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3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13日—2016年3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3日15:00至2016年3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阜康准东石油基地公司二楼行政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2人,代表股份64,221,8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851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59,988,5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812%。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5人,代表股份4,233,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699%。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1402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56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9,069,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9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4,233,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699%。
公司部分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邵丽娅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鉴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64,220,4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0.0022%;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138,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2%;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0.0228%;弃权0股。
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