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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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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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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由于本年度亏损,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尿素产品:

 尿素产品主要用于农业,部分用于复合肥和胶合板行业生产,零星用于其他工业,车用尿素和电厂脱硫脱硝近年有少量使用。

 公司尿素产品采用经销商销售模式,内销与出口相结合。

 2015年,尿素行业发展已经进入成熟期,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亏损不断加剧,预计今后几年的时期内尿素产能过剩局面不会改变。相对于煤头尿素装置,目前国内天然气为原料的尿素装置成本较高,竞争力低下。我公司年度内受天然气管道重新铺设的影响,尿素产品产量减少,成本较高,亏损严重。

 TDI产品:

 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TDI主要应用于软泡、涂料、弹性体、胶粘剂。其中软泡是最大的一块消费领域,占73%左右,涂料占17%以上。软质聚氨酯泡沫材料在家具、建筑和运输领域有广泛的应用。另外,TDI还可以用于生产硬质聚氨酯泡沫材料、胶粘剂、混凝土密封剂、尼龙-6交联剂、聚氨酯涂料和聚氨酯弹性体中间体。我国TDI产品消费地区分布基本于下游产业分布一致;TDI产品最主要的消费行业主要集中在软体家具、涂料、汽车等行业。

 公司TDI产品采用直接用户和经销商双线销售的模式,内销与出口相结合。

 近年来TDI产能的增长速度远大于需求增长速度,产能处于过剩状态。2015年产品市场低迷,国内部分装置降低运转率甚至停产等待市场回暖,今后TDI行业将处于降本提质增效和开拓下游产品市场的发展阶段。沧州大化TDI产能15万吨/年,占国内产能的16.8%左右,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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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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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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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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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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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下半年尿素产品经历冰火两重天。上半年受关税淡旺季统一关税,电价优惠取消,运费上调等因素影响,同时国际价格上涨,出口大幅增加。成本支撑及大量出口带动国内价格一路走高突破1700元/吨。六月以后,国际市场价格进入下滑走势,国内需求低迷,产能过剩凸显,市场价格一再下滑,创出近十年新低。

 随着中国经济进入结构调整、增速放缓的新常态,TDI 产品相关的下游产业受到一定制约,下游需求较为低迷。2015年国内TDI产品全年价格运行区间在 10800-13500 元/吨。其中全年度最高点出现在5月底,在下游行业需求小幅提升情况下,国内TDI 市场呈现慢涨行情,市场主流商谈价在13500元/吨的本年度高点。全年最低点出现在第四季度,TDI 供需失衡态势严峻,主流成交价曾一度深跌至 10800 元/吨。主要受国内终端需求大幅萎缩影响,TDI行情再次步入低谷。

 面对严峻形势,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在董事会的带领下携手同心、攻坚克难、强化管理、深挖潜力。通过加强工艺和设备管理,使主要生产装置运行平稳;进一步强化管理举措,控费节支取得显著成果;完善营销体系建设,加大直销客户的比重,减少产品销量的波动;加强技术改造,提质降耗增强竞争力。

 报告期,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794,454,318.4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979,066.96元,基本每股收益-2.0734元。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谢华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6-6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22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独立董事姚树人、杨宝臣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监事于伟、平殿雷、刘增列席了会议;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谢华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3月1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阅意见》;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计提2015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计提2015年度各项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1、坏帐准备

 由于期末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帐面价值,因此,本期计提坏帐准备11,192.83 元,转回坏账准备277,137.29元。年初坏帐准备余额为28,351,998.39元,年末坏帐准备余额为28,086,053.93元。

 2、存货跌价准备

 由于期末存货的帐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因此,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5,814,681.05元。本期期初库存商品出售,年初的存货跌价准备2,588,140.16元相应转入成本;本期期初自制半成品、原材料生产产品出售,年初的存货跌价准备1,603,589.22元相应转入成本。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0,387,069.98元,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62,010,021.65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由于期末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价值,应当将资产的帐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经减值测试本期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2,063,448.40元。年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57,436,993.99元,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89,500,442.39元。

 4、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由于期末工程物资存在减值迹象,工程物资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计提工程物资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工程物资减值准备41,001,800.00元,年初工程物资减值准备余额为28,040,168.20元,年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余额为69,041,968.20元。

 上述四项减值准备共计调减2015年度利润总额124,422,255.61元。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TDI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协议的议案》;

 内容详见《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协议的公告》(编号2016-7号)。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本年度亏损,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报酬的议案》;

 决定支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75万元。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用201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更加完善公司职能,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将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做如下调整:

 1、将科技部与规划发展部合并,成立科技规划部:负责技术开发与管理、工艺支撑和项目管理,公司规划发展及管理变革等相关工作;

 2、成立技术中心:负责新产品开发和产品应用研发。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宝臣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增补1名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了周文昊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及全部兼职等情况后,拟提名增补周文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聘的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文昊:男,1973年9月出生,2000年7月上海交通大学毕业,获硕士学位。曾任东方证券业务总监,摩根士丹利华鑫执行董事,现任国泰君安证券执行董事。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5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6年度计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5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编号2016-8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华生、安礼如两人已经回避表决。

 (十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放弃购买沧州大化集团公司土地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沧州大化新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沧州大化新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公司资产完整性,拟收购一直租赁使用的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于新星工贸公司目前处于暂停生产状态,预计将不再恢复生产,故决定取消收购大化集团土地计划,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予以撤销,对于已签署的相关协议将同时予以解除并终止。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华生、安礼如两人已经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新星工贸公司取消收购其一直租赁使用的大化集团土地事项,未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对该事宜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具体相关事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16-9号)。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6-10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22日16: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有效表决票3票。到会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15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关于计提2015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属实,董事会决议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较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

 5、《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5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6年度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

 7、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2015年度亏损,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8、审议《关于子公司拟放弃购买沧州大化集团公司土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子公司新星工贸公司目前处于暂停生产状态,预计将不再恢复生产,故决定取消收购大化集团土地计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上述议案中第1、2、7项须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6-8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015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5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6年度计划的议案》。因涉及到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谢华生、安礼如两名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七名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杨宝臣、姚树人、郁俊莉参与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我们对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16年申请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调查,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

 本次公司关联交易属于沧州大化与关联人之间正常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对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沧州大化董事会人数9人,关联董事2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参加表决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其表决程序合法,规范。

 3、上述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2015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采购总金额计划为10,122万元,关联销售总金额计划为160万元,关联租赁总金额计划为210万元,关联服务总金额为3,216万元,即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计划合计为13,708万元。

 2015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采购总金额为316万元,关联销售总金额为130万元,关联租赁总金额为209万元,关联服务总金额为2,971万元,合计为3,627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3,627万元,未超过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3,708万元。年度内因黄骅氯碱公司停产并进行了人员安置,公司预计的原需由黄骅氯碱公司提供的劳务,改为由百利塑胶公司提供,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201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具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沧州大化集团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礼如

 注册资本:818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东路20号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及其副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制造、化学、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等

 关联关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止到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87311万元,净资产72767万元,营业收入811万元,净利润-13300万元。无或有负债及期后事项。

 2、沧州百利塑胶有限公司(简称:百利塑胶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华生

 注册资本:3869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1号

 主营业务:人造革的生产和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截止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3349万元,净资产-1723万元,营业收入6643万元,净利润319万元,无或有负债及期后事项。

 3、沧州大化联星运输有限公司(简称:联星运输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华光

 注册资本:670万元

 注册地址:沧州市永济东路17号

 主营业务:货运、客运

 关联关系:母公司联营企业

 截止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1295万元,净资产1095万元,营业收入2147万元,净利润160万元,无或有负债及期后事项。

 4、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

 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杨兴强

 注册资本:45971.1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

 主营业务:自产化肥按国家规定销售;化工产品、化工原料、机电设备、电气设备、自控系统、仪器仪表、建筑材料、工业盐、天然橡胶及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办公自动化设备和纺织原料的采购与销售;货物仓储;与经营范围有关的进出口业务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截止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2067627.00万元,净资产306111.62万元,营业收入16248.50万元,净利润-23549.11万元,无或有负债及期后事项。

 5、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科股份)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古共伟

 注册资本:29,719万元

 注册地: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5号

 主营业务:碳一化学技术及催化剂,变压吸附气体分离技术及装置,工业特种阀门,合成芳樟醇、维生素E系列精细化工品(不含药品),工业气体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及相关的工程设计和承包,气瓶检验,工程咨询。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截止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112932.76万元,净资产73495.52万元,营业收入60768.58万元,净利润7759.76万元,无或有负债及期后事项。

 6、德州实华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政辉

 注册资本:陆亿伍仟万元整

 注册地: 德城区天衢工业园实华南路6号

 主营业务:从事氢氧化钠、液氯、盐酸、次氯酸钠生产、销售;普通货运。(以上范围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聚氯乙烯、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食品添加剂盐酸、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具氯乙烯树脂生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货物及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工业盐加工、销售;盐岩开采;卤水生产、销售。以上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截止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382741.15万元,净资产98222.61万元,营业收入218510.62万元,净利润3443.30万元,无或有负债及期后事项。

 7、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守荣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30号

 主营业务是:批发(不储存)危险化学品(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批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含冷先畜禽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化工、石油化工产品和精细化工产品;销售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羊毛、纺织品、服装、鞋、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零配件及装饰品、水处理设备、化学试剂;物理与化学清洗及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技术及信息咨询服务(以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关联关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截止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141711.23万元,净资产14966.26万元,营业收入359391.95万元,净利润674.59万元,无或有负债及期后事项。

 8、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5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化工机械设备、第三类低、中压容器。一般经营项目:化工机械设备的设计、维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专业承包。(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

 截止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122063.84万元,净资产63906.29 万元,营业收入43987.31万元,净利润3171.82万元,无或有负债及期后事项。

 9、江苏淮河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安礼如

 注册资本:2470万人民币

 注册地:江苏省盱眙县境内

 主营业务: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生产(限商务部门审批范围,涉及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等需要取得许可的,同时限《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许可范围):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销售(限商务部门审批范围,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同时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化肥产品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普通货运;本企业自产产品、技术的出口及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截止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64357.10万元,净资产13781.21万元,营业收入125099.41万元,净利润940.87万元,无或有负债及期后事项。

 10、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茂良

 注册资本:73,074万元

 注册地: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邙岭路5号

 主营业务:从事公司含氟化学品、过氧化物、聚氨酯材料、化学推进及原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制造销售及控股参股公司的产品销售;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化学技术服务、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从事本公司技术相关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研究、制造销售和生产所需原材料、仪器仪表零备件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及进出口业务;设计、制作、发布国内杂志广告业务(先具备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

 关联关系: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截止2014年底,公司总资产104163.62万元,净资产75248.42万元,营业收入60280.93万元,净利润251.48万元,无或有负债及期后事项。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为市场价和以市场价为参考依据的协议价,每月末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交易款。

 部分关联交易按照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2014-2016年度)》执行,详见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生产经营、综合服务协议实施细则》的公告(编号:2013-35号)及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未约定部分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该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对维持本公司正常生产运行是必要的,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本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30 证券简称:沧州大化 公告编号:2016-9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4月1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4月15日

 至2016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3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6-6号)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国家股、法人股持单位介绍信、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参见附件1);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委托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16年4月11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接待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永济东路20号,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061000

 联系电话:0317-3556897

 传 真: 0317-3025065

 联系人:张颖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附件1:股东登记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股东登记表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16年 月 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16-7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贷款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简称:TDI公司);

 ●在本次担保合同生效前,本公司为TDI公司提供贷款担保12,000万元,TDI公司实际实施贷款为8,448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预计为TDI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为五笔,担保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本公司累计为TDI公司担保金额为11,500万元,占本公司2015年底经审计的净资产134708.60万元的8.54%。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与TDI公司将签署反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被担保方(TDI公司)将以与担保额相等的自有财产抵押方式向担保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TDI公司用作抵押的财产为TDI生产装置固定设备,其净值合计人民币1.17亿元。

 ●对外担保预计累计数量:11,5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述担保中,与上年度实际实施的贷款担保相比变更情况如下:向沧州银行维明路支行申请的1,499万元贷款,到期归还后,于2016年8月重新申请1,500万元三年期贷款;向沧州银行维明路支行申请的2,499万元贷款,提前归还后,于2016年9月重新申请2,500万元三年期贷款;向沧州银行运河支行申请的2,500万元贷款,提前归还后,于2016年8月重新申请2,500万元三年期贷款;向河北银行申请的1,950万元贷款,提前归还后,于2016年3月重新申请2,000万元三年期贷款;2015年向河北银行申请的3,000万元贷款,未实施,计划于2016年8月重新申请3,000万元二年期贷款。

 2016年3月22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为TDI公司11,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与TDI公司将签署反担保协议。TDI公司将以与担保额相等的自有财产抵押方式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TDI公司用作抵押的财产为TDI生产装置固定设备,其净值合计人民币1.17亿元。

 本次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单笔担保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10%,且公司担保总额没有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行为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10月成立,注册资本61,500万元,注册地为沧州市郊区达子店,法定代表人:钱友京,主营业务:精制甲苯二异氰酸酯。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TDI公司资产总额36,259.02万元,负债总额:17,596.46万元,净资产:18,662.56万元,2015年营业收入:27974.15万元,实现净利润:-22904.85万元。

 与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TDI公司股本结构为:本公司占51.43%、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24.89%、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占21.93%、沧州市财政培训中心占0.22%、沧州市建设投资公司占1.53%。本公司拥有绝对控股地位。

 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8.68%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为借款合同到期之日起二年内,保证金额11,500万元人民币。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与TDI公司将签订反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及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1、公司同意为TDI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壹亿壹仟伍佰万元贷款担保。

 2、经董事会批准,并经公司与相关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对上条范围内签署保证合同的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TDI公司将以与担保额相等的自有财产以抵押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4、TDI公司用作反担保抵押物的财产为TDI生产装置固定设备,其净值合计人民币壹亿壹仟柒佰参拾参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TDI公司出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申请本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担保。本公司根据TDI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为TDI公司提供上述11,500万元的贷款担保,同时采取等额反担保防范风险措施,要求TDI公司以与担保额相等的自有财产(生产装置固定设备)抵押的方式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一旦出现TDI公司无法偿还贷款资金而由本公司代为偿还时,则TDI公司被抵押的自有财产将以作价出售等方式,偿还对本公司的欠款。因此,该反担保协议能够保障本公司的利益。另外,TDI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本次为TDI公司提供上述11,500万元的贷款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截止2015年底,公司未到期贷款担保均不属于违规担保,每笔担保均依照《公司章程》规定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被担保对象TDI公司采取资产抵押方式进行等额反担保,公司累计担保数量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范围,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计划累计对外担保额为11,500万元,均为本公司向TDI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TDI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4日

 公司代码:600230 公司简称:沧州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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