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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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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6-013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为江苏海力融资租赁金额人民币23,043.60万元提供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6,043.60万元、美元2,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关联方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力”)于2016年3月21日与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金投租赁”)签署了《回租租赁合同》(合同编号:JTZL-SHHZ-2016-009号),租金金额合计人民币230,435,972.05元,租赁期限36个月。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2月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海力201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其中外币担保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本次担保事项不包含已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租赁本金人民币2亿元的融资租赁担保业务及为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担保业务,也不包含已经为江苏海力提供的人民币3亿元、美元0.4亿元的担保),有效期限为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的2016-010号公告)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完成上述融资租赁担保合同的签订,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与横琴金投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JTZL-SHHZ-2016-009-BZ(02)号),为江苏海力与横琴金投租赁签署的《回租租赁合同》(合同编号:JTZL-SHHZ-2016-009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即主合同租金)、迟延履行金、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及执行费、差旅费等)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应补交的税款等)。

 2、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3、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为江苏海力本次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1,043.60万元、美元2,000.00万元(除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外),子公司对本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5,527.13万元、欧元6,800.00万元、美元4,000.00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1,570.73万元、欧元6,800.00万元、美元6,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25%,无逾期担保。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为江苏海力提供担保的合同。

 2、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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