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葛洲坝荆门水泥有限公司收到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载明的证书编号为GR201542000266,发证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葛洲坝荆门水泥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15年至2017年)可申请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