区网络化建设的研究业务。家用电器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实业项目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家用电器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关联交易

 创维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HDCP KEY由创维电视控股统一对外采购,保证议价能力,公司向其采购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基于广电运营商对内置机顶盒一体机的需要,公司与创维-RGB或其子公司联合开发,一并向广电运营商销售电视一体机;Strong集团以OEM的方式向创维澳门离岸商业采购电视机,是借助Strong集团其渠道在创维-RGB未销售的区域销售Strong品牌或其代理的THOMSON品牌的电视;基于创维无线在直播星模块上的优势,公司向其采购直播星模块用于直播卫星户户通机顶盒,另外创维无线为公司提供部分产品的代加工业务,公司支付一定的加工费;公司境外采购原材料通过香港进口须支付创维电视控股部分理货等相关费用;子公司微普特向创维-RGB提供软件技术服务,主要是基于子公司微普特与创维-RGB在数字电视业务上、广电软件系统的协同及技术上的对接,开发广电数字一体机软件系统项目;另外公司有部分办公场所和厂房租赁和出租,均以市场价格签定长期租赁合同。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接受劳务、提供劳务、采购原材料或商品、租赁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租赁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此项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仍将存在。

 2、以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3、以上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以上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对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该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征得独立董事同意。该等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按市场原则作价,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创维数字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证券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6—02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

 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均指包括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中100,000万元的额度,投资理财产品,该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施驰具体实施。公司拟聘请与本公司同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创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因此以上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东文、施驰、刘小榕、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3、此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创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深圳创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号码: 440301501151407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法定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法定代表人:杨东文;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2)关联关系:创维融资与本公司同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2015年,深圳创维数字公司与创维融资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2,076.90万元。年初至披露日与深圳创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0元。

 (3)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创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是在深圳前海自贸区注册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经营性租赁、租赁咨询、担保以及商业保理等。创维融资租赁公司致力于为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高科技产业企业提供全流程融资租赁与商业保理服务,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号码:440301107905089;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东文;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2)关联关系: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2015年,深圳创维数字公司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383.48万元。年初至披露日与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98万元。

 (3)履约能力分析

 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注册资本金十亿元,由创维集团有限公司100%出资。作为一家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进行投资理财总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即任何时点未到期的投资理财产品的余额不得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交易协议

 公司拟与创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咨询协议》,为公司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扣除投资咨询费用后实际收益率不得低于同期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以上交易采用市场价定价,交易公平公正,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通过内控制度,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3)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董事会有相应的内控措施,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该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征得我们同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相关投资理财,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5日

 股票简称:创维数字 股票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6-03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维数字”)于2016年3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021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和详尽核查,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完成了对所涉及事项的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通过下属公司才智商店支付现金购买液晶科技持有的标的公司51%股权尚需标的公司所在地的外资主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向交易对方液晶科技发行股份购买液晶器件剩余49%股权的事项尚需取得商务部和标的公司所在地的外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16-02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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