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建工集团”)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20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11月3日进入重大资产停牌程序。2015年11月2日,本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3日起停牌一个月。2015年12月2日,本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3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2015年12月25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4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一个月。2016年2月2日,本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2个月。
停牌期间,相关各方已明确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范围,启动了上市公司股权划转,进行了非上市资产划转,优化了股权结构,进一步推进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目前,已初步确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报安徽省人民政府履行审批程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各相关方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