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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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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5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股份质押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的通知,获悉以下事项:

 派思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11,560,000股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60%,质押登记日为2016年3月7日,质押期限为2016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6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二、 公司股份解质

 2016年3月10日,公司接到派思投资通知,派思投资于2016年3月9日将其原质押给自然人王宇的公司15,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解质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2.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派思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9,500,000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2%,本次解质后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35,170,1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9.11%,占公司总股本的29.21%。

 以上股份质押融资的目的为控股股东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5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11日起停牌,停牌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尽快确定上述重要事项,并通过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后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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