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3月18日,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李芳英女士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其本人于2016年3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共计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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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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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李芳英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2)超过上述36个月的期限后,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