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前募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前募鉴证报告”)。
在以上前募报告和前募鉴证报告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关于“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信息一栏,部分表述有误,现作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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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报告修订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