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2月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司股票已于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复牌。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进展
公司及相关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资产重组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涉及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工作已接近尾声,待上述工作完成后,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相关评估报告还需履行国有资产评估核准程序。待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公告、审批程序。
二、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沟通的结果,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2、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披露的《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风险”已充分说明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风险,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之前,将每三十日发布一次重组工作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