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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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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6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交割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7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55,600 万股新股。2015 年 5 月 26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16,555,555,552 股新增股份完成发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拥有的选矿相关资产、白云鄂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选铁相关资产以及尾矿库资产(以下简称“目标资产”)。依据双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之《资产转让协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4]第 0081 号)以及公司与包钢集团于 2015 年 7 月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委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15 年 5 月 31 日为交割审计日,对目标资产及其新增投入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资产资产交割专项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005631 号)。至2015年7月23日,目标资产中选矿相关资产、白云鄂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选铁相关资产、尾矿库资产已经全部交割完成并由本公司运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及资产交割情况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告。

 截止2016年3月10日,上述相关资产中所涉及房产、车辆等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相关资产已经全部过户至本公司。至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资产转移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3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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