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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6-011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以专人送达和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卢卫伟先生主持,经过充分沟通、研究和讨论,董事会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6-012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6-012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年 3 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56号文件核准,民丰特纸2013年4月向9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8,79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5,004.8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325.1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679.68万元;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环保核查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444.6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70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6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目前,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均已完成。截至2016年1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559.4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93.2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2,378.47万元。截至2016年1月31日,各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截至2016年1月31日,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已建设完成。截至2016年1月31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及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为:

 1、新17号机格拉辛纸和特种纸整饰超压项目于2013年11月竣工投产,因涉及到项目运行质量的保证,截至2016年1月31日尚有891.19万元质量保证金未支付;

 2、由于项目建设计划中考虑了一些进口设备和部件,但在新17号机格拉辛纸和特种纸整饰超压项目实际建设中采用了国产化设备替代进口,相应节约募集资金994.01万元。

 四、拟用项目节余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节余资金及利息2,378.47万元和未结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要。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民丰特纸本次以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次以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西南证券将持续关注民丰特纸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使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作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等,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民丰特纸全体股东利益。

 西南证券对民丰特纸此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其他说明

 因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该事项只需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意见后方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16-013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3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祺琪主持,经认真讨论和审议,与会监事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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