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6,000万元变更为16,564.87万元。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办理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近日,公司已于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完成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审批手续,取得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完成了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及《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6,564.87万元。
公司对《公司章程》与此次增资相关的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股份12,000万股;2015年4月22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6,000万股。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64.87万元。
第十八条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股份12,000万股;2015年4月22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6,000万股;2015年10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确认,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6,564.87万股。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