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3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2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认购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份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

 ● 投资金额:人民币5亿元

 ●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3月10日,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华软金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金宏”、“基金管理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基金托管人”)签署《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基金合同》,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亿元出资认购华软金宏发起设立的“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普通级(A级)份额。基金管理人为华软金宏,基金托管人为方正证券,基金预计规模为人民币6.25亿元,基金存续期为5年,基金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固定收益品种等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范围。

 2016年3月10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投资认购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份额的议案》,同意出资人民币5亿元认购“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的普通级(A级)份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北京华软金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65号1号楼1层101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日

 法定代表人:谭中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日用品。(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管理人员:谭中市、杨勇、张亮、刘武

 股东构成:华软资本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北京恒丰金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

 备案登记情况:已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登记编号:P1020118。

 经营状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华软金宏资产总额为4,265.93万元,净资产47.17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2,432.50万元,净利润52.87万元。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华软金宏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除华软金宏与本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合伙协议》合作设立并管理运作“杭州益润宏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其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2、基金托管人

 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

 基金类别:私募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存续期限:5年。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或展期。

 基金规模:预计规模为人民币6.25亿元。

 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

 基金份额分级:分为风险与收益特征不同的两个级别,即普通级(A级)份额和特定级(B级)份额,初始比例不超过4:1。

 投资人及投资比例:本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5亿元的普通级(A级)份额,华软金宏拟以其管理的华宏稳健成长一期基金认购1.25亿元的特定级(B级)份额。

 基金管理人:北京华软金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6年3月10日,本公司与华软金宏、方正证券三方共同签署了《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基金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订立合同的目的

 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本基金的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基金的成立与备案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将全部募集资金划入托管资金账户,基金托管人核实资金到账情况,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资金到账通知书,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成立后2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投资者仅可在本基金开放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为封闭期。本基金开放日为每个自然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开放日,临时开放日可进行申购和赎回。

 (四)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投资为投资者谋求最大限度的绝对收益。

 投资范围:非上市公司股权(含关联公司)、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中央票据、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等)、基金、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现金,以及投资于上述范围的有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投资策略:本基金以追求基金资产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为宗旨,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精选投资标的,构建投资组合。

 1)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制定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决策时,密切跟踪宏观、中观与微观各层面重要因素的变化,结合市场分析,对风险收益做出系统性、前瞻性的评估,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长。

 2)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分析、政策分析、资金面动向分析和市场行为分析,判断未来利率期限结构和中长期收益率变化趋势,结合组合流动性管理的实际情况,从流动性、市场供求、信用风险、票息及付息频率、税率、含权等因素分析个券,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实现组合增值。

 3)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的目标是追求相对稳定的绝对回报,科学的风险管理是实现本基金目标的重要保障。本基金将参照多因素风险预算模型技术,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动态调整投资品种,锁定收益、减少损失,并在实际投资操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投资流程和操作权限,在投资的各个环节持续监测、控制和管理风险。

 投资限制:本基金不得投资于股票、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限制。

 投资禁止:本基金财产禁止从事承销证券,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利益输送,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本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五)基金的费用

 基金费用包括:管理费,年费率为2.5%;托管费,年费率为0.025%;运营服务费,年费率为0.025%;其他费用。

 (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是否对基金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的比例和分配金额亦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收益分配方式:基金收益分配日或终止时,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按照收益分配日或基金终止日的基金财产总值扣除基金财产应承担的固定管理费(管理费、托管费、运营服务费、清算费用等)后按照如下方式进行收益分配:(1)基金收益分配日或终止清算时,普通级按基金成立时的初始认购规模为基础计算,获得预期年化7.5%的收益,从基金资产以现金形式返还给普通级投资者。(2)基金收益分配日或终止清算时,如果特定级的基金净值大于1.1,普通级获得特定级份额净值1.1以上部分的20%,管理人获得特定级份额净值1.1以上部分的20%,剩余特定级份额净值1.1以上部分的60%归属特定级。

 (七)风险揭示

 本基金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特定的投资方法及特定投资对象可能引起的特定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法律及违约风险、基金终止的风险、净值波动的风险等各类风险因素。

 (八)合同的成立、生效、效力

 本合同文本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者共同签署后合同即告成立。本合同生效应当同时满足:本合同经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合法签署;基金投资者认购或申购资金实际交付并经基金管理人确认成功,基金投资者获得基金份额;本基金依法有效成立。本合同有效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终止日。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认购投资私募基金份额,旨在通过与专业投资管理机构的进一步合作,拓宽投资渠道,增强资金运作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多元投资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以及短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基金的投资运作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与市场环境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成效的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本次投资采取认购优先级基金份额并享有部分剩余收益分配的方式,体现了安全、收益的投资风险控制适当安排。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密切关注基金运作状况,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