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8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逐项审议通过《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16年度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水利、陈方、廖世泽、刘信平、邓启东、刘高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6年度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方、刘信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6年度与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邓启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6-019号公告。
二、2016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16年度向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在最高50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借款,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水利、陈方、廖世泽、刘信平、邓启东、刘高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已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6-020号公告。
三、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01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608亿元,银行选择、申请额度及期限等具体事宜由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以及与银行协商结果确定,在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调剂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合计不超过608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内办理融资事宜,并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权期限自本年度(2016年)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2017年)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016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全年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86.40亿元。
本担保事项有效期自本年度(2016年)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2017年)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6-021号公告。
五、2016年度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2016年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任何时点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限额内,进行短期投资理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6-022号公告
六、2016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6年度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2亿美元范围以内,与银行签署相关远期外汇交易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临2016-023号公告。
七、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2016年3月31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同日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16-024号《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9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本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一、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6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16年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张水利、陈方、刘信平、廖世泽、邓启东、刘高宗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016年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陈方、刘信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2016年与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邓启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内容合法,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将回避表决。
(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5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批准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发生一般日常关联交易的合计额度为2700万元;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般日常关联交易2400万元;与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般日常关联交易4000万元;与关联自然人穆海鹏和穆明倩控股的公司以及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额度为400万和4.8亿元(详见已披露公告临2015-010号《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与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补充日常关联交易3亿元(详见已披露公告临2015-057号《2015年度补充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截至2015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
1、一般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2、其他日常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注: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和经营场地(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国际物流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提供部分办公场所(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玉米深加工设备。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缆等商品。
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塑料化工和工业耗材等商品。
6、依安县鹏晟农资市场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外包服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支付依安县鹏晟农资市场有限公司劳务外包人员工资费用;
7、本公司以及以象屿农产为主的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向黑龙江清龙米业有限公司提供原料与产成品库存管理服务,将与其发生水稻、水稻初加工产品及大米成品等商品的采购、销售业务。
截止2015年11月30日,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7438.42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向关联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其销售玉米深加工设备的交易暂未发生,该关联交易事项已在2016年度进行了预计;部分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年度预估额有较大差异,主要系因为市场行情变化较大导致交易量减小。
(三)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
1、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和经营场地(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国际物流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提供部分办公场所(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象屿云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ERP项目优化服务;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象屿太平综合物流有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象屿优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柴油;
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子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
6、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缆等商品;
7、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塑料化工和工业耗材等商品;
上述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发生销售商品预估额与2015年度实际发生额差异,主要系2015年未发生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交易,预计在2016年发生。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
1、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云孝,注册资本:45225万元,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7月11日正式注册。主营业务:电线、电缆制造;五金、交电、化工,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各种电线、电缆、铜杆材及其它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普通货运(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015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本公司陈方、刘信平董事担任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史玉杰,注册资本:2000万,紫金象屿(龙岩)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1月25日正式注册。主营业务:矿产品、机电设备、机械零配件、建材、钢材、谷物、饲料、棉花、纺织品、化肥的采购、销售、仓储、配送;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运;运输咨询、企业物流供应链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物流园区项目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的批发。
2015年度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本公司董事邓启东担任其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15年度公司与关联人开展的前述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二)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0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要,以及有效控制财务费用的需求,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在2016年度向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集团”)在最高50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借款,单笔借款的借款期限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确定,借款利率按不高于象屿集团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二、关联方介绍
由于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借款利率按不高于象屿集团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以及有效控制财务费用,系正常经营所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2016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关联交易,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表决。张水利、陈方、刘信平、邓启东、廖世泽、刘高宗六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能有效控制财务费用,交易内容合法,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该管理交易事项,认为:
该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对资金的需求,系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建议非关联董事和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该议案。
(四)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1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上海闽兴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兴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等
●担保金额: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86.40亿元(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履约担保、以自有资产抵押为控股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
●担保累计金额: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余额约人民币75.03亿元(未经审计)。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16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继续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全年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86.40亿元(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履约担保、以自有资产抵押为控股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在总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调剂使用。
拟对各子公司担保计划如下:
单位:亿元
■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截止2015年9月30日,被担保人经营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注:1、厦门象屿物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厦门速传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特贸象屿发展有限公司数据为母公司口径数据。
2、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母公司口径数据。
3、黑龙江象屿农业物产有限公司包含母公司和第一分公司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详见公司定期报告全文。
三、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核心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担保计划是基于各控股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需要,将有利于提高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5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为443.90亿元人民币,2015年度内的时点担保总额没有超出该担保额度,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余额约人民币75.03亿元(未经审计),没有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2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在任何时点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
● 委托理财期限: 单笔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沉淀,支持公司业务稳健发展,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1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短期投资理财的投资限额为:在任何时点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2016年度公司开展短期投资理财的协议对方均为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投资理财的原则和业务范围
公司2016年度短期投资理财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开展。
公司2016年度短期投资理财的业务范围如下:
(1)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流动性较强、风险极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理财业务。
(2)投资期限固定、收益稳定、无投资风险的短期国债回购业务。
(3)风险可控、收益率稳定的国债。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投资期限较短、流动性较强、风险极低、收益率相对稳定,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还能够取得一定投资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五、2015年度短期投资理财情况
公司2015年理财均在股东大会授权的业务范围和12亿元限额内操作,全年累计发生额253.79亿(未经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理财余额为9400万元(未经审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16年度短期投资理财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23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远期外汇交易受托方:商业银行
●远期外汇交易金额: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2亿美元。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一)基本情况
进出口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模式之一,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公司每年均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掉期业务、期权业务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向银行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又卖出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又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
期权业务是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6年度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2亿美元范围以内,与银行签署相关远期外汇交易协议。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远期外汇交易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2016年度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协议对方均为商业银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远期外汇交易的业务范围
远期外汇交易币种:仅限于公司进出口业务涉及到的结算货币,如美元、欧元、港币等
远期外汇交易基础: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一定期间内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计划为基础,选择合适的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金额:预计2016年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累计金额在12亿美元之内,交割期限与进出口收付汇期间相匹配。
预计占用资金:不占用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均无需缴纳保证金。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远期外汇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价格可能与到期时的实际结售汇汇率有一定差距,造成汇兑损失。
2、付款、收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及收款的金额及期间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或违约,造成公司已办理远期外汇交易的收付款业务预测不准,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展期、违约交割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业务部门会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远期结售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锁定成本。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交割与实际收付时间差距较远,公司高度重视对进出口合同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3、公司已制定专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进出口业务状况,针对进出口业务涉及到的结算货币,以一定期间内的进口付汇及出口收汇计划为基础,选择合适的远期外汇交易,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稳健经营;而且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不占用资金,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六、201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情况
2015年10月,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2015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为90,000万美元额度(累计交易金额),2015年度公司远期外汇交易累计发生金额72,494.73万美元(未经审计),截止2015年12月31日余额51,030.30万美元(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象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号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3月31日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楼1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31日
至2016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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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6年3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及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8号、2016-019号、2016-020号、2016-021号、2016-022号、2016-023号)。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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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3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9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廖杰、赖晓娟,电话:0592-5603397,传真:0592-5051631,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一。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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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