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控股”)的告知函,雅戈尔控股已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雅戈尔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与申万宏源办理了期限为18个月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其中:4,000万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3月11日,约定购回日期为2017年9月11日;8,000万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3月15日,约定购回日期为2017年9月15日。上诉业务已由申万宏源办理了相关申报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雅戈尔控股合计持有公司流通股70,162.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1%。此次股份质押后,雅戈尔控股累计质押股份1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
本次股份质押目的为雅戈尔控股投融资需要。
三、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雅戈尔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票红利及其他收入等。
四、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雅戈尔控股将采取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