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战略合作协议概述
2016年3月9日,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建行”或“甲方”)在厦门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的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协议对方的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分公司
负责人:生柳荣
经营范围: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包括家财险,与贷款业务直接相关的保险,长期寿险,健康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办理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公司与厦门建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系双方就合作意愿所作出的战略性、框架性约定,根据相关制度规定,不涉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其他应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
长期以来,中国建设银行与公司在厦各成员企业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为进一步密切已有合作关系,本着长期合作、互相依存、共创价值、共谋发展的原则,双方就相互间提供各类服务及战略合作达成共同意向。
(二)合作主要内容
1、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以下领域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将于2016-2018年度向乙方意向性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壹佰亿元的授信额度。
(2)甲方为乙方各成员企业提供企业信息咨询业务、现金管理业务、编制审核工程造价概预结算、代理建设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监理、债券担保、代理基金投资等服务。
(3)在金融监管政策和甲方制度允许的前提下,甲方将向乙方各成员企业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
2、在自贸实验区政策落地方面,甲乙双方将进一步落实新政策、新产品的合作意向,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进行区域利好政策的落地,包括但不限于:
(1)跨境电子商务
甲方与乙方成员企业厦门国贸泰达保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泰达”)在跨境电子商务方面进行全面战略合作。“国贸泰达”将在甲方的善融商务平台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页。“国贸泰达”构建中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未来将通过对接甲方的善融商务平台,为行业提供所需的供应链综合服务。
(2)融资租赁
在各自业务权限内,甲方与乙方开展本外币同业借款、买入返售应收租赁款融资等资金业务,双方共同协商制定提供一揽子融资服务的方案。
乙方积极为尚未与甲方建立信贷关系的优质客户以及在甲方已有授信额度的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双方利用各自客户资源优势和业务优势,合作开发与维护共同客户资源。
(3)投资银行业务
甲方将积极为乙方提供投行相关金融服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和股权投资服务,并购重组、投资理财、资产管理等。
3、乙方积极选择甲方办理各项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利用自身的优势和平台,积极向甲方推荐客户,建议其成员企业选择甲方作为其金融业务的主要结算银行、本外币融资银行、资金管理的主要承办银行之一,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选择甲方提供的财务顾问、审价咨询、住房资金管理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三)合作模式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甲方为乙方具体提供金融服务时应经甲方按流程审批同意并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具体业务项下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协议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2、双方应对对方已经和将要提供的任何技术、财务和商务性机密资料保密。
3、甲乙双方将建立长期稳定的沟通渠道,及时沟通彼此在发展战略、项目开发、人事变动等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共同督促本协议的贯彻执行。
4、甲乙双方应加强联系,相互沟通情况,共同商讨进一步合作内容。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贰年。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协议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利用厦门自贸区政策、建行资源及平台优势,获取银行融资及金融服务支持,提升公司未来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的实践效果,凸显供应链金融专业能力,加快公司在融资租赁、投资及资产管理等金融服务主业上的业务拓展,在实现银企合作共赢的同时进一步加快自身转型升级步伐,增强综合竞争实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