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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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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8名。董事王思东先生、任亚光先生、黄小抗先生及独立董事马蔚华先生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王思东先生及任亚光先生书面委托副董事长张彦飞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黄小抗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长洪敬南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马蔚华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任克雷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四、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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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15年末,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为503,641,267元(人民币,以下同),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税后利润621,170,805元,加上2014年年末未分配利润1,821,721,349元,减去2015年上半年已分配支付的现金股利201,456,507元,2015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41,435,647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5年年末总股份1,007,282,5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201,456,507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2,039,979,140元转以后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商务服务设施的投资、经营和管理,包括高档甲级写字楼、商城、公寓等设施的出租及管理,高档酒店经营,大型展览及配套服务及停车设施服务等。

 公司除所拥有的酒店委托香格里拉国际饭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格里拉”)进行管理和经营外,其它主营业务均由公司自行进行管理和经营。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属于“房地产业”。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写字楼、商城、公寓等投资性物业的出租和管理以及酒店的经营;公司的经营规模、硬件设施、管理和服务、经营效益以及市场知名度等方面,在业内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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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201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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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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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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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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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世界经济仍处在深度调整、缓慢复苏、低速增长的状态;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进一步回落,经济增长有所放缓。

 报告期内,北京市写字楼市场总体需求继续保持增长,内资企业继续占据写字楼租赁市场的主导地位,金融、科技信息、高科技、医疗服务以及专业服务企业是当前最主要的需求来源,其中科技信息和金融企业最为活跃。核心区域新增供应仍然有限,促使区域内甲级写字楼的平均租金和出租率仍保持较高水平。但由于核心区域租金较高,迫使部分承受力较差的租户搬迁到非核心区域,同时,这些非核心区域市场日趋成熟,其相对较低的租金也变得越来越有吸引力。因此,核心和非核心区域写字楼市场呈现租金差距缩小的新趋势。

 北京零售物业在核心区域新增供应也比较有限。同时,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消费增速回落的大背景下,受电子商务冲击、海外购物及代购的兴起和礼品消费抑制等因素的影响,实体零售业面临购买渠道多元化和高档礼品市场遇冷带来的挑战;快时尚、餐饮、儿童用品和化妆品正在成为新的市场需求驱动力。为此,一些零售物业业主对业态及品牌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建立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核心商圈内优质商业物业出租率仍保持高位,平均租金小幅上涨。

 2015年,北京服务式公寓市场没有新的项目入市。一方面,受跨国公司预算紧缩、内资企业开支监管严格以及北京空气质量问题的影响,服务式公寓整体需求受到影响,市场竞争依然激烈。另一方面,北京服务式公寓总存量连续三年出现下滑,一些项目不断推迟入市时间,或通过改造为零售住宅项目,退出高端公寓租赁市场,部分抵消了市场需求不足的压力,因而北京服务式公寓市场平均出租率基本保持稳定,CBD等核心区域的服务式公寓租金仍保持高位,但涨幅有限。

 受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倡导厉行节俭的消费方式、北京地区对于大型活动限制增多以及价格竞争日趋激烈等因素的影响,2015年高端酒店所面临的经营压力依然较为明显,但大众消费能力的提升,以及中国旅游消费的蓬勃发展也将给酒店业带来商机。另外,北京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出台北京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北京离境退税政策以及完善会奖旅游奖励资金政策等,也为酒店行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在2015年国际大会与会议协会(ICCA)发布的2014年接待国际会议数量的全球城市排名中,北京仍在中国和亚洲保持领先地位。

 二、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新常态下的市场发展机遇,努力适应行业发展新趋势,紧紧围绕创新发展和精细管理两大主线,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亿元,比上年增加0.4亿元,增长1.7%;实现利润总额8.4亿元,比上年增加1.2亿元,增长17.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亿元,比上年增加0.4亿元,增长1.7%,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营业收入较2014年增加,主要是由于国贸写字楼平均租金增长以及平均出租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使得来自写字楼的收入较2014年增加了0.4亿元。

 2015年,公司主要投资性物业和酒店平均租金和出租率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及经营国贸二期,双方的投资分别占该共同控制资产投资总额的70%及30%,上表中写字楼、商城二期平均可出租面积是按照出资比例确认的共同控制资产中本公司享有的资产份额。

 2、国贸大酒店的平均租金为元/间夜。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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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主要销售客户和供应商情况

 公司来自于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为142,041,152元,占本集团全部收入的6.3%。

 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商品金额为19,760,783元,占采购量的18.4%。

 2、 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均低于30%。

 3、 研发投入

 不适用。

 4、 现金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详见公司现金流量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对国贸三期B阶段工程以及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的资金投入增加,使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另外,购买和赎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使投资支付的现金和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减少,使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增加,主要是完成了公司“05国贸债”10亿元本金的兑付工作,使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另外,取得银行流动资金借款4.3亿元,使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发行“14国贸02”公司债券4亿元,较上年度发行“14国贸01”公司债券5亿元减少1亿元,使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减少。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净减少以及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减少,主要是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增加。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货币资金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是完成了公司“05国贸债”10亿元本金的兑付工作。

 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是按政府要求缴纳工程专项基金249万元。

 在建工程增加,主要是国贸三期B阶段工程支出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主要是以前年度预付的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钢材款,随着国贸三期B阶段工程建设钢材的使用而计入工程成本。

 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是应付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工程款增加。

 应付债券增加,主要是本年发行了“14国贸02”公司债券4亿元。

 (四) 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敬请查阅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的相关内容。

 1、 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

 3、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各类融资途径的融资余额、融资成本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整体平均融资成本=∑(期末单笔融资余额*对应融资利率)/期末融资总额。

 6、 其他说明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持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企业股权以及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① 国贸三期项目

 国贸三期工程建设分为A、B两个阶段。

 A阶段项目已于2010年8月30日全部投入使用。

 B阶段项目于2012年5月9日举行启动仪式,2012年7月取得前期准备工程协办单,2013年10月取得地下部分规划许可证,2014年7月取得地下部分施工许可证,2014年10月取得裙楼整体和主塔楼44层以下部分规划许可证,2014年12月中旬取得裙楼整体和主塔楼44层以下部分施工许可证,2015年7月取得主塔楼45层及以上部分规划许可证,2015年8月取得主塔楼45层及以上部分施工许可证。目前,现场施工顺利,商业裙楼结构封顶,已完成机电安装和室内装修施工,外幕墙施工已基本完成;主塔楼核心筒钢结构已顺利封顶,土建砌筑和机电、装修施工已全面展开,外幕墙已施工至38层。

 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其他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

 报告期内,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支出为9.4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为30.1亿元(按项目建设费用发生额统计,含应付工程款等)。

 ② 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

 原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位于国贸写字楼2座南侧,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建成并投入使用。该物业虽处于国贸中心黄金地段,但由于面积较小、场馆陈旧,同时局限于展览行业性质及市场环境等,平均租金及出租率均相对较低。为充分利用该区域的位置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2月19日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将该区域原有物业及与之相连的国贸写字楼2座部分区域改建为商城,同时配合北京市政府实施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区域地下国贸站轨道交通、公交、步行等一体化项目建设工作。

 原国贸展厅和东写字楼由公司所有,其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由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有限公司所有,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且在公司设立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认可,因此,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改建方案是按照维持房地权属不变,由公司进行投资建设。但由于现行政策规定,新增房屋只能由土地使用权拥有人立项投资建设,政府相关部门一直未能批准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预审和项目立项。因此,经与国贸有限公司协商,并征得政府相关部门原则同意,拟将原改建项目投资建设方案调整为由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分别投资、共同建设。

 该项目的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报告期内,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支出为2.5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工程累计投入为3.3亿元(按项目建设费用发生额统计,含应付工程款等)。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严抓增收节支工作、合理调整人员配置,在充分协调调动各方面资源、加强国际合作的基础上,继续成功主办了服装展(春、秋展)、国际医疗设备展、城市轨道交通展、教育展、咖啡展、垂钓展等展会,并积极开发主承办了北京国际商务航展、中国国际集藏博览会、东北亚博览会等新展会以及海外出展业务;授权经营展厅业务中不仅实现了国贸国际会展中心常展、短展相结合的综合运营模式,还新开发了京津冀一体化重点项目之一的“世界商谷”的授权运营。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30.9万元,实现净利润140.4万元。

 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坚持内外协作、开发精品、合作共赢的市场开发原则,大力开发公建类项目;利用战略合作伙伴、策划咨询服务公司等多种渠道,积极参与重要项目的市场招投标,市场开发工作收效显著。该公司现有各类管理项目74个,其中:物业管理项目55个,酒店管理及咨询服务类项目14个,工程服务类项目5个。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亿元,比上年增加10.3%;实现净利润1,328.8万元,比上年增长12.2%。

 北京时代网星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深入挖掘已有客户的增值服务,以及强化服务优势拓宽市场范围等,实现了收入与效益的双增长。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8.7万元,比上年增长1.8%;实现净利润123.6万元,比上年增长61.1%。

 (七) 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情况

 不适用。

 三、 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行业竞争格局见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中“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未来一段时间,北京甲级写字楼和商业物业的整体供应量将逐步提升,但短期内,CBD区域仅有少量新项目入市,超甲级写字楼和商业物业供应量仍然有限。

 2015年8月,北京市发布《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针对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专门出台了更为严格的禁限目录,今后将禁止区域内新迁入京外中央企业总部,同时,禁止新设立或新迁入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等非紧密型行政辅助服务功能,预计这些区域的写字楼租赁需求将被进一步削弱。未来三到五年,CBD核心区还将迎来大规模新增供给,写字楼租赁市场将面临较大的压力。但随着使用者对楼宇的关注点逐渐趋向可持续性、办公环境(包括室内空气质量)及品牌和文化的营造,优质写字楼仍将是众多有实力企业的首选。

 在商业市场方面,奢侈品零售商更看重在北京等一线城市核心商圈的业务拓展和维护;随着消费者对商品选择需求的提升,品牌门店需要为顾客提供更舒适的挑选商品和体验品牌文化的空间;跨品牌及跨界合作、产品和技术创新、艺术商业等新鲜元素被越来越多地注入传统商业领域,也需要更大的商铺面积才能实现品牌文化展示、创造体验消费和更好地为顾客提供服务等。另外,核心区内限制商业用地的供应将凸显区域内现有商业物业的稀缺性。

 受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跨国公司预算持续收紧,预计服务式公寓租金和出租率将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但由于核心区域服务式公寓供给稀缺,位于优质地段且享有良好声誉的项目仍会受到市场的青睐。

 20国集团(G20)峰会和首届世界旅游发展大会将于2016年在中国举办,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已在北京挂牌运营,2022年北京将举办冬奥会,人民币纳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SDR)以及旅游消费升级等,都为酒店行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但受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地缘政治、人民币汇率波动、我国环境问题依然突出以及倡导节俭消费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预计在一定时期内,酒店业总体上仍将处在低谷中。

 未来一年,预计公司写字楼和商城的出租率及租金水平将维持稳定,公寓和酒店的经营情况与上年相比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秉承“争中国第一、创世界一流、铸国贸辉煌”的发展理念,锐意进取,铸就非凡,继承公司多年发展塑造的好的硬件、高的服务、优的品牌、强的创新,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及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的建设,这两项工程是公司继2010年8月30日正式投入使用的国贸三期A阶段项目之后的重要建设发展项目,也是公司近年及未来几年的重要发展规划内容之一。2016年底前,两项工程将全面竣工,这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丰富公司的经营内容,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 经营计划

 2016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25.5亿元,成本费用15.4亿元,利润总额8.7亿元。为此,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积极把握新常态下的市场发展机遇,努力适应行业发展新趋势,对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动态进行密切跟踪、专业分析,均衡考量、果断决策。

 2、以“匠工精神”和“创新勤勉之心”打造国贸软实力,不断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流程,提升公司经营环境和服务质量,巩固公司发展的基础和进一步提升在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

 3、加强业务创新和服务创新,全面巩固和深化客户关系,完善客户结构,挖掘和培养新客源;积极引入互联网+的概念,并采用最新的物业管理和服务技术,进一步提升物业设施的智能化水平;积极倡导“家园”的管理理念,其中“家”代表提供宾至如归、更加个性化的服务,“园”代表提供更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特点的权益享受和消费体验。

 4、继续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着重做好能源、设备维护及人工成本等费用的控制工作。

 5、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测与维修保养、施工现场管理以及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公司正常安全运营。

 6、抓紧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建设和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的收尾工作,确保新项目按时按质投入运营,同时还要积极组织形式新颖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推广和促销工作,在CBD核心区域未来的竞争中占得先机。

 

 (四)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1、按照公司2016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维持当前业务所需的日常营运资金和税金等支出预计约15.3亿元,资产购置、物业改良与装修等日常资本性支出预计约1.3亿元,归还银行借款和支付银行借款及公司债券利息预计约4.6亿元,合计约21.2亿元。

 如果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分别投资、共同建设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事项获得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的总投资预算约为3.9亿元,2016年度预计资金需求约为1.5亿元;对国贸写字楼2座区域改造工程总投资预算约为0.8亿元,2016年度预计建设资金需求约为0.6亿元。这两项在建投资项目2016年度所需建设资金约为2.1亿元。

 公司2015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为4.7亿元,预计2016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约为26.1亿元,合计约30.8亿元,可以满足上述资金需求。

 2、国贸三期B阶段工程总投资预算约为47亿元,2016年度预计建设资金需求约为10.2亿元。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与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贸支行作为牵头行组成的银团,签订了28亿元人民币的“银团贷款合同”,该项借款可以满足公司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3、为降低融资成本,公司还计划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不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40%的债务融资工具,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五) 可能面对的风险

 1、面对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采取的应对措施,详见上述“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的“(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及“(三)经营计划”中的相关内容。

 2、公司目前负债水平相对较高,随着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建设和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等投入资金的增加,公司的负债水平还将进一步提高,利息支出也会进一步增加。

 为此,公司将进一步做好现金流的预测与管理,统筹安排,在充分利用现有经营活动产生的盈余资金的同时,尽量争取有利的融资条件,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工程建设的资金需要。

 3、公司目前有多栋高层建筑,其中高度为330米的“国贸大厦”为北京市最高建筑。由于高层建筑物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火灾危险性大于一般建筑物。

 为此,公司将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群防群治的原则,立足于自防自救;硬件上不断提高建筑火灾的预防和控制的科技水平,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软件上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抓好消防安全的教育、培训、检查、整改等方面工作,不断强化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抵御火灾能力;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在定期组织客户开展消防疏散演习的同时,不断强化内部义务消防队灭火救援和实战能力的训练,着力提高应对消防突发事件的应变及处置能力。

 四、 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不适用。

 

 第五节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三、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四、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洪敬南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16-002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3月22日在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7层多功能厅召开。

 洪敬南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8名。董事王思东先生、任亚光先生、黄小抗先生及独立董事马蔚华先生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王思东先生及任亚光先生书面委托副董事长张彦飞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黄小抗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长洪敬南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马蔚华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任克雷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决议的事项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赵博雅先生、雷孟成先生及高民先生列席会议。

 会议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一、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三、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

 同意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四、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15年末,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为503,641,267元(人民币,以下同),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年度公司实现税后利润621,170,805元,加上2014年年末未分配利润1,821,721,349元,减去2015年上半年已分配支付的现金股利201,456,507元,2015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41,435,647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5年年末总股份1,007,282,5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201,456,507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2,039,979,140元转以后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人民币103.2万元,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31万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七、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关联董事洪敬南先生、张彦飞先生、高燕女士、郭孔丞先生、王思东先生、郭惠光女士、任亚光先生及黄小抗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洪敬南先生2015年度薪酬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洪敬南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洪敬南先生2016年度薪酬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洪敬南先生2015年度薪酬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薪酬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同意将洪敬南先生2016年度薪酬计划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副董事长张彦飞先生2015年度薪酬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张彦飞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张彦飞先生2016年度薪酬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张彦飞先生2015年度薪酬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薪酬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同意将张彦飞先生2016年度薪酬计划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十一、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2015年度薪酬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相关人员2016年度薪酬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2015年度薪酬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薪酬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

 ■

 十二、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以及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的议案。

 该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十三、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未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发行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40%的债务融资工具,该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

 (一)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0%(含),可分期发行。

 (二)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366天(含366天)。

 (三)发行对象。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四)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五)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同期银行贷款的利率水平,具体由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或两者皆有。

 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的两年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十四、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短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安排,为提高本次发行公司短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洪敬南先生、副董事长张彦飞先生为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获授权人士,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出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决定、办理发行债务融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及届时市场条件,制定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签署与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协议、法律文件等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的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注册、批准,办理发行及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五)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十五、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原国贸展厅、东写字楼等区域改建项目投资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关联董事洪敬南先生、张彦飞先生、高燕女士、郭孔丞先生、王思东先生、郭惠光女士、任亚光先生及黄小抗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十六、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再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在不突破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项目预算上浮10%的范围内,全权处理与该项目相关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签订以及履行有关的合同、协议等事务。

 该议案关联董事洪敬南先生、张彦飞先生、高燕女士、郭孔丞先生、王思东先生、郭惠光女士、任亚光先生及黄小抗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十七、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4月13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宜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三)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4月13日上午9:30开始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7层多功能厅

 (四)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

 3、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审议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人民币103.2万元,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31万元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公司董事长洪敬南先生201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7、审议公司副董事长张彦飞先生2016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8、审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以及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的议案;

 9、审议关于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变更原国贸展厅、东写字楼等区域改建项目投资方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13、审议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16-006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八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3月22日在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7层多功能厅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所作决议有效。

 会议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16-004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

 ●投资金额:3.93亿元

 ●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形势及政策可能引致的风险

 2、市场竞争可能引致的风险

 3、项目管理及组织实施可能引致的风险

 ●过去一年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说明

 2015年度,公司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有限公司”)进行的交易均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交易事项及交易金额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原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位于国贸写字楼2座南侧,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建成并投入使用。该物业虽处于国贸中心黄金地段,但由于面积较小、场馆陈旧,同时局限于展览行业性质及市场环境等,平均租金及出租率均相对较低。为充分利用该区域的位置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2月19日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将该区域原有物业及与之相连的国贸写字楼2座部分区域改建为商城,同时配合北京市政府实施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区域地下国贸站轨道交通、公交、步行等一体化项目建设工作。

 原国贸展厅和东写字楼由公司所有,其所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由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有限公司所有,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且在公司设立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认可,因此,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改建方案是按照维持房地权属不变,由公司进行投资建设。但由于现行政策规定,新增房屋只能由土地使用权拥有人立项投资建设,政府相关部门一直未能批准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预审和项目立项。因此,经与国贸有限公司协商,并征得政府相关部门原则同意,拟将原改建项目投资建设方案调整为由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分别投资、共同建设。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没有其他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国贸有限公司为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名称: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

 2、交易类别: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3、投资项目的主要内容

 改造项目所涉及区域的原有物业主要为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建筑面积约为3.4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9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7万平方米。改造项目完成后,建筑面积增加至约5.7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7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99万平方米,物业用途为商城出租。

 同时实施的国贸站轨道交通、公交、步行等一体化工程,涉及公司原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3,880平方米,将新建建筑面积约为5,980平方米的地铁换乘大厅。

 综上,改造项目在公司原有建筑面积约3.8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增加约2.56万平方米至约6.36万平方米(含地铁换乘大厅;最终面积以测绘和房屋登记的面积为准)。

 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以“历史形成的资产权属状况,改造后保持不变;新增房屋资产,满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主体一致”为原则,改造项目涉及原属本公司的建筑面积为3.80万平方米的房屋,由本公司投资进行改造,改造后公司拥有的房屋面积不变;新增加的建筑面积约为2.56万平方米的房屋归属国贸有限公司,由国贸有限公司投资进行建设;新增加房屋面积需向政府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国贸有限公司承担。

 改造项目完成后,国贸有限公司的资产将委托本公司经营管理;分属本公司和国贸有限公司的资产运营发生的成本和产生的收益,分别由本公司和国贸有限公司承担和享有。

 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的国贸写字楼2座区域改造方案不变,本公司和国贸有限公司的投资分别占投资总额的70%和30%,具体为本公司投资0.78亿元,国贸有限公司投资0.33亿元。

 4、各主要投资方的出资

 原投资方案中,公司承担的改建项目总投资额预计约8.33亿元,扣除国贸写字楼2座部分区域改建成本后,原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区域改建项目投资额预计约7.55亿元。

 改造项目由公司单独投资变更为公司和国贸有限公司分别出资、共同建设后,公司投资约3.93亿元,较原方案减少约3.62亿元。项目完工后,公司拥有该物业的建筑面积约3.80万平方米,与改建前原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建筑面积相同;可出租面积约1.41万平方米。

 5、投资项目的建设期

 公司于2014年4月底完成了原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的拆除施工,预计该项目将于2016年9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

 6、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项目改造完成后,该区域将会吸引10余个国际著名品牌、一线品牌的双层店开业,同时还将吸引更多知名的服装服饰、家居用品及餐饮品牌入驻,这些新增的商品和服务将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选择和全新的体验,也将进一步提升国贸商城的市场竞争力。

 经初步测算,该项目自开工之日起,公司投资回收期约为4.5年,投资回报率(营业前10年年均净利润/总投资)约为57.8%。

 7、投资项目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

 (1)2014年9月中旬,取得项目规划条件,确定总建设规模及其它技术指标;

 (2)2015年2月,通过环评审查;2015年6月,取得用地预审批复(如果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市发改委的要求,该项目环评审查和用地预审批复主体须变更为公司和国贸有限公司);

 (3)2015年9月下旬,交通一体化设计方案获得市规委和交通委批准;

 (4)2015年12月中旬,取得市规委项目设计方案复函。

 下一阶段,公司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取得市发改委项目立项批复、消防审核意见以及完成消防验收等。

 (二)投资项目的权属状况说明

 改造前,原国贸展厅及东写字楼房屋所有权属于本公司,占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国贸有限公司,本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长期租赁使用该土地使用权。

 改造项目完成后,项目总建筑面积6.36万平方米房屋中3.80万平方米划归公司所有(与公司原拥有房屋建筑面积保持不变),新增2.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房屋划归国贸有限公司所有,占地的土地使用权仍归属国贸有限公司。

 改造项目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按照该项目改造完成后房屋面积具体归属情况,确定双方各自的投资金额。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改造项目由公司和国贸有限公司分别投资、共同建设,公司对改造项目建筑面积为3.80万平方米的原有房屋进行改造,国贸有限公司对新增加的建筑面积为2.56万平方米的房屋进行建设。

 (二)改造项目由公司、国贸有限公司双方共同办理立项、规划、开工、验收等项目审批手续。

 (三)改造项目的建设由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双方应共同配合、协助以保证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改造项目投资总额约6.19亿元(不含土地出让金),根据上述建筑面积的划分,公司和国贸有限公司分别对改造项目进行投资,其中公司投资3.93亿元,国贸有限公司投资2.26亿元。

 (五)改造项目的投资将由公司、国贸有限公司双方根据协议支付给承包商、供应商等建设单位。鉴于公司前期已对改造项目投入部分建设费用,国贸有限公司同意于本协议签署后60日内将公司垫付的建设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支付给公司。

 国贸有限公司根据前述资金的占用时间,按照公司经审计确认的2015年度改造项目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六)改造项目的土地出让金由国贸有限公司承担,并由国贸有限公司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相关协议。

 (七)改造完成后,项目总建筑面积6.36万平方米房屋中3.80万平方米划归公司所有(与公司原拥有房屋建筑面积保持不变),新增2.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房屋划归国贸有限公司所有。公司、国贸有限公司按照方便使用和管理的原则,对改造项目各自所拥有的建筑进行了合理的划分,具体如下:

 单位:平方米

 ■

 公司、国贸有限公司双方将分别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以实测为准。

 (八)国贸有限公司将归属于其所有的2.56万平方米的房屋委托公司经营管理,并参照市场价格向公司支付管理费。在项目建成后、投入运营之前,双方将另行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原拟定的改造方案是按照延续历史形成的房地权属现状的原则,全部由公司进行改造项目的投资建设,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但由于现行政策规定,新增建筑只能由土地使用权人立项投资建设,因此,有关政府部门一直未能批准以本公司名义办理改造项目立项及其他审批事项。为保证改造工程顺利完成,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本着尊重历史原因形成的资产权属状况的原则,同时满足新增建筑房屋所有权与土地权属主体一致的要求,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经充分研究、协商,确定改造项目涉及原属本公司的建筑面积为3.80万平方米的房屋,由本公司投资进行改造,改造后公司拥有的房屋面积不变;新增加的建筑面积约为2.56万平方米的房屋归属国贸有限公司,由国贸有限公司投资进行建设,土地使用权仍属国贸有限公司不变。

 鉴于改造项目的用途为商城出租,且国贸有限公司所拥有的2.56万平方米房屋的用途同样为商城出租,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为此,经双方协商,国贸有限公司同意将该2.56万平方米的房屋委托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并参照市场价格向公司支付管理费。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国贸商城的经营面积将大幅增加,经营内容将进一步丰富,经营效益将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从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国贸站轨道交通、公交、步行等一体化项目,还将满足国贸站日益增长的客流需要,明显改善区域内的交通环境。

 六、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一)宏观经济形势及政策可能引致的风险

 2015年以来,全球经济呈现深度调整,国内经济增速持续下行,经济形势中诸多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将会影响现有或潜在租户的续租、新租意愿,从而给商城招租带来压力。同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放缓、消费者信心指数下降以及倡导例行节约等因素,也将对商城的消费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以及政策变化,加强市场调研,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创新经营方式,优化租户结构,规避经营风险。

 (二)市场竞争可能引致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保持快速发展势头,电子商务交易额和网络零售额增长迅猛,消费者购物习惯的变化给商城的冲击日益明显;另外,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北京市商业零售市场将迎来较大规模的新增供给,将对商城的出租率及租金水平带来一定压力。

 针对市场竞争可能引致的风险,公司将以国贸三期B阶段项目和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竣工开业为契机,进一步优化租户结构,适当增加餐饮、社交等无法通过网上购物取得的体验式商品和服务,力争将国贸商城打造成经营内容更丰富、消费体验更良好的综合性购物中心,从而吸引更多消费者,进一步提升国贸商城的市场竞争力,以规避可能的市场竞争风险。

 (三)项目管理及组织实施可能引致的风险

 该项目存在管理面积大、专业分包多、作业人员复杂、交叉施工等安全管理难度问题。为此,公司对施工现场和消防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在强化安全管理制度及现场管控、加强人员配备及责任落实到人的同时,着重做好常态管理,强化施工过程控制与巡视检查,及时应对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从2016年初以来以及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未发生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关于变更原国贸展厅、东写字楼等区域改建项目投资方案的议案,听取了公司对该议案所作的说明,同意该议案涉及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关于变更原国贸展厅、东写字楼等区域改建项目投资方案的议案,听取了公司对该议案所作的说明,并出具了同意该议案的书面意见。

 2016年3月22日,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原国贸展厅、东写字楼等区域改建项目投资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洪敬南先生、张彦飞先生、高燕女士、郭孔丞先生、王思东先生、郭惠光女士、任亚光先生及黄小抗先生共8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任克雷先生、钟维国先生、马蔚华先生及黄汝璞女士共4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方案,是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和国贸中心东楼改造及交通一体化工程实际建设情况而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变更原国贸展厅、东写字楼等区域改建项目投资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07 证券简称:中国国贸 公告编号:临2016-005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13日 上午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7层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13日

 至2016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方式不涉及征集投票权情况。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程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及会计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应持有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

 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16年4月8日以前将回执(格式附后)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

 2016年4月7日-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29层

 邮政编码:100004

 电话:010-65050251

 传真:010-65358966

 联系人:骆洋喆

 六、其他事项

 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回执

 回执

 截至2016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 股,将参加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持有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16-003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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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说明

 1、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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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成立日期:1985年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高燕

 注册资金:2.4亿美元

 经营范围:为国内外经贸企业和商务人员及旅游者提供并经营下列项目:写字楼及楼宇管理服务、宾馆、公寓及配套的餐饮、宴会、会议、展览、展销、商场、幼儿园、商务中心、汽车综合服务、收费停车场、文体娱乐及相关服务;提供对外经贸信息和咨询服务;利用国贸中心广告牌发布广告。

 3、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操作公开透明。

 4、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且关联交易的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造成上市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上市公司独立性亦未受到影响。

 5、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a、2012年1月1日,公司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二期物业中心经营管理协议》,继续由公司全面负责双方共同投资建设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二期物业中心(以下简称“二期物业中心”)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及国贸溜冰场的经营管理,公司由于执行上述任务而发生的费用将由国贸有限公司给予补偿,并另外向国贸有限公司收取相应的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b、2011年7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中心19#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11年7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中心19#楼(原自行车楼)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国贸中心19#楼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c、2011年7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中心外围委托管理协议》,自2011年1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负责国贸中心外围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根据国贸中心外围管理和维护所需的支出情况,向本公司支付管理维护费,并另外支付委托服务费每年90,000元。该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协议到期,双方如无异议,自动延期到下一个自然年。

 d、2008年6月6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西写字楼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08年4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西写字楼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国贸西写字楼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e、2013年1月21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一期地上二层“美丽田园”区域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12年9月17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一期地上二层“美丽田园”区域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上述区域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管理费。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12年9月17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f、2012年8月16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一期F区地下一层区域(北侧)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自2013年1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全面负责国贸一期F区地下一层北侧区域的销售、推广、管理、客户服务等经营管理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照对公司履行本协议经营管理上述区域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补偿的原则,向公司支付物业管理和维修保养费,并按照一定标准支付销售佣金。该协议有效期为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协议均无异议,则本协议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g、2014年12月29日,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物业工程管理服务合同》,国贸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所属国贸世纪公寓项目的各建筑物以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客房报修提供物业工程管理与服务工作,国贸有限公司按包干制支付工程管理服务费,该合同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2015年12月28日,公司之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续签上述合同,合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h、2013年11月2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二期物业中心签订《国贸写字楼2座办公楼租赁协议》,租用国贸写字楼2座部分办公用房,公司每月需承担租金50,028元,租赁期限自2013年11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止。2015年7月9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国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与二期物业中心续签上述协议,每月租金43,775元,租赁期限自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止。

 i、2014年12月2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写字楼2座办公楼租赁协议》,公司租用国贸写字楼2座部分办公用房,每月支付的租金为人民币79,247元。协议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j、1998年9月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008年7月28日,双方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租赁使用国贸写字楼、国贸商场、国贸公寓、国贸展厅及多层停车场等所对应的13,936.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自1998年10月1日起至2038年8月29日止,每年的土地租赁费为人民币1,393,650 元。另外,公司还需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其缴纳的该土地的使用税及营业税等。

 2011年12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增加国贸一期土地租赁费协议》,鉴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应为上述公司租赁和使用的国贸一期土地缴纳房产税,因此,相应地向公司增加收取国贸一期的土地租赁费。

 k、1998年9月2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建设国贸二期工程协议书》,由于国贸二期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由国贸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公司和国贸有限公司将按照投资比例分摊土地使用权费。从2000年起至2038年8月29日,公司每年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费882,000元。

 2009年3月24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二期土地使用税分摊协议》,根据协议,公司需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其缴纳的国贸二期土地的部分使用税及营业税等。

 2011年12月3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增加国贸二期土地租赁费协议》,鉴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国贸有限公司应为公司租赁和使用的国贸二期土地缴纳房产税,因此,相应地向公司增加收取国贸二期的部分土地租赁费。

 l、2013年2月28日,本公司所属北京国贸大酒店分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中国大饭店)签订合同,国贸有限公司(中国大饭店)同意将中央厨房的一部分出租给北京国贸大酒店分公司作为厨房使用,租赁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所属北京国贸大酒店分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中国大饭店)续签合同,租赁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继续履行本合同均无异议,则本合同以一个完整公历年为有效期自动顺延。

 m、2013年12月20日,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公司所属国贸大厦部分办公用房,每月支付租金为人民币398,170元,协议有效期自2014年6月13日起至2017年6月12日止。

 n、2013年12 月30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写字楼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写字楼1座部分租区。根据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第一年度每月需承担租金66,000元,第二及第三年度每月需承担租金71,500元。协议有效期自2013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止。

 2014年5 月30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写字楼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大厦部分租区,每月租金为12,000元。协议有效期自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止。

 2014年11月28日,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订国贸商城(一期)租赁协议,国贸有限公司租用国贸商城一期地下一层部分区域,每月租金为5,520元或商铺总营业额的7%。协议有效期自2014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止。

 6、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听取了公司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所作的说明,同意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2016年3月22日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洪敬南先生、张彦飞先生、高燕女士、郭孔丞先生、王思东先生、郭惠光女士、任亚光先生及黄小抗先生共8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任克雷先生、钟维国先生、马蔚华先生及黄汝璞女士共4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国贸有限公司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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