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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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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6-27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长城信息”)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0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人,实际表决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确认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脑”)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整体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四部分,即:(1)换股合并: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的合并,是依据中国电子的产业规划,以“对等合并、协同发展”为合并原则。合并后的公司同时承继及承接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2)重大资产置换:长城电脑拟以其所持有的香港上市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科技”)24.32%的股份(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持有的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电子”)64.94%股权(以下简称“置换资产”)进行等额置换;(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长城电脑根据《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之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购买中原电子剩余35.06%股权、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非凡”,与中原电子合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1.65亿元债权;(4)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长城电脑将募集不超过80亿元配套资金,用于长城信息、中原电子集团及圣非凡的在建项目及补充长城电脑流动资金。

 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前提,其中任何一项未获批准的,则本次交易自始不生效。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二)具体方案

 1、换股合并

 (1)换股合并主体

 换股合并的双方为长城电脑、长城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2)换股对象

 换股合并的换股对象为截至换股日(具体日期由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另行协商确定)登记在册的长城信息的全体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3)合并方式

 长城电脑换股合并长城信息,并向长城信息股东发行新增股份作为支付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合并后的公司同时承继及承接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4)本次换股合并的换股价格和新增股份数量

 本次换股合并的换股价格根据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由此确定换股比例。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13.04元/股。本次交易实施前,若长城电脑股权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长城电脑换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长城信息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24.09元/股(120个交易日期间,长城信息发生了除权、除息事项,该价格已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交易实施前,若长城信息股权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长城信息换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换股价格,长城信息与长城电脑的换股比例为0.5413:1,即每1股长城电脑新增发行股份换取0.5413股长城信息股份。计算公式为:长城信息与长城电脑的换股比例=长城电脑的换股价格/长城信息的换股价格。

 本次交易实施前,若长城电脑或长城信息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换股合并中,长城电脑向长城信息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数量=长城信息股份总数÷长城信息与长城电脑的换股比例,即1,505,289,894股。

 换股后,长城信息股东取得的长城电脑之股份应为整数,如长城信息股东根据换股比例计算出所能换取的长城电脑之股份数目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余股处理的相关规定计算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5)换股合并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公司将严格根据规定的调价次数对换股合并换股价格进行调整。长城电脑换股合并换股价格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同步一致调整。

 ①换股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换股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换股合并的换股价格。换股比例不因换股价格触发换股价格调整机制的调整而调整。

 ②换股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A、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B、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③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

 ④换股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

 A、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深证综指(399106)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3,021.40点)跌幅超过10%;

 或

 B、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计算机指(399363)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8,754.68点)跌幅超过10%;

 或

 C、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军工指数(399959)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2,793.19点)跌幅超过10%;

 上述“任一交易日”指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的某一个交易日。

 ⑤换股价格调整机制及调价基准日

 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④换股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中A或B或C项条件满足至少一项的任一交易日出现时,长城电脑、长城信息有权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换股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换股合并的换股价格进行调整。决定调整的,换股价格调价基准日为审议换股价格调整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董事会决定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换股合并中长城电脑的换股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不包括调价基准日当日)的长城电脑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90%,长城信息的换股价格相应调整为:长城电脑调整后的换股价格/换股比例。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董事会决定不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则公司后续不再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6)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安排

 (i)为充分保护长城电脑股东的利益,在本次换股合并过程中将由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向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将在长城电脑审议本次换股合并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

 (ii)就长城电脑而言,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需满足下述全部条件:①在长城电脑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交易方案中的换股合并方案的任一子议案时投出有效反对票(不包括在长城电脑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交易方案中的换股合并方案的任一子议案时均未投出有效反对票,但对本次交易方案中的重大资产置换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或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的任一子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东);②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③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日以按不超过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股份数进行有效申报登记。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仅有权就其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且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买入或者先卖出后又买入的股票不得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在有效申报期外进行的收购请求权申报均为无效。

 (iii)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日,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有权以13.04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以书面形式申报收购请求权,但下述异议股东除外:①向长城电脑承诺放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长城电脑股东;②其他依法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长城电脑股东。对于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持有的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

 在长城电脑审议本次换股合并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期间,长城电脑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收购请求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触发换股合并调价机制的,则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价格将调整为根据换股合并调价机制调整后的长城电脑换股价格。

 (iv)在本次换股合并的《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合并协议》(以下简称“《换股合并协议》”)生效后,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应当于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受让成功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长城电脑股份,并按照《换股合并协议》约定的价格向异议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v)如果本次合并方案未能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因其他原因致本次换股合并方案最终不能实施,则长城电脑股东不能行使该等收购请求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7)长城信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安排

 (i)为充分保护长城信息股东的利益,在本次换股合并过程中将由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向长城信息的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在长城信息审议本次换股合并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

 (ii)就长城信息而言,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需满足下述全部条件:①在长城信息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交易方案中的换股合并方案的任一子议案时投出有效反对票(不包括在长城信息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交易方案中的换股合并方案的任一子议案时均未投出有效反对票,但对本次交易中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的任一子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东);②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③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日以按不超过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股份数进行有效申报登记。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仅有权就其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且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买入或者先卖出后又买入的股票不得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在有效申报期外进行的现金选择权申报均为无效。

 (iii)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日,长城信息的异议股东有权以24.09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以书面形式申报现金选择权。但下述异议股东除外:①向长城信息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②其他依法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对于长城信息异议股东持有的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

 在长城信息审议本次换股合并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长城信息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现金选择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触发换股合并调价机制的,则长城信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iv)在本次换股合并的《换股合并协议》生效后,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应当于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受让成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长城信息股份,并按照《换股合并协议》约定的价格向异议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v)如果本次换股合并方案未能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因其他原因致本次换股合并方案最终不能实施,则长城信息股东不能行使该等现金选择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8)新增股份的锁定期

 中国电子及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其持有的长城信息股份相应变更为长城电脑股份并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该等通过本次换股合并而取得的长城电脑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换股合并完成后6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换股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换股价格的,则以上中国电子及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如相关法律要求相关股东持有的本次换股合并后的长城电脑A股股票在一定期限内限售,则相关股东应遵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9)员工安置

 本次换股合并完成后,长城信息的全体员工将由合并后的公司接收。长城信息作为其现有员工雇主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自本次换股合并的交割日起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10)债权人通知及公告

 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将于本次换股合并方案分别获得各自股东大会同意后,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对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并且将根据各自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向各自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为其另行提供担保。在前述法定期限内,相关债权人未向长城电脑或长城信息主张提前清偿的,相应债权将自换股合并的交割日起由换股合并后的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11)长城信息有关资产、负债以及权利、义务的继承

 换股合并的交割日为长城信息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转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及承担之日,自换股合并的交割日起,长城信息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将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和承担。如由于变更登记等原因而未能及时履行形式上的移交手续,不影响合并后的公司对上述资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12)换股实施

 长城电脑在换股实施日将按照换股比例将向长城信息股东(包括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因向长城信息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获得长城信息的股票而成为其股东)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至长城信息股东名下。长城信息股东自新增股份登记于其名下之日起,成为长城电脑的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13)滚存利润的安排

 截至换股合并的交割日的长城电脑及长城信息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换股合并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14)拟上市地点

 本次换股合并中新增股份将于发行结束后于深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2、重大资产置换

 (1)交易双方

 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双方为长城电脑与中国电子。

 (2)交易标的

 重大资产置换的置出资产为长城电脑所持有的冠捷科技24.32%的股份。置换资产为中国电子拥有的中原电子64.94%股权。

 (3)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经长城电脑和中国电子协商确认,置出资产作价为159,726.00万元。该部分股权以估值报告结果作为相关决策参考。

 标的资产的作价以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之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该等资产于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中原电子100%股权的评估值为245,961.60万元,上述评估结果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在此基础上,长城电脑和中国电子协商后确定,中原电子100%股权的评估值为245, 961.60万元。

 (4)审计、评估基准日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

 (5)期间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置出资产交割日止,置出资产在此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中国电子享有或承担。

 中原电子、圣非凡在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长城电脑享有,亏损由中国电子承担,并以现金方式向长城电脑补足。

 (6)滚存利润的安排

 以本次交易完成为前提,标的资产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评估基准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原电子股东享有。

 长城电脑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员工安置

 本次资产置换的对象为股权,不涉及员工的安置。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双方为长城电脑与中国电子。

 长城电脑拟向中国电子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原电子35.06%股权、圣非凡100%股权和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1.65亿债权。

 (2)标的资产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的作价以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之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该等资产于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中原电子100%股权、圣非凡100%股权的评估值分别为245, 961.60万元、68,040.62万元,上述评估结果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在此基础上,长城电脑和中国电子协商后确定中原电子100%股权和圣非凡100%股权的作价分别为245, 961.60万元和68,040.62万元。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1.65亿债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652号《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项目投资补助的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3)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长城电脑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原电子剩余35.06%股权、圣非凡100%股权、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1.65亿元债权。

 (4)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长城电脑本次拟新增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定价基准日为长城电脑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发行价格为13.04元/股。

 在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长城电脑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长城电脑将严格根据规定的调价次数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长城电脑换股合并换股价格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同步一致调整。

 ①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价格不进行调整。

 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A、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B、长城电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③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

 ④发行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

 A、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深证综指(399106)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3,021.40点)跌幅超过10%;

 或

 B、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计算机指(399363)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8,754.68点)跌幅超过10%;

 或

 C、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军工指数(399959)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2,793.19点)跌幅超过10%;

 上述“任一交易日”指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的某一个交易日。

 ⑤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及调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④发行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中A或B或C项条件满足至少一项的任一交易日出现时,长城电脑有权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决定调整的,发行价格调价基准日为审议发行价格调整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长城电脑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不包括调价基准日当日)的长城电脑股票交易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90%。

 长城电脑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长城电脑后续不再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7)发行数量

 长城电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置出资产交易价格)/发行价格”确定,即13,096.3358万股。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8)新增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其以资产认购的长城电脑新增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9)标的资产滚存利润的安排

 以本次交易完成为前提,标的资产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评估基准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股东享有。

 (10)期间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置出资产交割日止,置出资产在此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中国电子享有或承担。

 中原电子、圣非凡在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长城电脑享有,亏损由中国电子承担,并以现金方式向长城电脑补足。

 (11)标的资产的利润补偿安排

 由于圣非凡100%股权及中原电子主要资产评估结果系按照收益法评估结果确定且以该等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对方中国电子与长城电脑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标的公司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的当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进行承诺,具体安排如下:

 i、承诺净利润

 中国电子承诺,中原电子在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5.7亿元,具体分别为18,182.84万元、18,495.39万元、20,329.37万元;圣非凡在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2.2亿元,具体分别为7,146.38万元、7,160.17万元、8,418.46万元。上述承诺净利润不包括募集配套资金的项目所产生的收益。

 经参考上述盈利预测利润,长城电脑及中国电子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原电子、圣非凡在2016年、2017年、2018年的累计实现净利润应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否则中国电子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利润补偿的方式对长城电脑予以补偿。

 ii、实现净利润的确定

 长城电脑及中国电子一致确认,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中原电子、圣非凡应在2016年、2017年、2018年的会计年度结束时,由长城电脑指定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合格审计机构”)对中原电子、圣非凡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承诺年度每年的实现净利润应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结果进行确定。

 如本次交易未能在2016年内实施完毕,则承诺年度应相应顺延,但承诺年度的盈利承诺数不变。

 iii、利润补偿的方式和补偿的实施

 (i)中国电子利润补偿的方式和补偿的实施

 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承诺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且中国电子向长城电脑进行股份补偿的,长城电脑有权以1元的总价格回购中国电子持有的长城电脑股份,具体回购股份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中原电子或圣非凡交易作价÷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其中,

 净利润数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补偿年限内截至该补偿年度期末承诺净利润数的累计值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补偿年限内截至该补偿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利润数的累计值

 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2016年、2017年和2018年承诺净利润数的合计值

 已补偿股份为:中国电子在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已经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并已实施了补偿的股份总数

 在逐年计算补偿测算期间中国电子应补偿股份数量时,按照约定的计算公式确定的当年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假如长城电脑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长城电脑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回购注销或无偿划转的股份数量。

 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当年专项审核报告确定中国电子应进行补偿的,上市公司应在收到前述专项审核报告通知后2日内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在董事会决议做出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董事会应按照约定的计算公式确定中国电子当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以1元的总价回购相关股份,中国电子应在长城电脑做出股东大会决议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长城电脑账户,并在该等应补偿股份划转至长城电脑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补偿股份注销。

 (ii)中国电子就中原电子补充性现金补偿方式和补偿的实施

 如中国电子依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超过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则中国电子应依据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性现金补偿。

 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额=(协议确定的中国电子应补偿股份数量-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如发生中国电子应进行补充性现金补偿的情形,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在依据协议召开的董事会中确定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额。中国电子应于协议所述股东大会决议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需支付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额支付至长城电脑账户。

 (iii)中国电子的业绩奖励

 长城电脑与中国电子同意,如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承诺年度(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总和高于承诺净利润总和(且不存在因对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根据协议约定减值测试而需要进行补偿的前提下),则超额部分的50%将作为业绩奖励以现金方式由长城电脑奖励给中国电子。

 上述实现净利润需以合格审计机构对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实际盈利情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承诺年度因股权收购等资本性并购而产生的利润不计入上述的净利润总和。

 就中原电子、圣非凡的业绩奖励不得超过其交易作价的20%。

 ⅳ、减值测试

 在承诺年度期限届满时,长城电脑将对中原电子或圣非凡进行减值测试,如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则中国电子应向长城电脑进行资产减值补偿。中国电子应以股份向长城电脑支付该等补偿。

 如发生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不足以支付中原电子减值测试补偿的情形,则中国电子以现金方式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偿。

 中国电子依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确定:

 中国电子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减值额/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期内中国电子已补偿股份总数。

 就中原电子,如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低于其依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则中国电子应依据协议约定,就不足部分按协议确定的金额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资产减值现金补偿金额=(协议确定的中国电子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及减值测试所产生的,应最终支付的股份补偿金额及现金补偿金额累积上限为本次交易中原电子或圣非凡的交易价格。

 资产减值补偿的具体实施参照业绩补偿约定的相应安排进行。

 前述“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期末减值额”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的交易作价减去期末中原电子或圣非凡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限内中原电子或圣非凡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12)专项应付款处理

 本次评估范围内涉及国拨资金形成的中原电子和圣非凡的专项应付款,主要系国防军工建设项目等国拨资金项目形成的专项应付款。由于在评估基准日该等专项应付款均以负债形式体现,本次评估均按账面值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城电脑作为中原电子和圣非凡100%股权的控股股东,将按照国家国防科工局《国有控股企业军工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履行必要程序后将上述专项应付款转为国有股本,由中国电子享有。

 4、募集配套资金

 (1) 新增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长城电脑本次拟新增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3)发行价格

 定价基准日为长城电脑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长城电脑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长城电脑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8.99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在长城电脑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准文件后,由长城电脑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若长城电脑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4)配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因上市公司停牌期间国内A股市场波动剧烈,上市公司复牌后面临股价下跌风险,为应对股价下跌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拟引入配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在长城电脑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长城电脑董事会可根据长城电脑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走势,并经合法程序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配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调价基准日),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不低于配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长城电脑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配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不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为前提,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以及长城电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5)配套募集资金数额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6)新增股份的数量

 按照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18.99元/股计算,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不超过421,274,354股(含421,274,354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数量将根据配套募集资金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229.34亿元(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长城信息全部资产及负债+置入资产价格),配套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比例为34.88%,未超过本次交易金额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整合后公司的项目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其主营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8)锁定期安排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9)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拟上市的交易所为深交所。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5、维护股价稳定的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则以上中国电子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36个月的基础上承诺自动延长6个月。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其换股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其换股价格的,则以上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6、其他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中国电子不转让其在长城电脑拥有权益的股份。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不转让其在长城电脑拥有权益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7、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 长城电脑换股合并长城信息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公司制作了《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192号《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议批准了上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关联董事何明、戴湘桃、蒋爱国、张安安、黎军回避表决,表决通过。

 四、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3月2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6-31号公告《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上述事项已在事前取得独立董事认可后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6-28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信息”)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10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三名,实际表决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确认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脑”)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整体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四部分,即:(1)换股合并: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的合并,是依据中国电子的产业规划,以“对等合并、协同发展”为合并原则。合并后的公司同时承继及承接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2)重大资产置换:长城电脑拟以其所持有的香港上市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科技”)24.32%的股份(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持有的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电子”)64.94%股权(以下简称“置换资产”)进行等额置换;(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长城电脑根据《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之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购买中原电子剩余35.06%股权、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非凡”,与中原电子合称“标的公司”)100%股权、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1.65亿元债权;(4)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长城电脑将募集不超过80亿元配套资金,用于长城信息、中原电子集团及圣非凡的在建项目及补充长城电脑流动资金。

 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前提,其中任何一项未获批准的,则本次交易自始不生效。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换股合并、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具体方案

 1、换股合并

 (1)换股合并主体

 换股合并的双方为长城电脑、长城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换股对象

 换股合并的换股对象为截至换股日(具体日期由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另行协商确定)登记在册的长城信息的全体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合并方式

 长城电脑换股合并长城信息,并向长城信息股东发行新增股份作为支付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合并后的公司同时承继及承接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本次换股合并的换股价格和新增股份数量

 本次换股合并的换股价格根据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由此确定换股比例。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13.04元/股。本次交易实施前,若长城电脑股权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长城电脑换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长城信息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为24.09元/股(120个交易日期间,长城信息发生了除权、除息事项,该价格已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次交易实施前,若长城信息股权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长城信息换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换股价格,长城信息与长城电脑的换股比例为0.5413:1,即每1股长城电脑新增发行股份换取0.5413股长城信息股份。计算公式为:长城信息与长城电脑的换股比例=长城电脑的换股价格/长城信息的换股价格。

 本次交易实施前,若长城电脑或长城信息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换股价格和换股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换股合并中,长城电脑向长城信息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数量=长城信息股份总数÷长城信息与长城电脑的换股比例,即1,505,289,894股。

 换股后,长城信息股东取得的长城电脑之股份应为整数,如长城信息股东根据换股比例计算出所能换取的长城电脑之股份数目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余股处理的相关规定计算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换股合并换股价格调整方案

 公司将严格根据规定的调价次数对换股合并换股价格进行调整。长城电脑换股合并换股价格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同步一致调整。

 ①换股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换股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换股合并的换股价格。换股比例不因换股价格触发换股价格调整机制的调整而调整。

 ②换股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A、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B、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③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

 ④换股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

 A、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深证综指(399106)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3,021.40点)跌幅超过10%;

 或

 B、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计算机指(399363)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8,754.68点)跌幅超过10%;

 或

 C、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军工指数(399959)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长城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2,793.19点)跌幅超过10%;

 上述“任一交易日”指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的某一个交易日。

 ⑤换股价格调整机制及调价基准日

 换股价格可调价期间内,“④换股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中A或B或C项条件满足至少一项的任一交易日出现时,长城电脑、长城信息有权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换股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换股合并的换股价格进行调整。决定调整的,换股价格调价基准日为审议换股价格调整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董事会决定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换股合并中长城电脑的换股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不包括调价基准日当日)的长城电脑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90%,长城信息的换股价格相应调整为:长城电脑调整后的换股价格/换股比例。

 长城电脑、长城信息董事会决定不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的,则公司后续不再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安排

 (i)为充分保护长城电脑股东的利益,在本次换股合并过程中将由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向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将在长城电脑审议本次换股合并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

 (ii)就长城电脑而言,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需满足下述全部条件:①在长城电脑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交易方案中的换股合并方案的任一子议案时投出有效反对票(不包括在长城电脑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交易方案中的换股合并方案的任一子议案时均未投出有效反对票,但对本次交易方案中的重大资产置换方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或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的任一子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东);②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③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日以按不超过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股份数进行有效申报登记。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仅有权就其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且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买入或者先卖出后又买入的股票不得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在有效申报期外进行的收购请求权申报均为无效。

 (iii)在收购请求权申报日,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有权以13.04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股份以书面形式申报收购请求权,但下述异议股东除外:①向长城电脑承诺放弃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长城电脑股东;②其他依法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的长城电脑股东。对于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持有的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不得行使收购请求权。

 在长城电脑审议本次换股合并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收购请求权实施日期间,长城电脑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收购请求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触发换股合并调价机制的,则长城电脑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的价格将调整为根据换股合并调价机制调整后的长城电脑换股价格。

 (iv)在本次换股合并的《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换股合并协议》(以下简称“《换股合并协议》”)生效后,收购请求权提供方应当于收购请求权实施日受让成功申报行使收购请求权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长城电脑股份,并按照《换股合并协议》约定的价格向异议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v)如果本次合并方案未能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因其他原因致本次换股合并方案最终不能实施,则长城电脑股东不能行使该等收购请求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长城信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安排

 (i)为充分保护长城信息股东的利益,在本次换股合并过程中将由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向长城信息的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将在长城信息审议本次换股合并的股东大会召开前确定。

 (ii)就长城信息而言,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需满足下述全部条件:①在长城信息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交易方案中的换股合并方案的任一子议案时投出有效反对票(不包括在长城信息股东大会表决本次交易方案中的换股合并方案的任一子议案时均未投出有效反对票,但对本次交易中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的任一子议案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东);②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票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③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日以按不超过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股份数进行有效申报登记。满足上述条件的股东仅有权就其投出有效反对票的股份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且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后买入或者先卖出后又买入的股票不得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在有效申报期外进行的现金选择权申报均为无效。

 (iii)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日,长城信息的异议股东有权以24.09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以书面形式申报现金选择权。但下述异议股东除外:①向长城信息承诺放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②其他依法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长城信息股东。对于长城信息异议股东持有的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未经合法程序取得质权人、第三方或有权机关相关的书面同意或批准,不得行使现金选择权。

 在长城信息审议本次换股合并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现金选择权实施日期间,长城信息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现金选择权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触发换股合并调价机制的,则长城信息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iv)在本次换股合并的《换股合并协议》生效后,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应当于现金选择权实施日受让成功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长城信息股份,并按照《换股合并协议》约定的价格向异议股东支付相应的现金对价。

 (v)如果本次换股合并方案未能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因其他原因致本次换股合并方案最终不能实施,则长城信息股东不能行使该等现金选择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新增股份的锁定期

 中国电子及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其持有的长城信息股份相应变更为长城电脑股份并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该等通过本次换股合并而取得的长城电脑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换股合并完成后6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换股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换股价格的,则以上中国电子及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如相关法律要求相关股东持有的本次换股合并后的长城电脑A股股票在一定期限内限售,则相关股东应遵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员工安置

 本次换股合并完成后,长城信息的全体员工将由合并后的公司接收。长城信息作为其现有员工雇主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自本次换股合并的交割日起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0)债权人通知及公告

 长城电脑和长城信息将于本次换股合并方案分别获得各自股东大会同意后,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履行对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程序,并且将根据各自债权人于法定期限内提出的要求向各自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为其另行提供担保。在前述法定期限内,相关债权人未向长城电脑或长城信息主张提前清偿的,相应债权将自换股合并的交割日起由换股合并后的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1)长城信息有关资产、负债以及权利、义务的继承

 换股合并的交割日为长城信息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转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及承担之日,自换股合并的交割日起,长城信息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将由合并后的公司享有和承担。如由于变更登记等原因而未能及时履行形式上的移交手续,不影响合并后的公司对上述资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2)换股实施

 长城电脑在换股实施日将按照换股比例将向长城信息股东(包括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因向长城信息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获得长城信息的股票而成为其股东)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至长城信息股东名下。长城信息股东自新增股份登记于其名下之日起,成为长城电脑的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3)滚存利润的安排

 截至换股合并的交割日的长城电脑及长城信息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换股合并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4)拟上市地点

 本次换股合并中新增股份将于发行结束后于深交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重大资产置换

 (1)交易双方

 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双方为长城电脑与中国电子。

 (2)交易标的

 重大资产置换的置出资产为长城电脑所持有的冠捷科技24.32%的股份。置换资产为中国电子拥有的中原电子64.94%股权。

 (3)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经长城电脑和中国电子协商确认,置出资产作价为159,726.00万元。该部分股权以估值报告结果作为相关决策参考。

 标的资产的作价以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之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该等资产于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中原电子100%股权的评估值为245,961.60万元,上述评估结果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在此基础上,长城电脑和中国电子协商后确定,中原电子100%股权的评估值为245, 961.60万元。

 (4)审计、评估基准日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

 (5)期间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置出资产交割日止,置出资产在此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中国电子享有或承担。

 中原电子、圣非凡在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长城电脑享有,亏损由中国电子承担,并以现金方式向长城电脑补足。

 (6)滚存利润的安排

 以本次交易完成为前提,标的资产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评估基准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原电子股东享有。

 长城电脑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员工安置

 本次资产置换的对象为股权,不涉及员工的安置。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双方为长城电脑与中国电子。

 长城电脑拟向中国电子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原电子35.06%股权、圣非凡100%股权和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1.65亿债权。

 (2)标的资产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标的资产的作价以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之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该等资产于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中原电子100%股权、圣非凡100%股权的评估值分别为245, 961.60万元、68,040.62万元,上述评估结果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在此基础上,长城电脑和中国电子协商后确定中原电子100%股权和圣非凡100%股权的作价分别为245, 961.60万元和68,040.62万元。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1.65亿债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652号《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项目投资补助的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3)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长城电脑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原电子剩余35.06%股权、圣非凡100%股权、中国电子因国有资本金确权对长城电脑形成的1.65亿元债权。

 (4)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长城电脑本次拟新增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定价基准日为长城电脑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发行价格为13.04元/股。

 在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长城电脑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6)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长城电脑将严格根据规定的调价次数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长城电脑换股合并换股价格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同步一致调整。

 ①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价格不进行调整。

 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A、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B、长城电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③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

 长城电脑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

 ④发行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

 A、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深证综指(399106)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3,021.40点)跌幅超过10%;

 或

 B、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计算机指(399363)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8,754.68点)跌幅超过10%;

 或

 C、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军工指数(399959)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收盘点数较长城电脑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6月17日收盘点数(即2,793.19点)跌幅超过10%;

 上述“任一交易日”指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的某一个交易日。

 ⑤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及调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可调价期间内,“④发行价格调价可触发条件”中A或B或C项条件满足至少一项的任一交易日出现时,长城电脑有权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决定调整的,发行价格调价基准日为审议发行价格调整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长城电脑董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不包括调价基准日当日)的长城电脑股票交易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90%。

 长城电脑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长城电脑后续不再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7)发行数量

 长城电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置出资产交易价格)/发行价格”确定,即13,096.3358万股。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8)新增股份的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其以资产认购的长城电脑新增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9)标的资产滚存利润的安排

 以本次交易完成为前提,标的资产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评估基准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股东享有。

 (10)期间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置出资产交割日止,置出资产在此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中国电子享有或承担。

 中原电子、圣非凡在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运营所产生的盈利由长城电脑享有,亏损由中国电子承担,并以现金方式向长城电脑补足。

 (11)标的资产的利润补偿安排

 由于圣非凡100%股权及中原电子主要资产评估结果系按照收益法评估结果确定且以该等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对方中国电子与长城电脑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对标的公司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的当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进行承诺,具体安排如下:

 i、承诺净利润

 中国电子承诺,中原电子在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5.7亿元,具体分别为18,182.84万元、18,495.39万元、20,329.37万元;圣非凡在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2.2亿元,具体分别为7,146.38万元、7,160.17万元、8,418.46万元。上述承诺净利润不包括募集配套资金的项目所产生的收益。

 经参考上述盈利预测利润,长城电脑及中国电子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原电子、圣非凡在2016年、2017年、2018年的累计实现净利润应不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否则中国电子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利润补偿的方式对长城电脑予以补偿。

 ii、实现净利润的确定

 长城电脑及中国电子一致确认,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中原电子、圣非凡应在2016年、2017年、2018年的会计年度结束时,由长城电脑指定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合格审计机构”)对中原电子、圣非凡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承诺年度每年的实现净利润应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结果进行确定。

 如本次交易未能在2016年内实施完毕,则承诺年度应相应顺延,但承诺年度的盈利承诺数不变。

 iii、利润补偿的方式和补偿的实施

 (i)中国电子利润补偿的方式和补偿的实施

 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承诺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且中国电子向长城电脑进行股份补偿的,长城电脑有权以1元的总价格回购中国电子持有的长城电脑股份,具体回购股份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中原电子或圣非凡交易作价÷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其中,

 净利润数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补偿年限内截至该补偿年度期末承诺净利润数的累计值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补偿年限内截至该补偿年度期末实际实现的利润数的累计值

 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2016年、2017年和2018年承诺净利润数的合计值

 已补偿股份为:中国电子在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已经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并已实施了补偿的股份总数

 在逐年计算补偿测算期间中国电子应补偿股份数量时,按照约定的计算公式确定的当年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假如长城电脑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长城电脑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回购注销或无偿划转的股份数量。

 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当年专项审核报告确定中国电子应进行补偿的,上市公司应在收到前述专项审核报告通知后2日内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在董事会决议做出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董事会应按照约定的计算公式确定中国电子当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以1元的总价回购相关股份,中国电子应在长城电脑做出股东大会决议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长城电脑账户,并在该等应补偿股份划转至长城电脑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所补偿股份注销。

 (ii)中国电子就中原电子补充性现金补偿方式和补偿的实施

 如中国电子依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超过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则中国电子应依据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性现金补偿。

 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额=(协议确定的中国电子应补偿股份数量-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如发生中国电子应进行补充性现金补偿的情形,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在依据协议召开的董事会中确定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额。中国电子应于协议所述股东大会决议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需支付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额支付至长城电脑账户。

 (iii)中国电子的业绩奖励

 长城电脑与中国电子同意,如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承诺年度(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总和高于承诺净利润总和(且不存在因对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根据协议约定减值测试而需要进行补偿的前提下),则超额部分的50%将作为业绩奖励以现金方式由长城电脑奖励给中国电子。

 上述实现净利润需以合格审计机构对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实际盈利情况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承诺年度因股权收购等资本性并购而产生的利润不计入上述的净利润总和。

 就中原电子、圣非凡的业绩奖励不得超过其交易作价的20%。

 ⅳ、减值测试

 在承诺年度期限届满时,长城电脑将对中原电子或圣非凡进行减值测试,如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格,则中国电子应向长城电脑进行资产减值补偿。中国电子应以股份向长城电脑支付该等补偿。

 如发生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不足以支付中原电子减值测试补偿的情形,则中国电子以现金方式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偿。

 中国电子依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确定:

 中国电子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减值额/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期内中国电子已补偿股份总数。

 就中原电子,如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低于其依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则中国电子应依据协议约定,就不足部分按协议确定的金额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资产减值现金补偿金额=(协议确定的中国电子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量-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中国电子因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及减值测试所产生的,应最终支付的股份补偿金额及现金补偿金额累积上限为本次交易中原电子或圣非凡的交易价格。

 资产减值补偿的具体实施参照业绩补偿约定的相应安排进行。

 前述“中原电子或圣非凡期末减值额”为中原电子或圣非凡的交易作价减去期末中原电子或圣非凡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限内中原电子或圣非凡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12)专项应付款处理

 本次评估范围内涉及国拨资金形成的中原电子和圣非凡的专项应付款,主要系国防军工建设项目等国拨资金项目形成的专项应付款。由于在评估基准日该等专项应付款均以负债形式体现,本次评估均按账面值确认。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城电脑作为中原电子和圣非凡100%股权的控股股东,将按照国家国防科工局《国有控股企业军工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履行必要程序后将上述专项应付款转为国有股本,由中国电子享有。

 4、募集配套资金

 (1) 新增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长城电脑本次拟新增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投资者。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发行价格

 定价基准日为长城电脑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长城电脑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长城电脑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8.99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在长城电脑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准文件后,由长城电脑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前,若长城电脑发生其它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配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因上市公司停牌期间国内A股市场波动剧烈,上市公司复牌后面临股价下跌风险,为应对股价下跌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拟引入配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在长城电脑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次交易前,长城电脑董事会可根据长城电脑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走势,并经合法程序召开董事会(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配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调价基准日),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发行底价不低于配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长城电脑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配套融资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不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为前提,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以及长城电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配套募集资金数额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新增股份的数量

 按照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18.99元/股计算,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不超过421,274,354股(含421,274,354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数量将根据配套募集资金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229.34亿元(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长城信息全部资产及负债+置入资产价格),配套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比例为34.88%,未超过本次交易金额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整合后公司的项目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支持其主营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锁定期安排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拟上市的交易所为深交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维护股价稳定的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的,则以上中国电子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36个月的基础上承诺自动延长6个月。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长城电脑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其换股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其换股价格的,则以上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其他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中国电子不转让其在长城电脑拥有权益的股份。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不转让其在长城电脑拥有权益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次长城电脑换股合并长城信息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公司制作了《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192号《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监事会审议批准了上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6-29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城信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脑”)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有关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审查,于2016年3月8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市场现状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鉴于长城电脑与长城信息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四、《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可行性。我们同意将上述报告书及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并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同时,本次交易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亦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武士国、张玉川、余新培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6-30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

 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信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分析,在事前知晓并认真审阅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对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脑”)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于2016年3月10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相关议案已获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二、本次交易通过公司与长城电脑换股合并,且长城电脑购买优质资产新增长城电脑主营业务,增强了盈利能力,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以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及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该报告书已经详细披露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可行性。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武士国、张玉川、余新培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长城信息 公告编号:2016-31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2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6年3月27日-2016年3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下午15:00-2016年3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城信息总部会议室

 8、公司将于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说明:

 1、第1、4、5、6、7、8项议案已经2016年2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请参见2016年2月25日《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9号)。

 2、第2、3项议案已经2016年3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请参见2016年3月11日《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27号)。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6年3月23日-2016年3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三路5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谨慎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三路5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政编码:410100

 (3)电 话:0731-84932861

 (4)传 真:0731-84932862

 (5)联 系 人:王习发、罗明燕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48;

 2、投票简称:信息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3月28日股票交易时间,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信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验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发出后5分钟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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