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3月30日9时, 通过山东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sdfysszcw.com)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直播大厅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六楼拍卖厅,济南市经二路1号,从东门进入),公告如下(第二次拍卖):
一、拍卖标的:山东省燃料集团总公司名下的位于济南市槐荫区营市东街7号,房产证号为济房权证槐字第171156号共13套房产。
标的一:1-303房产,建筑面积:65.4平方米,参考价:49.67万元;
标的二:1-403房产,建筑面积:65.4平方米,参考价:48.63万元;
标的三:1-501房产,建筑面积:85.14平方米,参考价:57.56万元;
标的四:1-502房产,建筑面积:37.43平方米,参考价:25.82万元;
标的五:1-503房产,建筑面积:65.4平方米,参考价:45.12万元;
标的六:2-501房产,建筑面积:85.14平方米,参考价:57.56万元;
标的七:2-502房产,建筑面积:102.83平方米,参考价:67.38万元;
标的八:3-401房产,建筑面积:65.4平方米,参考价:48.62万元;
标的九:3-402房产,建筑面积:37.43平方米,参考价:27.83万元;
标的十:3-501房产,建筑面积:65.4平方米,参考价:45.12万元;
标的十一:3-502房产,建筑面积:37.43平方米,参考价:25.82万元;
标的十二:3-503房产,建筑面积:85.14平方米,参考价:57.56万元;
标的十三:3-101房产,建筑面积:65.4平方米,参考价:48.63万元。
其他详见鲁广泰评(鉴)字(2015)第217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3月29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网络拍卖方式举行拍卖会。
四、办理登记手续:有意竞买者应于2016年3月29日16时前将各标的保证金(每宗标的6万元)汇至或交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账户名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杆石桥支行;账号:000000028004100000378。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保证金须注明所购买标的);并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交纳凭证于拍卖会前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或山东丰泰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未竞得者3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与标的相关的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16年3月29日以前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合法、有效的优先购买权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成交款交付:竞买者应于2016年4月8日前将拍卖成交款全额打入标的保证金交付的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舜华路1173号
ww.sdcqjy.com 0531-86196159/86196109
山东丰泰拍卖有限公司 天桥区堤口路南益名泉商务楼c座404
www.sdftpm.com 0531-68851796 15589981107 刘经理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山东丰泰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