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3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

 ■

 1.6 据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求,拟订了以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15年年末总股本125,619.78万股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1.71元(含税),共分配利润7,751,996,623.80元,剩余47,126,967,873.97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经营范围:茅台酒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饮料、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防伪技术开发;信息产业相关产品的研制、开发。公司处于白酒行业领先地位,主要产品是贵州茅台酒及系列产品,经营模式为:采购原料——生产产品——销售产品。经过近几年的深度调整,2015年度白酒行业开始逐步适应新的市场消费趋势,止住了快速下滑态势。虽然白酒行业初步出现转机,但从外部需求、人口结构、渠道调整来看,仍处于筑底阶段。当前,白酒行业的特点:一是产能过剩,供大于求。二是增速进入个位数增长。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白酒发展速度从高速增长转入中低速增长。三是行业进入挤压式竞争。在挤压式竞争阶段,只有品牌、渠道均有较强优势的企业才能把握住机会,提升市场份额。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按照公司根据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的股本总数125,619.78万股重新计算。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度,面对宏观经济持续下行、白酒行业深度调整的压力和影响,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坚守发展、生态和安全三条底线,研究部署年度目标,与经营班子各司其责、努力工作,形成合力、推动发展,沉着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圆满完成年度目标。

 6.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生产茅台酒及系列产品基酒50,752.28吨;实现营业收入326.60亿元,同比增长3.44%;实现营业利润221.59亿元,同比增长0.2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5.03亿元,同比增长1.00%。

 6.3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4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5公司发展战略

 以“酿造高品位的生活”为使命,以“健康永远,国酒永恒”为愿景,以“做强茅台酒,做大系列酒”为战略定位,着力实施“133”品牌战略,努力创新营销模式,巩固高端白酒优势地位,抢占中低端产品空间,形成品牌强势、销量增加、业绩增长的发展格局,确保国际国内市场的领先地位,巩固和提升茅台酒世界蒸馏酒第一品牌地位,打造享誉全球的国酒茅台品牌、受人尊敬的世界级企业。

 6.6经营计划

 2016年,公司将按照“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强化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着力开放、秉承共享,协调国际国内、线上线下市场,进一步深耕精耕市场,努力补齐短板,力保稳步发展,营收、利润合理增长。根据当前行业现状、市场走势和公司实际, 2016年度,公司计划安排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4%左右,基本建设资金计划安排37.22亿元,公司将采用自筹方式来解决所需资金。

 为实现上述目标拟采取以下策略和举措:一是着力聚焦深化改革,激发内生发展新动力;二是着力聚焦市场营销,取得转型发展新成效;三是着力聚焦企业管理,跃上持续发展新台阶;四是着力聚焦科技创新,实施创新发展新驱动;五是着力聚焦生态建设,开启绿色发展新局面;六是着力聚焦安全管理,筑牢稳定发展新根基;七是着力聚焦文化扬企,展现蓬勃发展新魅力。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贵州茅台酒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个性化定制营销有限公司、北京友谊使者商贸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巴黎贸易有限公司、贵州赖茅酒业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共八家。 本年投资设立纳入合并范围的有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 本年因经营期限届满清算注销了贵州茅台名将酒业有限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已清算完毕。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详见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袁仁国

 2016年03月22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6-002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度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3月11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派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16年3月22日,本次会议在茅台镇公司多功能会议中心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亲自出席的6人,授权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2人(独立董事陈红女士因交通原因、李伯潭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林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缺席1人(独立董事梁蓓女士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仁国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总经理2015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6、《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求,会议拟订了以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15年年末总股本125,619.78万股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1.71元(含税),共分配利润7,751,996,623.80元,剩余47,126,967,873.97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7、《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提请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9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40万元。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9、《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0、《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决定聘任陈华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12、《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议案》(详见《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4)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方共同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将注册的有关商标许可给本公司和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使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拟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4名董事(袁仁国、李保芳、赵书跃、吕云怀)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通过。

 13、《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6—2018年度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详见《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5)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充分发挥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业务职能,财务公司拟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服务内容为存款、授信(含贷款、贴现等)及其他有偿金融服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4名董事(袁仁国、李保芳、赵书跃、吕云怀)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通过。

 14、《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茅台国际商务中心写字楼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1票(董事王莉女士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理由是:相关可行性分析等背景参考资料不足以作出判断 )。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财务公司出资1120.56万元购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的茅台国际商务中心写字楼部分楼层作为办公用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方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4名董事(袁仁国、李保芳、赵书跃、吕云怀)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通过。

 15、《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预计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交易金额为4753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拟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4名董事(袁仁国、李保芳、赵书跃、吕云怀)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通过。

 16、《关于与关联方签订<综合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同意公司与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综合服务签订协议,包括公务车运输、提供员工培训、后勤服务、厂区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围墙、上下水)及必要的生活设施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食堂、公寓、档案馆、医院、浴室的使用,机修、环保治理、环卫、绿化服务),预计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交易金额为1.2亿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4名董事(袁仁国、李保芳、赵书跃、吕云怀)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通过。

 17、《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议案》(详见《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06)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销售本公司产品。预计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交易金额不超过9.53亿元人民币(含税)。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4名董事(袁仁国、李保芳、赵书跃、吕云怀)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通过。

 18、《关于公司与关联方供汽供水服务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因生产需要和公司现状,会议同意公司酱香系列酒生产车间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习酒公司”)互相就供水和供汽提供服务。预计2015年1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习酒公司向公司提供生产和生活用水服务所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113.60万元;公司向习酒公司提供生产用蒸汽所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8032.10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方习酒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4名董事(袁仁国、李保芳、赵书跃、吕云怀)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通过。

 19、《关于关联方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同意由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物流园区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及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提供物流运输服务,预计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交易金额为16,245.20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方贵州茅台酒厂(集团)物流园区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在会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在本项交易中,公司董事王莉为本议案的关联自然人。审议本项议案时,与本项议案有关联关系的5名董事(袁仁国、李保芳、赵书跃、吕云怀、王莉)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1、3、4、5、6、7、10、12、13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附件:陈华先生简历

 陈华,男,1972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5月至2012年3月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兼成本管理科科长;2012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2015年12月至今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6-003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

 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3月11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派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16年3月22日,本次会议在茅台镇公司多功能会议中心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双全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4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6-004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营销公司”)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公司”)三方共同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茅台集团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阳市外环东路东山巷4号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袁仁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办公地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

 经营范围: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包装材料、饮料的生产销售;餐饮、住宿、旅游、运输服务;进出口贸易业务;商业、办公用房出租、停车场管理;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为。

 截至 2015年9月30日,茅台集团公司总资产为982亿元,负债总额118亿元,所有者权益为864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

 茅台集团公司许可本公司及茅台营销公司在生产销售本公司产品过程中使用其注册的下述商标。

 ■

 (二)交易的名称和类别: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鉴于茅台营销公司在市场运营过程中须使用茅台集团公司相关注册商标,经本公司、茅台集团公司及茅台营销公司三方协商,拟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就商标许可使用事项进行约定。

 (一)商标许可使用方式

 本公司及茅台营销公司使用茅台集团公司许可商标,包括但不限于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中使用。

 (二)许可使用费

 1、本公司支付标准

 本公司支付标准仍维持2013年11月10日本公司与茅台集团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商标许可协议》执行。

 2、茅台营销公司支付标准

 茅台营销公司商标许可使用费的收费基数为茅台营销公司销售许可商标的产品年销售额与其从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购买同等产量同类产品购买价年度总额的差额。商标许可期间,参照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支付商标许可使用费比例,茅台营销公司向茅台集团公司支付的许可使用费为收费基数的1.5%。

 (三)许可期限

 许可期限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四)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

 商标许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为每半年支付一次,时间为当年的7月20日前和次年的1月20日前,本公司和茅台营销公司按照各自标准,支付给茅台集团公司。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系本公司及茅台营销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影响本公司合法权益。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4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并获一致同意通过。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有关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将《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三方共同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意《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议案》。

 2、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与上述议案有关的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为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综上,公司董事会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三方共同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意《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6-005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6—2018年度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业务职能,财务公司拟向公司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公司”)、集团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下同)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提供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至2018年9月30日。

 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与议案有关联关系的4名董事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获一致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四、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阳市外环东路东山巷4号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袁仁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办公地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

 经营范围: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包装材料、饮料的生产销售;餐饮、住宿、旅游、运输服务;进出口贸易业务;商业、办公用房出租、停车场管理;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为。

 (二)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贵州省仁怀市中枢镇三转盘仁怀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新大楼第十一层

 注册资本:8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袁仁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办公地点:贵州省仁怀市中枢镇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与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财务公司是贯彻落实“国发[2012]2 号”文件精神,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加强茅台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及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三)关联关系:茅台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茅台集团公司、集团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四)履约能力分析:截至 2015年9月30日,茅台集团公司总资产为982亿元,负债总额118亿元,所有者权益为864亿元。

 根据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以及公司所知悉关联方良好的商业信用和经营运作能力,经过科学分析和合理的判断,认为关联方能够遵守并履行相关约定。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充分发挥财务公司的专业优势,财务公司拟向茅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服务内容为存款、授信(含贷款、贴现等)及其他有偿金融服务。预计2016—2018年度茅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最高分别不超过110亿元、130亿元、160亿元,财务公司向茅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日最高授信额度不高于15亿元、25亿元、35亿元,且授信额度不超过其在本公司的存款余额,即不占用公司任何资金。

 (二)服务期限:2016年—2018年9月30日

 (三)定价原则

 1、存款业务

 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人民币存款利率管理范围内约定。

 2、授信业务

 相关利(费)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行利(费)率、现行资金市场状况和其他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利(费)率。

 3、其他金融服务

 除存款和授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内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服务履行要求及风险管理

 1、按公司要求,如金融服务项下的任何交易需履行披露义务,则茅台集团公司和财务公司均应配合按照相关法律进行披露。

 2、财务公司将保证严格遵守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保障茅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

 3、财务公司将保持自身业务的独立性,审慎为茅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对茅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时应做到公平公正,切实保障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意见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本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财务公司拟向茅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业务职能,并按出资比例享有财务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所取得的利润。本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们同意《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6—2018年度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与上述议案有关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6—2018年度向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对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主要是存、贷款业务),茅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将能够充分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平台及其功能,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财务支出及增加收益;在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同时,能有效监督资金使用,切实防范资金风险。

 (一)目前财务公司与茅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吸收存款,并通过利差获取利润。通过吸收茅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存款,可以充分发挥财务公司资金统筹功能及资金管理协同效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提高资金收益。

 (二)财务公司通过向关联方单位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公司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且财务公司向关联方单位提供贷款及相关金融服务时,额度远远低于关联方在财务公司的存款额度,关联方不会占用公司任何资金。

 (三)财务公司为关联方单位提供金融服务,执行公允定价,存、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管理范围内约定,不会侵害公司利益。

 (四)财务公司对关联方提供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司将按出资比例享有财务公司经营中取得的利润,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本关联交易,关联方不会占用公司资金,不会侵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利益输送等行为。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证券简称:贵州茅台 证券代码:600519 编号:临2016-006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销售本公司产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贵阳市外环东路东山巷4号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袁仁国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办公地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

 经营范围: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包装材料、饮料的生产销售;餐饮、住宿、旅游、运输服务;进出口贸易业务;商业、办公用房出租、停车场管理;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为。

 截至 2015年9月30日,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982亿元,负债总额118亿元,所有者权益为864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贵州茅台酒及系列酒

 (二)交易的名称和类别:销售产品、商品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销售价格与公司其他非关联经销商的购货价格相同。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贵州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向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本公司产品。

 (二)销售方: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贵州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四)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与公司其他非关联经销商的购货价格相同

 (五)交易金额:不超过9.53亿元(含税)

 (六)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与公司向其他非关联经销商销售产品采取的结算方式相同

 (七)交易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入,提高经营效益。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存在负面影响。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议案》。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4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并获一致同意通过。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提交的有关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同意将《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公司产品将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产品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入,提高经营效益。本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们同意本议案。

 2、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与上述议案有关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全体非关联董事表决并一致同意。

 3、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一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公司代码:600519 公司简称:贵州茅台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