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了《关于201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现对该公告中的担保情况概述作如下补充:
原披露为: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计划201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协议的签署日在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担保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现补充为: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计划201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协议的签署日在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担保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各子公司具体担保计划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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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截至目前,不含本次担保计划在内,本公司累计为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金额为14,000万元;本公司累计为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本公司累计为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金额为71,300万元;本公司累计为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本公司累计为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金额为3,015.30万元;
除补充上述内容外,原披露的担保计划总额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