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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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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座落于环渤海经济圈,所处行业分类为基础化工原料制造业。从运营模式分我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型企业,产品包括:烧碱、液氯、氯化苯、环氧丙烷、聚醚及聚氯乙烯等,并已形成了以烧碱、环氧丙烷、聚醚三大引进装置为主的大工业化生产格局。主要销售对象包括化纤、医药、聚氨酯、建筑等下游产品生产企业,产品用途较为广泛。近年来,由于氯碱化工行业整体产能过剩,公司主要产品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我公司积极推行“大营销”战略,重点把控既有的北方市场,同时加大销售力度,扩大销售半径,主要产品销售市场遍及全国,部分产品亦已经远销国际市场。原料采购方面公司严控质量与价格关,进行比质、比价综合择优选用,努力降低成本。对内公司严格生产工艺控制,以保持高产、稳产,降低定额消耗为重点,以“降本增效”为核心工作。2015年公司经多方努力,总体经营形势良好。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回顾2015年,全球主要发达经济体经济复苏乏力。新兴经济体经济发展增速明显放缓,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也已成新常态。去产能、调结构的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入。国内氯碱行业更是面临产能过剩,节能、环保、需求不振等综合经济因素影响,行业内企业间竞争更加激烈。公司董事会针对这种情况直面挑战,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应对,通过实施销售改革,推行“大营销”经营模式提高了市场应对能力,在氯碱化工行业市场总体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实现了局部市场的精准把握。通过加大企业内部管理力度、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实施技改技措、加强生产工艺指标控制和增大设备维护力度等一系列措施,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了企业盈利能力。在不利的宏观经济环境下,公司实现利润同比有较大幅度提升。公司全年主要生产装置一直保持着高负荷运行状态,其中烧碱折百产量实现43万吨,创公司烧碱年产量历史最好水平。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6,193万元,发生主营业务成本213,141万元,实现主营业务利润43,051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16.8%。发生期间费用28,464万元,并入投资收益33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149万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57,634万元,较期初减少9,246万元;负债总额41,944万元,较期初减少21,6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210,574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12,908万元,较期初增加11,068万元。

 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396万元。

 报告期,主要产品产量分别为:烧碱(100%)完成438,176吨,超年计划6.87%,是去年同期的111.06%;环氧丙烷完成123,940吨,是去年同期的101.32%;聚醚完成73,532吨,是去年同期的156.64%。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6-017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11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在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闫奎兴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49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1,84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80万元,2015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908万元。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10,803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694万元, 2015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是9,029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分析了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如下:

 宏观经济环境分析:在国家宏观经济走势不断下行,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入,实体企业资金压力增大的大背景下,公司在抓好“降本增效”的同时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保障,以提高企业抗风险冲击的能力,进而更好的谋求企业的发展。

 公司内部资金需求分析:围绕“降本增效”这个中心, 2016年公司在做好严细管理的同时要加大生产装置技术改造投入,提升装置技术水平,通过装置的升级改造从技术层面降低消耗水平;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响应国家对环保的高标准要求,公司在环保装置升级改造和建设上将加大投入力度。

 综上,2016年公司总体资金需求较大,资金收支平衡。为维系企业的运营和谋求企业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15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五)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六)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相关证券业的执业资格,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和严谨的执业工作态度的审计机构,该所在2015年度对我公司的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业务。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全年审计费用合计45万元。

 (七)审议《关于2016年与沈阳炼焦等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此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方董事闫奎兴、何忠华、刘兴明和唐贵林先生回避表决。经与会5名非关联方董事表决一致表决通过本议案。

 (八)审议《关于2016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1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银行授信业务。前述银行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披露。本综合授信有效期为到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同时,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闫奎兴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九)审议《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及五、六、八项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2016年3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6-019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3月11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在公司办公楼B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49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1,84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80万元,2015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908万元。母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10,803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694万元, 2015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是9,029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分析了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如下:

 宏观经济环境分析:在国家宏观经济走势不断下行,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入,实体企业资金压力增大的大背景下,公司在抓好“降本增效”的同时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保障,以提高企业抗风险冲击的能力,进而更好的谋求企业的发展。

 公司内部资金需求分析:围绕“降本增效”这个中心, 2016年公司在做好严细管理的同时要加大生产装置技术改造投入,提升装置技术水平,通过装置的升级改造从技术层面降低消耗水平;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响应国家对环保的高标准要求,公司在环保装置升级改造和建设上将加大投入力度。

 综上,2016年公司总体资金需求较大,资金收支平衡。为维系企业的运营和谋求企业的长远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五)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六)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七)审议《关于2016年与沈阳炼焦等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此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方监事筴凤华女士回避表决。经与会4名非关联方监事表决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八)审议《关于监事会对2015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九)审议《关于2016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1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银行授信业务。前述银行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披露。本综合授信有效期为到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同时,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闫奎兴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第一、二、三、五、六、九项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2016年3月23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6-021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15:00 至2016年4月1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4月11日下午3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不能直接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3)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会议。

 7、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1号,公司办公楼2层A会议室。

 8、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6年4月13日就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再次发布提示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2016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8、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16年3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16-014、2016-015、2016-017、2016-023、2016-025。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资产部(公司办公大楼4层8412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18

 2、投票简称:化工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化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2、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东、宋立志

 电话:0429-2709065、2709027 传真:0429-2709818

 六、备查文件

 2016年3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作为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参加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

 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姓名):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持股数:

 委托单位:

 (填写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件2:

 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6-024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关联方董事闫奎兴、何忠华、刘兴明和唐贵林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与沈阳炼焦等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预计2016年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30万元。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预计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1、关联方介绍:

 名 称: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住 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北二号路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壹拾叁万伍仟玖佰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粗苯、萘、硫磺、煤焦油生产;普通货运;一般经营项目:煤气、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焦炭制造;火车加帘,通用零部件、金属结构件、煤气设备及配件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水暖器材、热水(非饮用水)、钢材、铁精粉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未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沈阳炼焦合并的资产总额 124,027万元,负债总额84,508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 83,780.67 万元,净利润 -8,095.03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控制人关系。

 4、与该关联人交易预计总金额:2016年预计发生销售产品200万元。

 5、关联人履约能力:该公司正常运营,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介绍:

 名 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磙子沟村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伍佰玖拾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控股股东: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铁精粉加工、销售;铁矿石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未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同达铁选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72,548.46万元,负债总额38,140.27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12,263.70万元,净利润-7,781.76万元。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控制人关系。

 4、与该关联人交易预计总金额:2016年预计发生提供劳务130万元。

 5、关联人履约能力:受铁精粉市场价格影响,该公司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定价原则: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损害双方利益为交易出发点。

 定价依据:有国家物价部门定价的,执行国家物价部门定价;无国家定价,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既无国家定价又无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的原则由双方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红霞、郭珊及石艳玲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根据有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三位独立董事认为:2016年预计,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进一步减少,数额较小。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定价依据合理,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2016年3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6-025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1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银行授信业务。

 前述银行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披露。本综合授信有效期为到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同时,申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闫奎兴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6-029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三证合一”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 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辽政发〔2015〕39号)等文件要求,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对原营业执照(注册号:211400000016965 )、组织机构代码证(证号:12372853-6 )、税务登记证(证号:211402123728536)进行“三证合一”,合并后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1400123728536M。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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