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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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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证券代码:000979  公告编号:2016-022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20),现将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15:00至2016年3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3月9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32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审议《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6年3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8)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3月15日,上午9时到11时,下午3时到5时。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1号院32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24

 传真:010-59279979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79;

 2、投票简称:中弘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3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弘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相应的价格1.00进行申报。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规则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 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马刚 王杨

 联系电话: 010-59279979、010-59279999转9979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0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 2015年11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5】549号)。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首期发行方案的议案》。

 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发行人: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债券代码:118523

 发行期首日:2016年1月28日

 募集资金:人民币 5亿元

 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8%

 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2016年1月28日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其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付息日: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2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年至 2018 年每年的1月28日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月28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月28日

 偿债保障措施: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债券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代销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如本期债券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时,公司承诺将在变更前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相关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

 公司债券挂牌转让安排: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证函【2015】549号无异议函批准,确认公司本次债券符合该所的转让条件。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转让。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或通过承销商进行本期债券的转让。受让人应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对公司债券投资者的要求,且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超过200人

 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 5 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6年1月29日划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债券认购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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