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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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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的控股子公司南方水泥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子公司宣城泰山向新杭南方销售产品。预计2016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0万元。

 (十八)《中国建材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建材科技”)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中国建材科技》的出版、发行;广告设计、制作;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南楼(298号楼)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建材总院的二级控股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向中国建材科技采购产品。预计2016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0.1万元。

 (十九)北新房屋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8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新型建材(包括薄板钢骨轻质高强墙体材料、部件、建筑物、节能环保型钢结构建筑物);制造、加工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及住宅设备;研究开发新型建材(包括薄板钢骨轻质高强墙体材料、部件、建筑物、节能环保型钢结构建筑物);设计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及住宅设备;提供自产产品的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16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北新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故城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绿色住宅、太仓北新、宁波北新向北新房屋销售产品;北新住宅向北新房屋提供电、收取土地租赁费。预计2016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982.18万元。

 (二十)北新轻钢房屋(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钢房屋北京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加工金属结构建筑物、金属结构建筑物部件;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房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准备;产品设计;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雁密路南侧1号3号厂房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北新集团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广安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绿色住宅、泰山石膏向轻钢房屋北京公司销售产品;北新住宅向轻钢房屋北京公司出租房屋、收取物业费。预计2016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34.13万元。

 (二十一)长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南方”)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3,475.2552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范围:水泥及其他建筑材料,水泥生产设备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住所:长兴县煤山镇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的控股子公司南方水泥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子公司宣城泰山向长兴南方销售产品。预计2016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60万元。

 (二十二)费县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费县中联”)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前置许可经营项目: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混凝土砌块及其他混凝土制品、混凝土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干混砂浆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费县费城镇蒙台路西侧(沂龙水泥公司院内)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平邑北新建材有限公司向费县中联采购材料。预计2016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万元。

 (二十三)中国巨石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872,629,500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复合材料、建筑材料、工程塑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相关原材料、化工原料、设备及配件的批发;自有房屋的租赁;设备安装;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资产管理。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669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的参股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向中国巨石采购材料。预计2016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0万元。

 二、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如果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则适用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如果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适用市场价;如市场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双方同意委任独立的审计师或评估师根据相关资料来确定其认为准确和公允之定价标准。

 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委托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向公司发放贷款,其委托贷款利率为实际提款日(2012-12-24)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0%,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材料来源;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的房屋、供应的水电汽提高了相关资产的使用效率等。

 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1.2016年3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兵、常张利、陈学安、裴鸿雁回避对本项议案的表决。

 2.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营中具体的业务与本公告披露的关联方签署单项合同。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7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2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膏”)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为满足泰山石膏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公司拟为泰山石膏提供总计不超过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和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具体如下:

 1.为泰山石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的人民币2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2.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龙泽支行的人民币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3.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阳支行的人民币1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4.为泰山石膏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的人民币7,3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5.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的人民币2,7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6.为泰山石膏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青年路支行的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7.为泰山石膏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行的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泰山石膏全资拥有阜新泰山石膏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泰山”)、泰山石膏(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泰山”)、泰山石膏(巢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泰山”)、泰山石膏(辽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泰山”)、泰山石膏(陕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泰山”)、泰山石膏(聊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泰山”)、泰山石膏(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泰山”)、泰山石膏(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泰山”)、泰山石膏(宣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泰山”)、泰山石膏(襄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泰山”)、威尔达(辽宁)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尔达泰山”)等11家子公司,并控股泰山石膏(平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山泰山”)、秦皇岛泰山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泰山”)、泰山石膏(威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泰山”)、泰山石膏(济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源泰山”)等4家子公司,该等子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为满足该等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相关期间内,拟由泰山石膏为该15家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64,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和项目借款担保,具体如下:

 1.同意泰山石膏为阜新泰山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分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2.同意泰山石膏为南通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的人民币3,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3.同意泰山石膏为南通泰山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4.同意泰山石膏为巢湖泰山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5.同意泰山石膏为辽宁泰山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6.同意泰山石膏为辽宁泰山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7.同意泰山石膏为陕西泰山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8.同意泰山石膏为陕西泰山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分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9.同意泰山石膏为聊城泰山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冠县支行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10.同意泰山石膏为重庆泰山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的人民币2,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11.同意泰山石膏为河南泰山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12.同意泰山石膏为河南泰山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13.同意泰山石膏为宣城泰山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敬亭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14.同意泰山石膏为宣城泰山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15.同意泰山石膏为襄阳泰山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襄城支行的人民币5,000万元项目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肆年;

 16.同意泰山石膏为威尔达泰山在交通银行抚顺分行大官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17.同意泰山石膏为平山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18.同意泰山石膏为平山泰山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山县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19.同意泰山石膏为秦皇岛泰山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20.同意泰山石膏为威海泰山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乳山支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21.同意泰山石膏为济源泰山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分行的人民币3,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壹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6月

 注册地点: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15,562.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石膏板护面纸、石材、轻钢龙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磷酸副产品磷石膏、建筑五金、陶瓷制品、机电产品、家具、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矿山机械配件销售;汽车配件零售;废纸、废纸箱收购、销售;玉石雕刻;装饰装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许可证范围内普通货运(限分支机构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泰山石膏是公司控股65%的子公司。其中,公司直接持有泰山石膏42%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联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泰山石膏23%股权,泰安市国泰民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6%股权,贾同春等35名自然人持有16.46%股权,泰安市和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0个有限合伙企业持有2.54%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泰山石膏合并范围内资产总额合计为764,586.96万元,负债总额为348,908.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39,083.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391,256.63万元;2015年度,泰山石膏营业收入为544,138.54万元,利润总额为105,618.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8,980.88万元。

 2.阜新泰山石膏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9月

 注册地点:阜新市海州区平西园区北区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的生产、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阜新泰山资产总额为11,820.66万元,负债总额为5,022.6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6,798.02万元;2015年,阜新泰山营业收入为13,718.70万元,利润总额为2,578.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249.78万元。

 3.泰山石膏(南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

 注册地点:海门镇解放东路电视塔东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它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70%股权,泰安市金盾建材有限公司(泰山石膏全资子公司)持有3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南通泰山资产总额为26,806.68万元,负债总额为8,754.0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18,052.67万元;2015年,南通泰山营业收入为31,788.55万元,利润总额为6,661.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756.64万元。

 4.泰山石膏(巢湖)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月

 注册地点:巢湖市居巢区烔炀镇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建筑用金属制品加工、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巢湖泰山资产总额为20,546.92万元,负债总额为10,987.7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9,559.19万元;2015年,巢湖泰山营业收入为19,918.59万元,利润总额为3,502.6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092.84万元。

 5.泰山石膏(辽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

 注册地点:绥中县滨海经济区25号1—42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它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及其它建筑用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辽宁泰山资产总额为29,736.75万元,负债总额为16,763.6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12,973.07万元;2015年,辽宁泰山营业收入为19,483.33万元,利润总额为5,502.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590.1万元。

 6.泰山石膏(陕西)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7月

 注册地点:渭南市临渭区渭北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陕西泰山资产总额为14,418.07万元,负债总额为5,086.0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9,332.07万元;2015年,陕西泰山营业收入为14,469.48万元,利润总额为4,033.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634.85万元。

 7.泰山石膏(聊城)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7月

 注册地点:聊城市冠县定远寨乡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生产、销售;石膏粉、石膏砌块、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建材、金属制品(国家禁止或限定公司经营的除外)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聊城泰山资产总额为16,075.59万元,负债总额为7,318.1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8,757.42万元;2015年,聊城泰山营业收入为18,499.56万元,利润总额为5,404.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485.96万元。

 8.泰山石膏(重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9月

 注册地点:江津市珞璜工业园区A区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2,87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重庆泰山资产总额为12,132.63万元,负债总额为3,593.7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8,538.88万元;2015年,重庆泰山营业收入为18,369.50万元,利润总额为3,158.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944.77万元。

 9.泰山石膏(河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7月

 注册地点:偃师市首阳山镇北环路北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制品、轻钢龙骨、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河南泰山资产总额为27,426.49万元,负债总额为6,899.9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20,526.50万元;2015年,河南泰山营业收入为25,788.35万元,利润总额为6,862.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758.37万元。

 10.泰山石膏(宣城)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

 注册地点:宣城市宣州经济开发区南环路以北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他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宣城泰山资产总额为15,111.34万元,负债总额为8,359.3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6,751.95万元;2015年,宣城泰山营业收入为18,359.39万元,利润总额为4,463.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780.92万元。

 11.泰山石膏(襄阳)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4月

 注册地点:襄阳余家湖保康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装饰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他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新型建材料、装饰材料生产、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襄阳泰山资产总额为12,881.76万元,负债总额为8,127.2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4,754.51万元;2015年,襄阳泰山营业收入为1.45万元,利润总额为-181.8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81.82万元。

 12.威尔达(辽宁)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9月

 注册地点:抚顺市东洲区平山街27号楼东1号门市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装饰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建筑用金属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10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威尔达资产总额为15,911.07万元,负债总额为13,723.30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2,187.77万元;2015年,威尔达营业收入为745.18万元,利润总额为-528.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28.08万元。

 13.泰山石膏(平山)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6月

 注册地点:平山县平山镇电厂路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石膏制品、建筑用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需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控股70%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70%股权,石家庄华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平山泰山资产总额为8,694.65万元,负债总额为2,832.94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5,861.71万元;2015年,平山泰山营业收入为13,622.6万元,利润总额为3,307.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803.04万元。

 14.秦皇岛泰山建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4月

 注册地点: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城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石膏制品、建筑用金属制品的生产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控股70%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70%股权,河北天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秦皇岛泰山资产总额为5,683.57万元,负债总额为2,141.8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3,541.67万元;2015年,秦皇岛泰山营业收入为9,066.77万元,利润总额为1,067.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12.94万元。

 15.泰山石膏(威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1月

 注册地点:乳山市下初镇驻地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装饰石膏板、石膏粉、石膏制品、轻钢龙骨、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建筑五金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控股70%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70%股权,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威海泰山资产总额为17,268.16万元,负债总额为9,989.21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7,278.95万元;2015年,威海泰山营业收入为17,816.90万元,利润总额为6,124.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002.76万元。

 16.泰山石膏(济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8月

 注册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思礼镇思礼村

 法定代表人:贾同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面石膏板、石膏粉、石膏砌块及其他石膏制品、轻钢龙骨、装饰材料的生产、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控股85%的子公司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持有85%股权,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5%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济源泰山资产总额为15,110.37万元,负债总额为10,673.93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00万元,净资产为4,436.45万元;2015年,济源泰山营业收入为5,935.36万元,利润总额为1,802.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10.2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见“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泰山石膏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为满足泰山石膏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阜新泰山、南通泰山、巢湖泰山、辽宁泰山、陕西泰山、聊城泰山、重庆泰山、河南泰山、宣城泰山、襄阳泰山、威尔达泰山、平山泰山、秦皇岛泰山、威海泰山、济源泰山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这15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泰山石膏以及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为满足上述15家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泰山石膏为其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

 持有泰山石膏16%股权的股东泰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泰山石膏16.46%股权的股东贾同春等35名自然人和持有泰山石膏2.54%股权的股东泰安市和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10个有限合伙企业为公司对泰山石膏提供的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出具了担保函(按各自持股比例承担担保风险)。待担保事项具体实施时,泰山石膏将以公司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平山泰山是泰山石膏的控股子公司,持有平山泰山30%股权的股东石家庄华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泰山石膏与其签署的《投资协议》约定按照投资额的固定比例取得收益,不以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实际生产经营由泰山石膏运作,故对泰山石膏向平山泰山提供的担保事项未提供相应担保或反担保。待担保事项具体实施时,平山泰山将以公司资产向泰山石膏提供反担保。

 秦皇岛泰山是泰山石膏的控股子公司,持有秦皇岛泰山30%股权的股东河北天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于2010年4月17日的签署的股东会决议,约定按照销售纸面石膏板的固定价格取得收益,不以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实际生产经营由泰山石膏运作,故对泰山石膏向秦皇岛泰山提供的担保事项未提供相应担保或反担保。待担保事项具体实施时,秦皇岛泰山将以公司资产向泰山石膏提供反担保。

 威海泰山是泰山石膏的控股子公司,持有威海泰山30%股权的股东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根据泰山石膏与其签署的《协议书》约定按照其提供石膏的数量取得收益,不以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实际生产经营由泰山石膏运作,故对泰山石膏向威海泰山提供的担保事项未提供相应担保或反担保。待担保事项具体实施时,威海泰山将以公司资产向泰山石膏提供反担保。

 济源泰山是泰山石膏的控股子公司,持有济源泰山15%股权的股东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泰山石膏与其签署的《合资协议书》约定按照投资额的固定比例取得收益,不以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实际生产经营由泰山石膏运作,故对泰山石膏向济源泰山提供的担保事项未提供相应担保或反担保。待担保事项具体实施时,济源泰山将以公司资产向泰山石膏提供反担保。

 阜新泰山、南通泰山、巢湖泰山、辽宁泰山、陕西泰山、聊城泰山、重庆泰山、河南泰山、宣城泰山、襄阳泰山、威尔达泰山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山石膏的全资子公司,对泰山石膏向上述11家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3月16日,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2,900.00万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780,104.98万元的10.63%。前述全部担保系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六、其他

 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担保的审议和其他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7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2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在15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并授权进行委托理财的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每一笔委托理财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产品、确定实际投资金额、签署有关文件等。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2016年度,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前述理财额度内,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可共同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各自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投资品种及期限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5.投资要求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3.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审批程序

 2016年3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均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审批与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7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16-02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2号)核准,公司2014年9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840,796股,发行价为16.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119,999,999.6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25,814,494.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94,185,505.08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4年9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9月19日出具天职业字[2014]11221号验资报告。

 注:验资报告披露发行费用为25,816,840.80元,与上述发行费用差异2,346.20元。原因是:实际发生的印花税较验资报告披露的发行费用中预估的印花税减少2,346.20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内使用募集资金191,423,341.22元,其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100,000,000.00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1,423,341.22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34,487,842.84元(其中上年度使用1,943,064,501.62元,本年度使用191,423,341.22元),其中:累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1,270,000,000.00元(其中上年度使用1,170,000,000.00元,本年度使用100,000,000.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864,487,842.84元(其中上年度使用773,064,501.62元,本年度使用91,423,341.22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2,134,487,842.8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3,552,702.60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53,855,040.36元(其中上年度为2,736,276.73元,本年度为51,118,763.6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证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管理办法于2014年3月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合称“监管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4年9月29日与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之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四)其他重大事项

 2016年2月1日及2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尚未投入结构钢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38,006万元变更用途为:10,177万元投入北新建材(陕西)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10,232万元投入北新建材(井冈山)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剩余资金17,597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五个项目。报告期公司共投入募集资金91,423,341.22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64,487,842.84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1.建材基地建设项目: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99,121,883.04元,上年度投入资金45,296,203.85元,本年度投入资金41,259,094.69元,累计投入资金86,555,298.54元。项目目前进展概况:

 (1)天津建材基地建设项目:天津建材基地项目包括年产3,000万平米的石膏板生产线和一条年产5,000吨轻钢龙骨生产线。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证、开工许可证等项目建设手续;完成了石膏板项目招标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工作和临时用水用电、临建搭设、临时网络通讯等临建工程,并完成土地平整、围墙、门卫及部分道路基础等建设工程。生产线部分设备已经加工制造,项目建设工作正在进行。本项目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208,319.5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82,978.36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591,297.87元。

 (2)宜良建材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已在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备案,获得环评批复,项目规划相关手续在办理中。项目前期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正在进行中。项目场地已经平整完成。项目厂房建设、设备制造、设备安装、调试、投产等项工作,将在各方面密切配合和有关部门及单位的支持下顺利实施。本项目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05,284.03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46,825.67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52,109.70元。

 (3)嘉兴建材基地建设项目:一期3,000万平米纸面石膏板项目生产车间及其配套建筑、倒班宿舍、综合楼及食堂等建筑工程施工进展顺利,生产线及其他设备等已陆续入场,目前正处于设备安装、调试和改造阶段,项目建设在各方面配合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正在按计划顺利有序进行。本项目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0,982,600.3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8,429,290.66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69,411,890.97元。

 2.结构钢骨建设项目: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80,061,433.86元,本项目本期及以前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二、(四)其他重大事项”。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430,001,622.27元,上年度投入资金86,393,678.08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43,856,646.99元,累计投入资金130,250,325.07元。未来科技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一期综合科研楼主体基本完工,外幕墙工程基本完工,目前正在进行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机电安装、室外工程施工;精装修设计已完成,招标工作准备中。整个项目都在按计划进行。

 4.平台建设项目: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50,000,565.91元,上年度投入资金6,374,619.69元,本年度投入资金6,307,599.54元,累计投入资金12,682,219.23元。项目目前进展概况:

 (1)品牌中心建设项目:2015年,公司打造以“移动社交平台为主,网络与平面媒体交叉”的立体化宣传网络进行品牌传播工作,通过平面媒体广告及新闻发布、网络宣传与推广,新媒体应用、事件营销和户外广告等多种方式深入广泛地开展品牌升级。依托区域公司在营销渠道上的拓展和扁平化,迅速开拓了一大批新的合作伙伴,并顺利推进各区域公司的北新创新技术材料展示中心的建设工作,形成了以“区域公司总部——生产工厂——建材市场”三位一体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展示中心。截至2015年底,公司已经完成了5个区域公司展厅以及部分生产工厂的展厅建设工作,并在重点市场开始逐步推进专卖店终端展示模式,且取得了有效进展,已建成展厅20余家;2015年共参加大型专项展会、大型活动六次。另外正在筹划建设“北新建材未来科技城建材科技馆”,该项目将是融新科技、新技术、新产品、新形象为一体的大型展示中心。

 (2)信息化建设项目:因此项目尚在筹备期,本期未使用募集资金。

 5.偿还银行贷款:此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635,000,000.00元,上年度投入资金635,000,000.00元,累计投入资金635,000,000.00元。此项目上年度已全部完成。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2014年1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在上述决议期限到期后,于2015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本年度内公司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2,600,000,000.00元,共确认结构存款收益48,924,526.02元。截至期末,公司结构性存款本金余额为1,270,000,000.00元,应收结构性存款收益10,758,027.78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二、(四)其他重大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7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15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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