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3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6-016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与宁夏银行青铜峡支行(以下简称:“宁夏银行”)签订了《宁夏银行众赢周周盈开放式理财产品协议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57%)购买了宁夏银行发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01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44,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该项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细内容详见于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宁夏银行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范围。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二、产品主要内容

 1、理财产品名称(编号):宁夏银行众赢周周盈开放式理财产品(LCZYKF1W)

 2、理财产品类别:开放式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

 3、预期年化收益率:3.30%

 4、投资范围、品种、比例:

 (1)产品拟投资对象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现金/存款、债券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存款、债券、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货币市场交易工具等;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计划、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等;三是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收/受益权类信托/资产管理计划、其他股权类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四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2)投资的资产种类和比例如下:

 ■

 5、理财产品风险等级:1-极低风险

 6、理财产品投资本息到账日:理财期满/实际终止时,宁夏银行在到期日/实际终止日后0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银行账户。

 7、投资收益:本理财产品保障理财资金本金及保证获得本协议明确承诺的收益。

 8、交易金额:¥10,000,000.00元(人民币壹仟万圆整)

 9、产品成立日:2015年7月15日

 10、产品存续期:持续运作

 11、产品周期:自产品成立日起每7 天为一个周期,周期起始日为当周星期三,周期终止日为次周星期三(算头不算尾)。周期起始日为本产品申购份额确认日,周期终止日为本产品赎回份额及收益确认日,周期终止日返还收益,本金续投。遇节假日宁夏银行有权对产品周期进行调整。

 12、产品开放期:(1)申购开放期:当周星期四至次周星期二为本产品申购开放期;(2)赎回开放期:首次发行前三个周期不开放赎回,自第四周期起开放赎回,赎回开放期为当周星期四至次周星期一。宁夏银行有权对产品开放日进行调整,具体以产品公告为准。

 13、收益计算方法:本产品按周期于周期末计付客户收益:

 周期末/正常到期:预期收益=投资本金×周期天数×预期年化收益率/365

 提前终止:预期收益=投资本金×周期实际存续天数×预期年化收益率/365

 14、提前终止权: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宁夏银行有权按照项目投资实际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并在提前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发布公告。

 15、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16、税款:宁夏银行不负责代扣代缴投资者购买本产品的所得税款;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17、费用:(1)本产品无认购费;(2)本产品托管费0.005%/年,销售费0%/年;(3)本产品投资标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减去理财产品托管费及销售费等固定费用后,超过本理财产品客户可获得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以上部分为产品管理人所有。

 18、投资起始日:2016年3月9日

 19、风险揭示:

 本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产品,客户可能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1)政策风险:本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

 (2)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受制于融资人的信用风险。

 (3)利率风险:客户收益可能会低于以其他方式运用资金而产生的收益。

 (4)流动性风险:客户未在规定开放期内赎回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投资机会。

 (5)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果因募集规模低于说明书约定的最低规模或其他因素导致本产品不能成立的情形,客户将面临再投资风险。

 (6)提前终止风险:本产品存续期间宁夏银行可根据试产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以及再投资风险。

 (7)兑付延期风险:如因本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兑付本金和收益,则客户面临资金到账时间延期、调整等风险。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各种不可控因素及不可抗力作用或其他外力作用(非银行原因),致使投资出现损失的风险。

 三、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四、公司与宁夏银行青铜峡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宁夏银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范围;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的宁夏银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不存在投资风险。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6,600万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78%;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7,460.645072万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27%。

 八、备查文件

 1、宁夏银行青铜峡支行宁夏银行众赢周周盈开放式理财产品说明书、协议书、投资者权益须知;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收益凭证长江宝44号到期记账凭证、黄河农村商业银行“金喜鹊”1560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进账单。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