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3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6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五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6年3月8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九人,实际表决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委托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发放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七届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7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委托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发放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16年3月13日召开的董事会七届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担保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7月25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83号国兴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孙川;

 注册资本:89,671.00万元;

 股权结构:公司占96.77%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能源运输有限公司占3.23%股权;

 主营业务:垃圾焚烧发电、供汽及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以及相关设备及部件的研发、集成和购销;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赁;环保及配套设备、机具的购销;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环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海水脱硫技术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从事城市固体废弃物、工业废弃物的处理;工业废水、废气、废渣治理。

 环保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信用等级:根据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情况,环保公司信用等级为AAA。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签署,目前商谈的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本金:保证担保本金为人民币7,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范围:偿付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目前,环保公司的贷款主要来自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环保公司从外部金融机构获取资金有利于优化其负债结构,有利于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腾出头寸支持公司其他项目的建设。

 当前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得到国家大力支持,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环保公司向国家发改委申请专项建设基金补助用于潮安项目,目前已获国家发改委审批通过,可由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委托国家开发银行向环保公司提供人民币7,500万元借款,最长期限15年,年利率为1.2%。

 环保公司已运营管理6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现金流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委托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环保公司发放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情况如下表:

 ■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控股或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未对无产权关系的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