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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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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6-06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3日以书面方式、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3月23日上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伍超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将本报告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1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总裁201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6年3月7日公司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6,000,000 元(含税),预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 211,769,467.24元,结转以后年度。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如下审批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20%以内的融资借款项目、投资及收购项目,以及在上述额度内为取得银行贷款而进行的资产抵押。上述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2016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同意2016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同意将2016年董事和监事薪酬及考核方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7,560.23万元置换截止2016年2月29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金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4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2000万股变更为16000万股,因此公司将向眉山市工商局申请公司注册资本金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等事项的议案》

 同意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和四川吉恒食品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追加注册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6年-2018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股东大会开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2015年度述职报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6-08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3月23日(星期三 )上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拟用公司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恒泰)追加投资12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四川吉恒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吉恒)追加投资1300万元。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追加投资目标子公司情况

 (一)、丰城恒泰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丰城市丰源工业园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焦糖色;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白糖、葡萄糖浆销售。

 成立时间:2013年4月25日

 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财务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资产总计5,279.04万元、流动资产958.44万元、负债合计4,638.12万元、流动负债4,102.97万元,资产负债率87.85%。

 (二)、四川吉恒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吉恒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北路2号3栋28层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万元

 经营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销售:农副产品。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川吉恒食品有限公司资产总计2,391.79万元、流动资产2308.22万元、负债合计2,480.50万元、流动负债2,480.50万元,资产负债率103.70%。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丰城恒泰追加投资1200万元,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增资完成后丰城恒泰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万元。

 因丰城市丰源工业园区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需要,对园区内主干道道路名称进行了更名,丰城恒泰所在的丰城市丰源工业园更名为“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路11号”,公司将同时完成注册地址的变更。

 2、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四川吉恒追加投资1300万元,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增资完成后四川吉恒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万元。

 四、本次追加投资的目的以及影响情况

 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主要用于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子公司的稳定及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风险。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对2个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为子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远的战略规划。本次追加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等有关事宜的议案》。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6-07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7,560.23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7号)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7,600,000.00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等相关发行费用总额28,765,899.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8,834,100.06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1日到账,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6CDA1005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资金需求量的,本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的方式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前,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本公司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16年2月29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鉴证,并已于2016年3月18日出具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报告编号:XYZH/2016CDA10129)。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7,560.23万元置换截至2016年2月29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的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3月18日出具会专字XYZH/2016CDA10129,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6年2月2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7,560.23万元置换截止2016年2月29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7,560.23万元置换截止2016年2月29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二)招商证券出具的《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核查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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