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16-015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3月8-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参加本次会议并进行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05,945,943.4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2016年3月3日,公司已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25.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74.10万元。
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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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截至2016年2月2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605,945,943.43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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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6]G15040340048号),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6年2月2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05,945,943.4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16-016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3月8-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参加本次会议并进行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05,945,943.4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16-017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605,945,943.43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截止2016年3月3日,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25.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474.10万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6]G 15040340036号《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予以确认。
二、白云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白云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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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6 年 2 月 29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605,945,943.43元,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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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05,945,943.4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见公司的公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6]G15040340048号《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16年2月2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白云机场使用募集资金1,605,945,943.4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广会专字[2016]G15040340048号《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4、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05,945,943.4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3月8-1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05,945,943.4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
(三)《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6]G15040340048号)
(五)《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