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基金管理人自2016年3月21日起增加上述两家机构作为交银施罗德荣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766;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
至此,除基金管理人外,销售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3月16日发布公告,本基金自2016年3月2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3月16日《中国证券报》、2016年3月17日《上海证券报》和2016年3月18日《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摘要和保证合同等。
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及其摘要、托管协议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3、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4、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人投资于本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投资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人购买本保本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约定。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